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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抗乙肝病毒类药物首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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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10:0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韩宇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新版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该目录新增866种可报销的药品,抗乙肝病毒类药物首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新目录从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新目录删除了84种药品
  此前北京市执行的是2005年版目录。与之相比,新版《药品目录》共有药品2510种,增加了866种可报销的药品,报销药品数量之多也达到历史之最。同时,新版目录还删除了使用量少、有质量安全隐患的84种药品。
  此次发布的新版目录共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个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均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1292个,中成药1218个,还包括47个民族药品种;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22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3个。
  新增部分新特药
  新版药品目录扩大了甲类药品范围,这类药品占到了目录总数3/4还多,参保人员可直接报销。
  不到1/4的乙类药品中,治疗糖尿病的罗格列酮、吡格列酮,由原来的个人先行负担费用50%降到10%。
  抗乙肝病毒类药物则首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新目录还增加了针对糖尿病、高血压等以及抗肿瘤的新特药,并放宽了原有的一些限制,如抗高血压药厄贝沙坦,原来限一级以上医院使用,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新版《药品目录》实施后费用仅由个人负担10%。
  目录纸质出版物发行
  目前新增加药品的登记备案工作接近尾声,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更新和维护也正在进行,该目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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