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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山东大学的法学专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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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19:03: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问山东大学的法学专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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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22:15:30 | 只看该作者
-=学院简介=-

以人为本 与法同行

    山东大学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后改系为院。法学院现有65名全职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 19人,具有硕士学位的 31人,有海外访问、进修经历的18人。另有国内知名学者、司法界人士30人为学院兼职教授。有多名教授在国家级和省级学会中担任会长、副会长等职务。法学院在校生规模近1500人,其中博士生、法学和法律硕士生800余人,本科生650余人,并有来自韩国、日本、蒙古、哈萨克斯坦、尼日利亚等十几个国家的留学生50余人,另外,还招有网络、函授、自学考试在校生2000余人。

    法学院凭借山东大学浓郁的文史底蕴营造人文育人环境,并实践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努力发展法律专门人才培养质量。1995年,根据国家教委专业调整的要求,法学院原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本科专业合并调整为法学一个专业,并试行学分制。2000年,法学专业本科教育试行改革,实行文理兼招,并根据教育规律和社会需要开展法学专业平台上的特色教育,与英语专业合作试办双学位教育,2002年本科教育试办以日语为第一外语的日语背景法学教育,有近1/5的本科课程试行双语式教学或外教执教,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公共卫生管理+法学"教育也将成为本科教育的试点项目。实践教学是本科教学的一大特色,法学院在10个中级法院、22个基层法院及部分检察院设立实践教学基地,有力地推动了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自2002年起,学院每年选派优秀学生到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等大学法学院和国外学习,增加"第二校园"经历、"海外学习"经历。

    1995年始,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法理学、刑法学、国际法专业、法律史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学科相继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开始试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2000年,理论法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研究生教育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学习+研究"培养模式、"双导师制"等,有效地促进了创新型人才的培养。15名国内知名学者、15名司法界专家型法律人士作为法学院兼职教授,在双导师制下参与指导法学和法硕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和成才计划。

    法学院设有理论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所、刑法学研究所、民商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法史学研究所、经济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学研究所以及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与科技法研究中心、人权研究中心、欧盟法研究中心、美国法研究中心、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等多个研究机构,先后承担中国法制史研究、人权研究、政府执法研究、司法改革研究、物权法研究、侵权法研究、担保法研究、权力制约研究、中国立法问题研究、有组织犯罪研究、金融犯罪研究等50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研究课题。其中,中国法制史研究、人权与法治研究、司法改革研究、侵权法研究、比较法研究、民间法研究、法律解释学等学术领域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

    近几年来,法学院教师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在海外发表学术文章2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高水平教材65部,获得国家及省部级奖励达60余项。由法学院组织、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理学文库"获得法学界的高度评价。法学院知名教授主持的《人权研究》、《民间法》、《法律方法》等学术刊物在学界有着重要影响。2000年,山东省启动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法学研究基地设在山东大学法学院。

    自建院以来,法学院曾成功地举办了十余次国际及全国性学术会议。法学院创办的全国知名专家、学者法学学术讲坛在法学界享有很高声誉,有近百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曾在学术讲坛上发表讲演。由法学院承办的1994年全国法理学年会、1998年中国法律史学年会、2000年全国行政法学年会、2001年全国刑法学年会以及法律解释学、法经济学等全国性专题学术会议得到了学界的一致好评。

    法学院非常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实现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三个面向:面向海外、面向国内同行、面向国家机关。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等保持着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与司法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山东省高级法院、山东省检察院、海南省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保持着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关系,与美国、日本、FaGuo、德国、俄罗斯、香港、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和研究机构保持经常性的人员和学术交流关系,与美国巴尔的摩大学、欧盟有关学术管理机构有着稳定的项目合作。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已经突破传统的人员交流和学术合作的形式,开始进入教学合作层面,在人才培养方面加强合作。与美国华盛顿大学的法律硕士教育项目已进入实质性商谈阶段,日语背景法学教育的毕业生可望在日本早稻田大学接受大学后教育。

    学院十分重视院风和学风建设,强调学生的素质教育和人格教育。"以人为本,与法同行"已经成为学院格言,与未来职业道德规范紧密结合的思想教育促使法学院学生不断修养自己的品行和完善自己的人格。受到良好专业教育和人格教化的法学院毕业生大多数已成为律师、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律顾问而服务于社会,也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从事其他领域的工作,例如商业银行、立法机关、政府机构、教学和科研等与法律相关的多种类型的职业可供毕业生选择,还有越来越多的毕业生获得在海外大学和国内著名大学及研究机构继续深造的机会。

