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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已发价格临时补贴地区可考虑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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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4 10:56: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连续发放补贴超过一个时期应调整低保标准
本报讯(记者陈荞)昨天,民政部、财政部就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各地尽快制定物价临时补贴方案。当价格临时补贴连续发放超过一个时期,应启动低保标准测算调整程序,调整、执行新的低保标准。
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介绍,截至10月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30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106万人,农村五保对象553万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629万人。
罗平飞说,各地应尽快制定价格临时补贴方案,合理确定发放数额和发放期限,已经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机制的地区,可统筹决定是否增发补贴,确保价格临时补贴尽快随同11月份的低保金和抚恤优待金一同发放到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手中。
罗平飞还特别要求各地科学制定低保标准测算调整办法,要以维持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消费支出为依据,综合采用“菜篮子法”、恩格尔系数法等方法来测算、调整低保标准。同时,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连续上涨超过一定幅度时,应及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价格临时补贴连续发放超过一个时期后,应及时启动低保标准测算调整程序,按规定调整、执行新的低保标准。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欢迎您白Q    XQQ登录非QQ登录如果你对新闻频道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到交流平台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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