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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规定实名举报有功一案一奖 一般不超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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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7:3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红网长沙1月27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龙源 实习生 唐朵朵)凡以真实姓名、确切联系方式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检举、控告党的组织、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一般可获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近日,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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