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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三包"规定 公众可通过四途径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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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1:34: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经济网9月22日讯 为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链接标记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链接标记http://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草案意见征询栏点击“《链接标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zhuangl@aqsiq.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8)
  此外,质检总局拟于10月下旬举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现面向社会征集听证陈述人参加会议,有意参加立法听证会的公民和单位,须于10月15日前将单位名称或姓名、职业、职务、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质检总局。联系方式如下:
  传   真: 010-82260107
  电子邮件:链接标记zhuangl@aqsi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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