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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回应安置房3年未建成 承认监管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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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6 18:07: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链接标记安置房两年未“安置”[/url]
  后续报道
  安置房两年未“安置”。9月4日,快报报道了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钵池山安置小区四期工程逾期两年不能交付的情况。记者调查发现该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门槛设置太低、审查不严、工程非法转包、监管缺位等诸多乱象。昨天,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就钵池山安置小区四期建设工程中存在的一些焦点问题作出了回应。
  一、承包商怎样确定的?
  进行过招投标,存在门槛设置低的情况
  昨天,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人士回应称,钵池山安置小区总规划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目前已建成交付面积23万平方米。钵池山安置小区四期工程于2008年8月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淮安市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总价15453.8万元。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08年11月16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8月6日。钵池山安置小区四期工程于2009年2月12日正式开工,于2009年底全部封顶并进入安装及装饰施工阶段。2010年初,由于宏达公司与联合施工方发生纠纷,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在此过程中,开发区建设房管局多次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介入调查处理,曾多次口头及书面通知要求宏达公司不得将工程进行违法分包,并责成宏达公司终止联合施工协议。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人士称,当初确定承包商的时候,的确存在设置门槛低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工程转包?
  存在监管缺位,宏达公司被清除出淮安建筑市场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钵池山安置小区四期工程31栋楼共129113平方米。宏达公司与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显示,合同价款暂定总额15453.8778万元。而事后,宏达公司却将4期31幢房子,以每平方米730元全部承包给了赵来成、朱宗慧等8人。对于这种情况,有关部门是否存在监管缺位的问题?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人士称,确实存在监管上的问题。发现问题后,针对宏达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及时上报了市主管部门,2011年3月18日,市清欠办下文(淮清办〔2011〕1号)对该单位进行了处罚通报,将其清除出淮安市建筑市场。
  三、何时能够住上安置房?
  计划于11月底全部交付
  昨天,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介绍,钵池山安置小区四期已有14栋楼(600套房屋)交付使用,9栋楼(360套房屋)正在交付,其余8栋楼(336套房屋)因宏达公司与联合施工方产生经济纠纷,导致安置房迟迟不能建成交付。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人士表示,9月4日上午,开发区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钵池山安置小区四期存在问题。解决办法是:一是限期完成8栋楼后续建设任务;二是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被拆迁户的临时安置过渡费;三是确保项目如期复工;四是由钵池乡政府与建设房管局抽调专门人员服务钵池山安置小区四期群众。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人士表示,对具备交付条件的9栋楼(360套房屋),立即交付;剩余8栋楼(336套房屋)9月中旬复工,其中4栋楼10月中旬交付到位,其余4栋楼,计划于11月底建成交付。
  四、过渡费从哪里来?
  相应损失由宏达公司承担
  在调查中,有知情人士向快报记者反映,由于工程合同纠纷,导致拆迁户无法入住新房,开发区管委会每月要拿出的安置过渡费达120多万元,近两年的时间已经支付过渡费2000多万元。这钱从哪里来?对此,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人士表示,这个数字不准确,具体的数字需要核查。该有关人士还表示,相关的过渡费先期是由开发区财政局按相关政策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对由宏达公司造成的工期延误所产生的,包括开发区先期垫付的超期临时安置过渡费等经济损失,开发区管委会将严格追究其责任,并由宏达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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