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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乘客状告港龙航空索赔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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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00:47: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购买了联程机票,却在转机时被“拒载”,最后还被拘留遣返回京。郁闷加气愤,遭遇了这一连串麻烦的李某等三人将出票的香港港龙航空公司(以下称港龙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各种损失32万余元。昨天,该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4月12日,李某等三人购买了由港龙公司签发的北京-香港-约翰内斯堡-安哥拉联程机票。5月10日,三人在首都机场搭乘港龙公司班机飞往香港,当日15点抵达。但三人在港龙公司人员的引导下办理转机登机手续时,下一个航段的承运方南非一航空公司却表示,三人没有回程机票,不能登机。协商交涉后,对方则要求出具商务邀请函。


  但是在交涉过程中,由于他们滞留超过3天,机场不再允许他们停留。14日上午,港龙公司在香港入境管理处为三人办理进入广州手续时,该管理处认定三人违反香港法律中规定的“滞留不得超过48小时的规定”,将他们拘留。当晚,他们被遣返回北京。遭遇了拒载并被拘留的噩梦后,李某等三人将港龙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财物损失及精神损失32万余元。

  昨天的法庭上,港龙公司是否尽到承运义务成为争论的焦点。港龙公司表示,三人的机票背面已经明示,港龙公司仅对签发的第一航段负责,对南非航段只是出票代理,不负责承运,拒载与自己无关。

  李某则表示,港龙公司已经与自己形成了合同关系,应对全程航段负责。在首都机场,港龙公司已经审查了自己的身份资料,并发放了登机牌,这说明“港龙公司已经对三人在整个航程的搭乘资格表示了认可”。

  据悉,由于双方还有证据提交,该案将择期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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