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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 央企上交红利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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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15:32: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日(12月30日),财政部官网披露,我国将从2011年起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早在今年1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便决定,从2011年起,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同时,兼顾中央企业承受能力和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此前,财政部提供了3个上调央企红利的方案,央企上交红利的比例上调5%~30%不等,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顺利实施,国务院最后确定了上调比例最低的方案,即央企分红比例较往年上调5%。
通知规定,从2011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具体收取比例分四类执行:第一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5%;第二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0%;第三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5%;第四类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开始正式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根据不同行业适用不同比例的方式,我国最初将企业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具有资源性特征行业企业,上交比例为净利润的10%;第二类为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上交比例为净利润的5%;第三类为国家政策性企业,暂缓3年上交或者免交。
根据昨日公布的企业分类名单,中国烟草总公司、中石油、中石化等15家央企被列为第一类;中国铝业、中国有色等78家企业被列为第二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33家企业被列入第三类;第四类包括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和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两家。
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将五个中央部门(单位)和两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以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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