    法学院图书资料中心现有藏书近5万余册,其中日、英等外文图书1万余册,有国内一流的日文专门书库(五十岚清图书馆),中外学术期刊达220余种。图书资料中心因其专业性、开放性和优良服务成为教学和科研辅助中心,与实验中心、法律网站、微机中心、诊所式教育专区、法律援助基地以及文瀚律师所等共同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优质辅助。

    1983年11月18日山东大学成立法律系,至今已近20年。20年院庆是回顾以往和展望未来的最好时机。20年来特别是由法律系转制为法学院以来,山东大学法学教育获得快速发展 。在过去20年的基础上,法学院将全面推行未来十年发展规划,在山东大学创建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的背景中创建国内外知名高水平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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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22:17:00 | 只看该作者
-=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在山东大学百余年历史的早期,曾有过法学教育。20世纪20年代,山东高等法律专科学校是山东大学的六所学校之一。

    而山东大学系统的法学教育始于中国改革开放初期。1980年山东大学开设了法学专业,开始进行法学教育。至1983年独立建系,科学社会主义系领导对法律系的成立给予大力支持。

    1980年,山东大学设置的法学专业,是以3年制大专班的形式招生,在当时共有两个班。但当时的法律教研室及法学专业本身都不是独立机构,而是依托于科学社会主义系,即现在的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981年,法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进行专门的本科教育。

    1983年11月18日,在新校公教楼召开法律系成立大会,时任山东大学校长的吴富恒教授在会上正式宣布法律系成立,同时公布了建系领导小组的成员为乔伟、林国民和冯殿美三位同志,乔伟教授任组长。

    1984年,作为山东省自学考试的主考单位,法律系主持了第一次法律自学考试。

    1985年秋天,法律系接收了第一批法学研究生,乔伟教授是第一任法史专业研究生导师。但当时山东大学法律系并不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一届研究生毕业时,由乔伟教授带领到吉林大学申请学位。法律系后来又分别于1986年和1989年,招收了两届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由林国民教授带领到厦门大学申请学位。 1989年,山东大学成立了专门的法学研究所。

    1994年法律系改为法学院,由徐显明教授出任院长,冯殿美教授出任院分党委书记。

    1995年,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本科专业合并为法学专业。

    1995年始 ,法学院先后获得了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法理学、刑法学和国际法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1998年5月18日,五十岚清*先生被聘为山东大学兼职教授。

    1999年,法学院开始招收法律硕士。

    2000年,法学院取得理论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

    2000年,法学院开始招收理科生,开展双学位教育试点。

    2000年10月6日,由山东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纪念乔伟教授逝世三周年暨《乔伟文集》出版座谈会"在济南齐鲁宾馆召开。

    2001年,民商法专家梁慧星教授出任法学院院长,冯殿美教授继续出任院分党委书记。

    2003年,法学院获得了诉讼法学、法史学和经济法学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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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大学法学院图书资料中心“五十岚清”图书馆,系日本著名民法学家五十岚清先生捐赠建立的日本法律图书馆,藏书近5000册,是国内最大的日文法律图书资料中心之一。

   五十岚清先生非常关心学院发展,与法学院多名教师和学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并多次来院讲学。1998年5月18日,五十岚 清先生被聘为山东大学兼职教授,山东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徐显明教授接见五十岚 清先生及夫人并向先生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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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22:18:24 | 只看该作者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 教学与研究机构

理论法学研究所:  主要从事法哲学、法社会学、中国古代法学、西方法学以及中西法律史的研究,在法理学研究方面产生了一系列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成果。今后重点放在民间法和中国法制现代化关系的研究上。
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所:  主要从事宪政、人权、行政法理论研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人权理论研究、宪政改革研究、司法改革研究、法治行政研究、立法理论与地方立法研究等。

民商法学研究所:  主要从事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侵权行为法、婚姻法、继承法、担保法及商法原理和公司法、票据法、破产法、保险法、外国民商法等研究。

刑法学研究所:    主要从事刑法学、刑事侦察及证据学、犯罪心理学、刑法哲学及外国刑法、比较刑法方向的研究。其中,刑法学、刑法哲学、外国刑法方向的研究已形成一定规模并产生较大影响。今后旨在巩固及发展已存的研究方向及课题,侧重于刑事法学与实际应用的结合。

国际法学研究所:  主要从事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教学与研究,在国际经济法领域侧重对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等领域的研究,未来将加强对WTO的研究。

经济法学研究所:   主要从事经济法原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政金融法、国有资产管理法、信托法、环境法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

