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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要求各地直接采购“卖难”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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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10:26: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记者 雷敏)记者26日从商务部获悉,近日,商务部再次发出通知,部署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组织开展蔬菜“卖难”紧急救助行动,进一步维护好蔬菜市场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召开产销对接会,直接采购“卖难”蔬菜。“农超对接”试点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采购价格维持在合理水平,并在超市门店设立“卖难”蔬菜销售专柜,支持销售“卖难”蔬菜。农产品综合试点地区的大型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购销“卖难”蔬菜。“双百市场工程”等财政资金支持的大型批发市场,要设立“卖难”蔬菜销售专区,减免“卖难”蔬菜场地费。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临时收储一批“卖难”蔬菜。
通知指出,要发挥商务部“商务预报”“新农村商网”等网上产销对接平台的作用。出现蔬菜“卖难”的地区,要细化监测品种和范围,建立主要“卖难”品种的交易量、批发价格日监测制度,强化对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及时组织农业合作社和种植户,通过网上产销对接平台发布蔬菜“卖难”信息。销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发布需求信息,组织流通企业开展网上对接撮合。
蔬菜流通环节多、成本高,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并存等问题日益突出。对此,通知还要求,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突出蔬菜流通设施的公益性,建设一批社区平价菜市场。鼓励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设立临时性蔬菜直销专区,允许菜农免费进场销售自产蔬菜。会同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鼓励开展“农社合作”,在注重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支持农业合作社和农民进入城市社区、街道直销蔬菜;研究在城市特定区域和时段,设立免摊位费的“周末市场”。
通知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要维护好农民利益,也要解决好城市居民消费需求。各大中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城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菜篮子”有关工作,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相关专题: 订阅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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