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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余秋雨对文化的定义并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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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02:23: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余秋雨对文化的定义并不准确!

                ——迄今人类第一个知道文化是什么的无名小卒的话

  最近,中国文化大师余秋雨先生在自己博客里为文化作了定义,他说:“文化是一种精神价值以及与此相呼应的生活方式,它的最终成果是集体人格。”

  在那段凤凰卫视制作的短片中,作这个定义之前余先生承认,很多文化人也不知道文化究竟是什么。他说:“世界上有关文化的定义太多了,自从泰勒先生提出第一个有关文化的定义之后,比较著名的已经产生了近两百种,还是比较著名的”。可见,迄今人类对文化涵义的定义仍然是模糊的不确定的。在对文化作了自己的定义后余先生接着说,自己的这个定义:“一共只有31个字,是迄今最简单的定义。这个定义的第一个关键词是精神价值,这就使文化从现象论进入到了价值论,有了灵魂。由此可以说明文化是人类摆脱原始状态的一个精神标志和价值分界。而且也说明了为什么不同的文化有那么多自觉的认同和拒绝。”他接着说:“这个定义的第二个关键词是生活方式。这是我前面讲精神价值的具体实现,但也有可能是精神价值的异化形态。但不管怎么样,文化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应该是质感的、可体验的、寻常的、全民参与的。这个定义的第三个关键词是集体人格。说明文化以人为终点,而且不仅以人为终点,而且是集中在人格当中沉淀下来保持某种稳定。这个观点来自于欧洲的文化人类学家容格,他认为文化的最终沉淀物是人格,特别是以集体无意识的形态出现的集体人格。”他接着说:“这显然是讲的太深了,但讲定义就避免不了深,因此我们也不回避了,因为这是一切谈话的起点和制高点。”

  从以上余先生对文化的定义及其解释中,我感到余先生仍然对文化没有真正了解。所以,我只能指出来,我不能选择回避,这是我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尽管我没有余先生的名气大,也没有他的学历高,但我认为我对文化的定义才是迄今人类最准确的定义,也是迄今人类第一个知道文化什么的无名小卒。当然,请大家不要见笑,也请大家别因此而愤怒拿砖拍我,我只是说了我认为的真话,我无意与名人较量,也无须借余先生炒做自己。

  文化是什么,我认为,“文化是人的思维和行为的方式及其由此创造出的思想和物质产品”;或者说:“文化是人类思维和行为的方式及由此产生的结果”;或者说:“文化是人类思维和行为的方式及由此制造的产品”。这三个解释事实上是一样的,不同在于后面的用词有所不同,但本质上也没有什么差别,它们都是指人的思维和行为的结果。

  我认为,我的这个文化定义之所以准确四个理由。一;这个定义体现出了人类不同民族存在的思维和行为差别的现象,这就使的我们能够准确的知道是什么东西导致了人类的文明文化之间产生差别的根源。二,这个定义符合人类公认的“人的思维和行为的方式才是决定一个文明一种文化具有何种形态特征的关键因素”这个结论。三,这个定义也符合“文化是决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先进还是落后的最大因素”这个事实 ;四,如我在自己写的〈论文化的实质〉这篇文章里说的,文化与人的思维和行为的方式这两种说法事实上是对同一种事物的不同描述。前者注重的是对事物现象特征的表述,而后者注重的是对事物内在本质的表达。

  通过我对文化的定义以及余先生对文化的定义进行比较可以看出,余先生的定义并不能反映出人类思维和行为方式存在巨大差别这个事实,也不能反映出“人类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才是决定一个文明一种文化具有何种形态特征根本原因”这个事实。就是说,余先生完全漏掉了差异这个关键词,看不到人类文化存在的差异,揭示不出产生这种文化差异的实质原因,就无法谈上对文化进行准确的定义,这是必然的。

  当然,得承认余先生的文化底蕴确实比我深厚,对人类不同文化的了解也比我多,但深厚与多并不会促成一定能够准确认识事物本质这个结果的产生。这如同一些人寻找宝藏,个人经历的丰富虽然可以提高找到目标的几率,但这并不能排除那些毫无经验者偶然撞见宝藏的可能性。而我就有幸成了这些偶然撞见宝藏者之一,尽管这是指文化宝藏。所以,我才有理由说我是自己是“迄今人类第一个知道文化是什么的无名小卒”,至少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可能很多人不相信我说的话,但这没有什么,只要我把我该说并想说的话说出来,那就足够了。


                                        光速    200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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