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湖北严打违法吸烟用火半月拘留170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1-17 11:00: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武汉11月17日电(记者LIPENG翔) 酒后驾车会被拘留,如果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同样会受到拘留处罚。从11月1日开始,湖北各级消防部门严厉打击在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公共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作业等消防违法行为,已有170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武汉市武昌消防大队日前在对武汉民生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东亭供气站进行检查时,发现一男子躲在液化气储瓶间内吸烟,消防人员当即制止,并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1日的处罚。
  据介绍,《消防法》第63条第1、2项规定: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11月9日,湖北省孝感市应城消防大队在对新都化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23名电焊工无证上岗、明火作业且施工现场未落实任何防护措施,消防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制止并展开调查,依法对23名当事人给予拘留处罚。
  11月14日,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消防大队在鄂陕大道边发现一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钢瓶窝点。违法嫌疑人杨某在自家屋内储存大量液化气钢瓶并进行销售,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现场无消防器材设施,构成违法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行为。消防执法人员对杨某处行政拘留5日。
  目前,全省发现隐患48415处,督促整改隐患32822处,新发现重大隐患单位125家,临时查封836家。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4-18 00:21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