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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适房购房人产权份额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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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 10:45: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晨报讯《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试行办法》近日正式发布实施。《试行办法》规定,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销售基准价格与周边房价的比例关系确定,计算公式为:购房人产权份额=销售基准价格÷(周边房价×90%)。“在计算购房人产权份额时将周边房价乘以90%,可适当提高购房人拥有的产权份额。”市发改委副主任、市物价局局长汤志平说。
  如果经济适用住房五年后可以上市转让,住房保障机构将享有优先回购权,住房保障机构和购房人还将按各自产权份额分配转让的价款。
  
(责任编辑: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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