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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方不赞成任何中东国家发展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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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0:01: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民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 付龙)8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就伊朗核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洪磊表示,中方一直密切关注伊朗核问题的形势发展,中方反对核武器扩散,不赞成任何中东国家发展核武器,中方将本着对维护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和中东地区和平稳定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与有关各方和国际原子能机构保持沟通,坚定不移地推动伊核问题对话合作进程,为和平解决伊核问题的外交努力发挥建设性作用。
问:国际原子能机构即将发布关于伊核问题的最新报告,中方对该报告持何态度?是否赞成对伊朗实施更严厉的制裁?有观点认为以色列等国可能会袭击伊朗促其中止核计划,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一直密切关注伊朗核问题的形势发展。首先,我要强调的是,中方反对核武器扩散,不赞成任何中东国家发展核武器。伊朗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成员国,承担了核不扩散国际义务。
第二,中方一贯主张通过对话与合作妥善解决伊朗核问题。六国机制与伊朗进行认真务实的对话,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伊朗方面进行合作,是寻求伊朗核问题全面、长期、妥善解决的正确途径。国际原子能机构应该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积极致力于与伊朗方面通过合作澄清有关问题。伊朗方面也要显示灵活和诚意,与机构进行认真合作。
第三,中方坚决反对在国际事务中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在当前形势下,避免中东安全形势出现新的动荡尤为重要,这也符合中东地区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中方将本着对维护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和中东地区和平稳定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与有关各方和国际原子能机构保持沟通,坚定不移地推动伊核问题对话合作进程,为和平解决伊核问题的外交努力发挥建设性作用。我们也希望有关各方和国际社会为此做出共同努力。分享到:    1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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