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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假军车撞死4名工人案肇事司机被批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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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2 15:5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肇事司机方志江被批捕

  “链接标记假军车撞死4名市政工[/url]”追踪
  涉嫌交通肇事罪、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
  ■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穗检宣
  备受关注的黄埔大道“假军车撞死4工人”案有了进展。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方志江,并认定事故是一次性连续撞击造成,若法院认定以上事实,则可排除方志江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可能。
  查证:超速醉驾后弃车逃逸
  经查,今年l0月30日2时15分,犯罪嫌疑人方志江在醉酒的情况下驾驶悬挂“空N39144”牌号的轿车,在限速60公里的黄埔大道隧道内以93公里/小时的速度由东向西行驶,碰撞在隧道内进行路面施工的被害人谭某等4人,并在与停放在施工点西侧的一辆货车发生二次碰撞后停车。
  事故造成被害人谭某当场死亡,李某等三人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方志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弃车逃离现场,后于当日8时投案自首。执勤民警在对事故处理时,在“空N39144”牌号轿车上查获名字为方志江的军官证及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经核实,犯罪嫌疑人方志江所使用的军官证、军车驾驶证均系伪造证件,其驾驶丰田轿车悬挂的号牌系伪造军车号牌。
  认定:排除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于本次批捕两项罪名的认定,广州市检察院表示,从现有证据来看,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应定性为交通肇事罪。肇事行为发生在凌晨2时许,事故是一次性连续撞击造成,撞击过程中有刹车痕,有采取制动措施,无事故后二次启动继续撞击的行为。
  如果最后法院认定上述事实,则说明方志江在撞人事故发生后,并无为掩饰罪行逃避追究而启动车辆横冲直撞造成二次事故,因此基本可排除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可能。
  同时,现有证据证明在涉案军牌轿车上查获的军官证及驾驶证、车牌等均系伪造,遂对方志江增加涉嫌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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