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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买卖中介佣金降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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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11:29: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8月31日起,北京买卖二手房的中介佣金将降低,从现有的最高2.5%调整为2%。同时,代办过户、代办贷款、办理房屋入住手续三项的费用也将1000元封顶。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佣金标准
  降低0.5个百分点
  通知明确,北京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下调0.5%。
  市发改委收费处负责人介绍,北京二手住宅买卖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按成交价总额的不同,分为四档,500万元以下的将由目前的2.5%降为2%。其余三档的收费标准也分别降低了0.5个百分点。据初步测算,中介佣金收费将下降20%以上。
  按照现行规定,中介如拥有“独家代理”,佣金则为房屋成交价的2.8%。此次新规要求,“独家代理”收费也不得高于2%。
  代办贷款
  三费用总额降80%
  除了佣金之外,新规还明确了三项其他服务的收费标准。代办房地产登记(即过户)、代办贷款、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的最高服务费分别为500元/宗、300元/宗、200元/宗。
  市发改委收费处负责人表示,这三项服务是大多数二手房买卖时最常见的,预计调整之后,服务费总额下降了80%左右。而根据买卖双方的个性化需求,中介可以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如设施维修、保洁等,价格则由各方协商收取。
  收代书费
  明令禁止可拒付
  不少中介公司还收取“代书费”,金额往往为3000元左右。市发改委表示,同一套住宅买卖经纪服务已经收取了佣金的,禁止另行收取咨询费、信息费、广告费、代书费等项目。
  中介机构提供代办贷款等其他服务的,应当事先书面告知委托人,并由委托人签名(盖章)同意后,方可签订委托合同。否则,对于未予标明或未书面告知的费用,委托人可以拒绝付款。
  佣金支付
  买卖双方可协商
  新规还首次规定了佣金的支付方式,填补了原有法规的空白。佣金由买卖双方各负担50%,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不过从目前的市场来看,这笔钱几乎都由买家买单。
  新规同时规定,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
  比如遗产房,假如涉及的子女很多,则手续非常繁琐。这类特殊情况增加了交易成本,允许中介机构最高收取2.2%的佣金。
  ■ 解读
  “降低收费并非救市”
  目前,北京房地产调控正在关键时期,降低中介佣金收费标准,是否与政府希望提高交易量有关?
  对此市发改委表示,北京坚决贯彻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有关政策,此次政策出台的目的是要为住宅买卖双方“减负”,以及规范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以目前的中介收费为例,就代办贷款一项,有的公司收取5000元,有的公司则按照成交额的比例比如0.5%收取,费用很高,而这些费用往往由买房人承担,增加了其负担。
  下调0.5个百分点,也是参考了欧洲、香港及国内一些省市的标准。事实上,目前很多中介机构通过打折等行为,实际收取的佣金标准大概也为2%左右。
  ■ 影响
  “对房价和成交量影响有限”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中原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表示,新规出台后,中介公司的利润肯定会有所减少,但幅度并不大。从现在来看,对中介公司影响更大的,是成交量大幅度下滑。
  经纪服务收费占住宅成交总额的比例较低,调低相关收费对房价走势影响很有限。房价走势主要取决于宏观调控政策,限购、银行限贷等。
  链家地产副总裁林倩认为,直观上来看,中介费下调对经纪行业影响巨大,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出路,可以通过扩大企业市场份额保证业绩。尽管如此,不排除有企业选择退出市场。
  家住西城区的张先生正准备买二手房,他表示,目前二手房交易基本均是买方付手续费,调低收费,对买房者而言势必是件好事,节省了一些费用。但总的来说,几万元的手续费与动辄几百万元的房价相比,还是属于小钱。因此调低收费不会促使自己尽快买房。
  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分档差额累进)
  档次 住宅成交价总额(万元) 收费标准(%)
  1 500及以下 2
  2 500以上-2000 1.5
  3 2000以上-5000 1
  4 5000以上 0.5
  【算账】
  300万元房中介费最高省2.2万元
  旧规
  3000000×2.5%+代书费3000元+代办贷款5000元=8.3万元。
  有的还要加收过户费5000元、看房信息费等等。
  新规
  3000000×2%+代办过户、代办贷款、办理入住共1000元=6.1万元。
  代书费免掉,总计比之前的8.3万元省下至少2.2万元。
  【罚则】
  ●一些房地产中介除收取经纪服务费外,又另外加收信息费、看房费、网签费等。对于乱收费的经纪公司,将采用经济处罚和信用处罚两种措施。
  ●性质恶劣的从重从严处罚,最高可罚款50万元;处罚情况建设部门将纳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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