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3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入学 不检查乙肝标志物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1-10 11:38: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9日讯(董琳)今天,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卫生部和教育部共同印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值得注意的是,引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删除了之前《草案》中的"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条款。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没写并不等于就要查。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时候,其中《草案》里有一条讲,"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但在最后的终稿中删掉了这句话。邓海华解释称,卫生部、教育部和人社部联合发布了一个《关于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再检查乙肝标志物的通知》。而《征求意见》在《通知》刊发之前,托儿所、幼儿园包括在三部委入学的概念之内,所以删除了相关字样,但"没有写并不等于就要查"。
  邓海华还提醒记者注意,在这个令的后面有几个表格,原先的表格里应该有这个乙肝标志物检测的项目的,但是现在的表格中把它取消了,只剩下了转氨酶的要求,这个要求也是跟三部委的要求一致的。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3 06:56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