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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求中移动、中联通强化客户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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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3 08:38: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2日讯 (记者 辛祖国) 近日,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分别复函北京朝阳法院,对法院就其“电信内鬼”案发送的司法建议做出回应。
  2010年12月,北京朝阳法院审结被告人唐纳宇、吴晓晨、张宁等十四人非法经营一案。经审理查明,2007年4月至2008年10月间,唐纳宇利用其担任原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监控中心主任、吴晓晨利用其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三区分公司广安门外分局商务客户代表、张宁利用其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亦庄区域中心中级座席维护的工作之便,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张荣浩、任发、张荣涛等人注册成立的北京东方亨特调查中心、北京神州皓天商务调查有限公司等多家商务调查公司,上述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信息有偿从事为他人追讨债务、调查个人隐私等活动。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不仅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个人隐私以及正常的工作、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而且也威胁到社会管理秩序、经济秩序甚至公共安全。
  朝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上述情况的发生反映出电信运营商在客户信息安全保护方面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制度不完善、客户信息查询修改系统管理不规范、公司监管部门对泄露客户信息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朝阳法院宣判后向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分别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其:一、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强化保护客户信息安全的意识;二、完善客户信息安全保护措施,规范管理客户信息查询修改系统;三、强化公司监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定期抽查客户信息查询修改系统使用情况,形成对泄露客户信息行为的有效预防与打击机制;四、完善保护客户信息安全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违规泄露信息的处罚措施与责任,正确规范、引导公司职工的行为。
(责任编辑:高蕾) 饭否微博腾讯微博新浪微博搜狐微博和讯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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