诉讼法学研究所:  主要从事诉讼法原理、诉讼程序理论及证据法教学与研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诉讼哲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证据法等,侧重于理论联系实际地展开诉讼法制改革研究。

法史学研究所:  本学科主要从事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专长于先秦秦汉法制史、魏晋南北朝儒家思想与法制研究、唐律研究、宋代法制研究、清末法制改革问题研究,侧重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国古代司法制度;近代时期的法制改革与法律移植以及人权派及人权运动史研究。

☆ 专门研究机构

山东省法学研究基地:    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之一,是山东省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学术信息及研究资料中心和重大法学理论成果创新基地,以法学院和省内法学与法律界专家为基础,国内法学界知名学者兼职参与,侧重于研究法学重大理论问题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实践课题。
山东大学法学研究所:   该所为山东大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组织理论性与应用性重大课题研究,主要侧重于地方立法、政府法制、司法改革等实践课题研究。

山东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   组织、领导山东大学刑事法律方面的重点课题的研究;加强山东大学与国内刑法理论界和实际部门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山东大学与国际刑法理论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组织有关学术研讨会和学术专著的出版。

山东大学科技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中心联结校内外从事科技法与知识产权事业并有所建树专家、学者,旨在建成山东省的科技法与知识产权研究、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基地和学术活动的中心,为国家和地方的科技法与知识产权事业做出贡献,为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咨询服务,从而促进我国的科技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山东大学欧盟法研究中心: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日益提高,但是,我国还没有一个专门从事欧盟法研究的学术组织,在著名民法学者梁慧星教授的倡议下,山东大学欧盟法研究中心于2002年11月16日成立,由四名国外知名学者及山东大学法学院15位教师组成。梁慧星任主任,孙新强任副主任,姜作利任秘书长。

主要成员的简介如下:
国外学者:
1.Meinhard Hilf: 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教授,欧盟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欧盟组织法。
2.Michael Joachim Bonell: 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法学院教授,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教授,主要研究欧盟私法。
3. Andrea Giardina: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系主任,主要研究欧盟私法。
4. Jens Schvosbo: 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欧盟组织法。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者:
1. 梁慧星:教授,著名民法学家,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
2. 孙新强:教授,在美国留学、进修多年,知名美国统一商法典专家,主要研究美国统一商法典与欧盟商法之比较,精通英语。
3. 姜作利:副教授,在意大利罗马大学留学2年,主要研究欧盟竞争法,精通英语、意大利语和法语。 4. 李道刚:副教授,在德国留学5年,主要研究欧盟民法,精通德语和英语。
5. 刘远:副教授,FaGuo巴黎大学博士后,主要研究欧盟刑法,精通英语和法语。
6. 石巍:副教授,英国剑桥大学博士生,主要研究欧盟私法,精通英语。
7. 罗文波:副教授,在英国留学1年,主要研究欧盟私法,精通英语。
8. 李春林:博士生,主要研究欧盟商法,精通英语。
欧盟法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已出版了一本专著,发表论文数篇,有几个项目正在进行中。

山东大学美国法研究中心:  自1996年以来,山东大学法学院与美国巴尔的摩大学法学院不断有人员交流和学术往来。我院先后有七名教师在巴尔的摩大学法学访问进修过。为了加强对美国法的深入研究和发挥集体优势,特此成立了美国法研究中心。中心现有孙新强教授、齐延平教授、周长军副教授、吴建中讲师、王利萍教授、徐伟敏副教授和马建红副教授七名研究人员。中心目前确定的主要研究方向有:美国统一商法典、美国版权法、美国宪政、人权、美国家庭法、美国刑事诉讼法、美国公司法、美国环境法和美国反垄断法。中心在上述领域已经取得了一些在国内有影响的科研成果。

☆ 管理机构

院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及处理应急重大事件。
电话:8377012 8377011
教务办公室:负责本科教学。
电话:8378653

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招生、教学、教务管理。
电话:8377218

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函授、自学考试、在职网络本科的招生、考试、论文答辩、学籍等教务管理。
电话:8375619 8375620

分团委及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日常管理、共青团工作。
电话:8378620

图书资料中心:藏书万册,为老师及学生提供图书、资料的查询、阅览及信息服务。
电话:8375621

教学二区办公室:自学考试辅导班学生、全日制网络在校生的教学及日常管理。
电话:837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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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3 10:36:54 | 只看该作者

西南政法大学怎么样?

好考吗?为什么最后总分是340呢?
郁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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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3 14:23:55 | 只看该作者
山东大学?还可以吧
7#
发表于 2006-7-17 14:42:27 | 只看该作者
什么叫还可以...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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