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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安12月2日电 (记者刘彤)记者从1日在西安举行的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推动长江源头地区等长江流域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计划到“十二五”末,长江全流域70%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治理或生态修复,逐步实现流域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蒋巨峰说,中国将继续推进在流域两大生态脆弱区长江源头区和西南石漠化地区,两大产沙区金沙江下游和嘉陵江上中游地区,两大库区三峡库区和丹江口水库及上游重要水库水源区,两大湖区洞庭湖和鄱阳湖湖区等流域上中游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防治;加快推动革命老区、南方崩岗水土流失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水土流失防治项目的实施。“十二五”期间,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85万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10万平方公里;大力开展坡耕地治理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建成一批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和示范工程。
蒋巨峰说,今后五年,长江流域将基本建成流域各级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流域生态脆弱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和山地灾害易发区预防保护将进一步强化;同时,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流域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将达到80%以上,实施率达到90%以上,验收率达到80%以上,使长江流域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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