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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1989年1月,澳大利亚总理波比·霍克访问韩国时在首尔倡议召开“亚洲及太平洋国家部长级会议”。 1989年11月6日至7日,12个创始会员国在澳大利亚堪培拉举行首届“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 1991年11月12日至14日,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在韩国首尔举行并通过《汉城宣言》,正式确定亚太经合的宗旨目标、工作范围、运作方式、参与形式、组织架构、亚太经合前景。亚太经合的目标是为本区域人民普便福祉持续推动区域成长与发展;促进经济互补性,鼓励货物、服务、资本、技术的流通;发展并加快开放及多边的贸易体系;减少贸易与投资壁垒。这次会议也正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回归中国后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与)、中国台湾三个经济体同时纳入亚太经合会。 1992年9月10日至11日,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泰国曼谷召开,确定将亚太经合秘书处设于新加坡,并确立亚太经合运作基金的预算规则。 1993年1月,亚太经合秘书处在新加坡成立,负责该组织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1993年11月20日,首届亚太经合经济领袖会议在美国西雅图布莱克岛(Blake Island)举行,并宣示亚太经合的目的是为亚太人民谋取稳定、安全、繁荣。 1994年11月15日,在印度尼西亚茂物举行的经济领袖会议设立“茂物目标”:发达成员国在2010年前、发展中国家成员在2020年前,实现亚太地区自由与开放的贸易及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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