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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创业每年减税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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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4 11:3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周逸梅)从今年起,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中央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可以享受毕业年度起三年内自主创业每年8000元的税收减免优惠。
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三年内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mo、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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