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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中国母亲”胡曼莉
胡曼莉的质疑已达7年之久,几次审计和清算都因遇到胡曼莉的无理干预而搁浅,现在的胡曼莉明是无私奉献的“中国母亲”,实际已是弄虚作假、聚敛钱财,靠三百多名孤儿赡养着的“老太”。几起恶性案件和一起刑事案件的指向,使这位“中国母亲”逐步显现出视无惧胆、目无法纪的社会恶势力“老大”的面目,并有越演越烈之势。
弄虚作假是胡曼莉为了达到任何目的都使用的手段
据胡曼莉的第二任丈夫段灿标介绍:“多年以来,胡总结出了一条经验: 什么都可以按需要作假,以假乱真,谁也说不清真假,对胡来说,什么假都能做出来,作假已成为她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胡身边的人说:“平时生活中她说的话有80%以上是假话”。
胡为了达到聚敛钱财的目的,私刻商场、超市乃至个体户印件,开据假发票到孤儿学校报假帐.就连自己房产装修发票都到学校报帐,用报假帐的手段,大势聚敛钱财。
审计报告对胡来说已作用不大,她提供捐款人的审计报告大多是按照需要随意自制的假审计报告,用假审计报告欺骗捐赠人已成为她的家常便餐。
胡曼莉是一个报复心极强的女人。一个已毕业后在丽江市建设局工作的孤儿,不知怎么惹她不高兴了,胡就自制了一份假合同,大概内容为:孤儿学校资助这位孤儿钱读书,毕业后孤儿按月归还学校资助款。胡就用这份假合同欺骗了丽江市建设局领导,让这位孤儿每月都从工资中扣款归还借款至今。
其假印件模样以及假审计报告、假合同制作过程所留证据至今仍被知情人保留。
不择手段 聚敛钱财
胡从孤儿学校帐户上划出捐款35万元,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丽江分公司营业部以自己为投保人购买了6份分红保险。据人寿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介绍:分红保险投保人可随时支取,到期后资金将连同红利一同归投保人。本来是学校的善款,经胡这么一变,这35万元资金就自然进了胡的私囊。
胡曼莉通过修改原始凭证,将“捐款”改成“投资”作假帐后,帐面反映出的220多万元“投资款”从何而来?据知情人透露:一是采取多头开户隐瞒捐款、捐款不入帐,通过银行间的取存,变成了胡的“投资”;二是采用报假帐的方法,把报假帐得到的一部分钱又“投资”学校,然后再报假帐,再“投资”,将雪球越滚越大;三是采用一对一的助养模式,进行多头开户,胡用孤儿的名字在工商银行丽江市分行各营业部开了一百多个帐户,让助养人直接将助养费汇入这些个人帐户,胡从银行取出后一部分又作为她对学校的“投资”。
胡曼莉除每年要支付女儿出国上学的高额费用外,据知情人不完全统计:胡仅在丽江以自己和其母亲王凤芹、养子陈斌之名购买的房产价值至少有150万元以上,这还不包括她与第二任丈夫段灿标的夫妻共有房产250多万元。
据知情人透露:现在提供给审计的“丽江妈妈联谊会”和“丽江民族孤儿学校”的帐务,从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到整个帐薄都是胡和其养子陈斌经过多次重作和修改了的,在原有假帐基础上又掺进去了多少假,还有待有关部门认真细致的查证。
“中国母亲”胡曼莉要将孤儿带到哪条道上去?
自胡与第二任丈夫段灿标发生离婚官司、财产纠纷以来,学校住进了两个强悍的男人,据说是学校以每月1万元的高薪聘请来的,孩子们称他们是“妈妈的保镖”,学校还招回一批无业成年孤儿,发给上岗证,整天在学校走来逛去,无所事事。孤儿上午习武,下午看电视,没有时间作暑假作业,胡在学生大会上反复强调“你们的任务是跟‘保镖’好好学习武术,将来到社会才打得赢别人”。
暴力和恶性案件频繁在“保镖”和招回的成年孤儿间发生。校园内,孤儿间相互攻击过招、打架斗殴乱成一片。
2006年8月27日,胡曼莉的养子陈斌带领所聘“保镖”、孤儿学校招回的无业成年孤儿以及孤儿学校在校学生40多人来其丈夫段灿标家,以抢夫妻共有财产为由进行闹事,据小区人员和小区保安反映:他们砸烂了小区公厕门、用钉子砸小区其他住户的私家车轮胎、在小区门口对段灿标妹妹及家人进行强行搜车搜身。市、县公安部门出警20多人制止,事件持续10多个小时。
2006年9月1日下午4:00左右,学校招回的一名成年孤儿用白色油漆泼在段灿标妹妹家大门上,并砸碎她家窗户,将大量红色油漆泼入房间内,被小区保安当场抓获并移送公安机关。据受害人反映:“还不只是这一次受害,8月30日凌晨1:20时,我家窗户还被酒瓶砸碎过,酒瓶上还带着一张打印着‘要绝你家子孙’等字样和骷髅图案的恐吓字条,8月31日下午4:00左右,我家停在丽江市财政局办公楼院内的自用车前挡风玻璃被倒上了一桶红色油漆。凶手连续作案,小女儿被吓得不敢回家,现只能寄养在亲戚家,全家人的生命、财产随时都受到这些凶手和幕后指使人的严重威胁和损坏”。
“孤儿学校只有胡曼莉一人知道我家住处,我家从来都不认识这些作案人员,作案人员是如何知道我家的呢?他们为什么要这么无故针对我家作案呢?”受害人反复强调这句话。
2006年8月10日中午,胡曼莉之母用恶毒的语言当众污辱学校一名女教职工,不通过任何合法手续就开除这名女教职工,随即指使养子陈斌和“保镖”强行闯入她的宿舍,将她的生活用品丢出学校大门外,这名女教职工刚走出学校大门,立即就被一名男人将她打伤,抢走手机和背包。这名女教职工被抢背包中的日记本,在胡与丈夫离婚庭审过程中被胡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亮相,法官当庭收缴并移交公安机关。
受害人说:“我被抢背包中的日记本为什么会到胡曼莉手中呢?学校里有位好心的老师告诉我,罪犯是胡曼莉的一个‘保镖’请来的东北人”。
人们相信法律,相信良知,相信许多人在为慈善事业默默付出,不图私利。但对胡曼莉而言,法律何在?!应由谁来查办“中国母亲”胡曼莉的违法行为?
2006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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