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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疏忽了政区、国家与国民权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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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2-5 17:55: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国两制"疏忽了政区、国家与国民权利关系

"一国两制"被排斥,一个是引起主义之争,二是引起台湾地方化歧义,三是不能保证台湾人民的政治权利与生活方式.

我在这里谈谈政区、国家与国民权利关系,以及台湾人民的政治权利与台湾政区权利的区别,和将来统一合理的权利制度设计.

将来统一的《国家宪法》应当区分政区权利、国家权利与国民权利。政区保留自己的政体治理权利,以及政区政体拥有在国家政体中的权利,同时应当保证国民在全国中平等的参政权利。

无论台湾或者大陆、香港、澳门人民及政党,均拥有平等的参与国家权力及政区权力的权利,而不仅局限在政区之内。同时需要受政区法律约制。

a,任何个人可以在大陆及台湾按照程序出任事务官及政务官。可先行制定就业协议,保证两岸人民在对方政区就业及出任行政官员的权利。而出任政务官应当具备一定年限的居留时间。

b,出任国家责任职务及参政,应当采用政区委员会根据政制协议竞选、委任及聘任、派出方式。非责任职务人员根据a参与事务工作。

举例说明,台湾人民如欲担任国家总统,必须在大陆拥有一定居住年限,通过大陆政区的选拔制度出任大陆政务官,由大陆人大选举通过国家总统提名,并为国家委员会通过。大陆人民同样有权在台湾任行政职务,并依照当地政制出任台湾政区总统。

整个平等是基于现实的有限平等,终极平等需要根据两岸关系发展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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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2-5 17:55:29 | 只看该作者
中华共和研究会促进台海和平两岸共和和统一,研究和推广《“同国共义,共和联治”统一方案》 ,欢迎支持和发表/转载本会发起人,地址见中华共和BLOG:http://blog.ifeng.com/2408593.html,本人许多倡议被中国国民党中央函复并“备案参研”,并表明国民党“促进中华民族民主共和是国民党的神圣使命”“国民党追求全中国的民主自由均富和统一”“国民党继续为中华民族的未来而奋斗”。部分函件发表在环球论坛台海风云,同时欢迎加盟和支援中华共和的研究活动。群27250649,帐户:6222 8031 4801 0623 775傅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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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5 17:55:33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没有总统,只有国家主席。台湾人也是中国人,任不任职无需在大陆居住,而是看人大能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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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9-9 19:26: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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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3-24 04:54: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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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4-16 22:36:28 | 只看该作者
路过。。。。。然后在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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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5-13 10:06:5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说得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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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8-19 21:42:33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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