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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总工会:百人以上企业需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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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11:07: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温薷)昨天,北京市总工会表示,今年年内,对于100人以上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应达到90%以上。
  昨天,北京市总工会召开首都推进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建设大会表示,企业调解组织建设要做到:职工人数100人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一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并进行名单备案;职工人数1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成立调解委员会,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对于职工人数5000人以上的局总公司以及集团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设立专职调解员。
  此外,为落实劳动争议案件的补贴政策,市总工会今年还将对成功协调劳动争议的人民调解员实施补贴,按每件500元的补贴标准,实行“一案一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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