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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放宽外企使用中国名称登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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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09:45: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社北京9月20日电 (记者 杜燕)今后,外商投资企业在北京注册,只要资本达到3000万人民币,且从事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允许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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