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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图形 徐侨唯 制
昨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俗称汽车“三包”)立法听证会,2名汽车销售者、5名汽车制造者和8名消费者的代表各抒己见,建议主要集中在:汽车三包期限需延长,出现问题的汽车要由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汽车“三包”从2004年征求意见以来始终难产,7年后的这次听证会被外界看作是迈入实质性阶段的关键一步。
消费者
建议延长整车担保期
在之前发布的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内,“有效期不低于2年、30日内出问题可退货、两次修理无效可退货”这一条款最受关注。
在今天的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的建议延长整车担保期。参与听证的刘先生表示,三包有效期及零部件保修期应顺延,4S店修不了应免费返场修。“起亚在美国有效期是5年10万公里,关键器件有问题里程数还将增加,咱们两年太短。”他建议,“三包”规定中很多条款可参考国际规定,“如将整车质保从3年6万公里提高到5年10万公里”。
“消费者没有义务指出汽车的缺陷,花钱为厂家的缺陷做鉴定!”听证会现场,成都的消费者代表张义建议由厂商承担举证责任。
制造商
建议建立第三方鉴定机构
听证会上,5名代表来自汽车制造商,他们的主要建议建立一个关于汽车“三包”的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一旦出现纠纷的话,由这个独立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认到底谁应该负这个责任。
一位车商负责人表示,希望在实行“汽车三包”时,能够有政府支持的、公正的第三方认定机构来认定质量问题,否则责任说不清,“汽车三包”很难实行。
经销商
急需细则和厂商配套政策
昨日记者调查发现,重庆市经销商多对汽车“三包”政策表示欢迎,认为其能规范市场,同时为消费者提供了合理的投诉渠道。
不过,不少经销商也表示,汽车三包需要细则和厂商的相关配套政策。
“我们夹在厂商和消费者中间,很憋屈。”我市一合资汽车品牌经销商表示,按征求意见稿规定,家用汽车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百事达汽车某品牌4S店副总经理左雯雯表示,消费者退车,若是质量问题,责任应在厂商,要实施汽车“三包”,需要厂商给予配套的回购政策。
质检总局
法案出台仍无时间表
听证会上,15名代表争论激烈,显示了“三包”立法的复杂性。最后,质检总局表示: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对三包法案加以完善,不过法案没有具体时间表。
据悉,下一步,质检总局将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专家库;建立汽车三包信息系统,将其纳入汽车企业信用体系。
专家观点
汽车“三包”新规不能久议不决
汽车专家贾新光透露,实际上今年1月份国内汽车厂家就收到了2011版的草案,但现在“三包”办法却还在开听证会。
“预感很不好,远没进入倒计时阶段”,贾新光建议,政府部门要拿出决心让方案尽快出台,确立车主可退换车的权利,不要久议不决。
协会态度
中汽协:汽车“三包”可先试点试行
在征求意见截止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就汽车“三包”规定提出建议,认为现阶段全面实施汽车产品“三包”的环境条件尚不完全具备,建议首先在个别地区或城市先试点试行汽车“三包”后,再在全国范围推广、全面实施。
数字说话
去年全国汽车投诉同比增长51.1%
2010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投诉14093件,同比增长51.1%,创历史新高,是所有投诉商品中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其中,6个月以内新车用户的投诉比例占投诉总量的60%以上,汽车投诉主要集中于价格5万~20万元的汽车产品。“十一五”期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汽车投诉量从2006年的7761件快速增加到2010年的14093件,呈逐年增长趋势。
本组稿件综合新华社、中新社、北京晚报、山西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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