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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立实施火灾防控三级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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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11:3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 郭超)昨天,记者从市消防局获悉,北京消防部门建立实施火灾防控三级预警工作机制。
  今后,北京某区域、单位火灾接警连续多日突破预警标准上线,或连续发生较大规模、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消防部门将发布红色一级预警,接到红色预警的单位,要倒查相关责任人,并由主要领导作检查。
  火灾量达平均数将预警
  市消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了进一步加强火警统计对火灾防控的导向作用,于近日建立实施火灾防控预警工作机制。按照火灾防控风险、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等级。各等级预警将向相关单位发布,相关单位要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信息,组织、落实火灾防控工作,如发生重大火灾,相关领导将被追究责任。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消防局根据往年以及各区域不同性质确定预警标准线,全市平均数量是15起/天,该标准量根据季节不同有上下20%的调整。这也意味着,冬季火灾高峰期,预警标准量为12起/天。如果全市某一区域,平均火灾量达到该标准,将接到消防部门的预警提示。
  即时性预警将每日发布
  按照预警信息发布时效,分为即时性预警和阶段性预警,即时性预警信息的发布旨在遇有全市或部分区域内接报火警量大幅攀升、火警量持续高位运行、连续发生性质相同的火灾事故或因故存在火警攀升风险的情况下,提示、警示相关单位落实火灾防控责任。即时性预警信息由消防局每日会商后产生,由调度指挥中心向相关单位进行发布。
  阶段性预警信息的发布,是全市或部分区域在一段时间内火警量超出预警指标的情况下,警示相关单位整改火灾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阶段性预警信息每月发布一次。
  此外,消防部门还将根据天气、近期火灾特点等,通过媒体以及北京消防官方微博即时发布公众类预警信息。
  ■ 链接
  火灾预警响应要求
  1.接到黄色预警,单位主管领导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工作意见;
  2.接到橙色预警,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整改方案,落实火灾防控责任,并书面向消防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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