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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禁止中签不购车者2年内再申请购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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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0:53: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邓杭) 昨天,第五期购车指标摇号如期举行。记者从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获悉,针对存在的申请小客车指标中签后不购车现象,交通部门拟对该行为采取处罚措施,从昨天起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中签后不购车,中签者有可能面临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摇号的处罚。
  昨天,北京市缓解拥堵网站(链接标记www.bjhjyd.gov.cn[/url])新开辟了“征求意见栏”,主题为“中签后不购车您认为应该采取哪些措施”。该征求意见称,《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颁布实施以来,存在申请小客车指标中签后不购车现象,社会上对此有看法。为进一步完善措施,从5月26日起至6月8日期间征求意见,拟对中签不购车的行为采取措施。
  对于可能采取的相关措施,征求意见设立了四大选项,分别为“仍为6个月有效”、“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摇号”、“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摇号”、“其他看法”,且注明,“四个选项必须选一个”。这就意味着,如果中签后不购车,有可能面临一年,甚至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摇号的严厉处罚。选项中的“仍为6个月有效”,则意味着不采取惩罚措施。
  按照目前规定,单位和个人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目前,政策没有对摇中不买的行为有任何惩罚措施,摇中指标的人如在6个月内不买车,可继续参加摇号,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再次申请。逾期不买的“废号”则自动滚入摇号池,重新用于摇号。
  第一期购车指标于今年1月26日产生,将于7月26日到期。今年4月中旬,交通部门首次披露,当时中签者购车率仅为21%。一些市民提出,很多符合条件但并不急于买车的人也参加了摇号,使得有实际购车需求的人无法得到保障,严重影响了急需买车人员的摇号中签率。建议对不购车的中签者取消一定时间的摇号资格,从而保障公平。但也有一些市民认为,由于受经济条件、工作条件等因素影响,中签后不购车也有客观原因,“一刀切”地给予惩罚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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