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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室温不达标用热量将按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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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09:30: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文静)昨天,记者从市市容委获悉,本月1日起,本采暖季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约12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的居民用户开始陆续签署新版合同。正式合同规定,热计量用户设定室温后,供热单位须在12小时内确保室温达标。如果卧室和起居室室温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不达标期间居民的用热量按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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