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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美关系进入蜜月时期,互访频繁。197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1982年8月17日中美签署《联合公报》。
(2)中苏关系重返正常化。1982年勃列日涅夫发表塔什干讲话;1982年——1988年中苏12轮磋商讨论中苏关系正常化的三大障碍:支持越南侵柬、苏在中蒙边界陈兵百万、苏联占领阿富汗;1989年,戈尔巴乔夫访华,签署《中苏联合公报》,双方结束过去,开辟未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相互关系。
(3)中国同东西欧和第三世界国家的外交关系也有了长足发展。以“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四项原则处理党际关系;以“相互谅解、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平等互利”原则指导国与国的关系。中国与东欧5国实现互访,双边关系全面发展;中国与欧共体、西欧国家政治经济获得长足发展;1984年、1987年同英、葡两国达成协议,中国于1997、1999年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和平友好、平等互利、长期稳定、相互信任”成为指导中日关系的四项原则;中国进一步巩固与朝、泰、马、缅、菲等国的友好关系;1989年恢复与蒙、老挝、越的传统关系,中印关系恢复;中非、中国与西亚、中与拉美关系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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