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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6-2-26 01: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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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答案
刑法部分
1.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撤销缓刑的原因及其法律后果
------需要答缓刑的定义。原因有4点:1、犯新罪的2、漏罪的3、违法行为严重的4、违反需要遵守的规定的。结果要根据4点原因分别解答。
2.简述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区别
------需要答2罪的概念。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3.“只要是数罪,就必须数罪并罚”请用刑法理论进行辨析
------该观点不正确。(这句话至少2分)。原因在于刑法中有特殊的规定,如牵连犯、吸收犯、连续犯就是实际的数罪,但并不实行数罪并罚。
4.分析下面法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处死刑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含义是什么?略,指南上有
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含义是什么?略
3)行为人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劫持被害人并要求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该以何罪定罪处罚?为什么?------抢劫罪,因为是当场交出财物
4)行为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该定什么罪?为什么?----绑架罪,因为在于侵犯了婴儿的人身权利
5.案例分析题
甲(1984年2月14日生)与其男友乙同居后因其男友另有新欢丙而对丙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一日,甲得知丙晚上一个人在家,于是于2004年6月23日找到好朋友丁(1986年*月**日生),让丁强奸丙,并答应给丁500元。丙同意。甲将丁领到丙租住的房外,并把从乙处偷来的钥匙交给丁,由于房门没锁,所以丁很容易就进入到房间,丁进入丙的房间后见到熟睡女子,便欲行强奸,遭遇被害人极力反抗。于是丁抓住该女子的头,反复撞击墙壁,后见该女子没有了动静,丁开灯欲再行强奸,才发现该女子已经没有气息,丁害怕仓皇逃跑,丁回家后感到害怕,将情况告诉了父母,丁的父母在反复劝说后,并强行将其带公安机关交代了全部情况。公安机关将甲抓获。在审讯中,公安机关掌握了以下情形一)甲被抓获时已怀孕3个月;(二)甲于200年4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三)另外当晚在丙房屋内死亡女子并不是丙而是共同租房的戊,丙由于加班当夜未回.戊是因丁的暴力行为导致死亡。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
(一)甲和丁如何定罪?构成一罪还是数罪?为什么?------强奸罪(未遂)的共犯,一罪,因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实话说,这个题真的比较难。涉及结果加重犯与未遂的关系.理论和实际上观点如下:1、如果强奸既遂,肯定构成结果加重犯;2、如果强奸未遂,是否构成结果加重犯,这个学说上有争议.但一般通说认为,只要事实上发生了法定的加重结果,不论基本罪是否既遂,一律按既遂处理. 但一般是以抢劫中造成死亡为例来说的,强奸中死亡是否适用存在疑点。
(二)对甲是否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为什么?------不适用
(三)甲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不构成,因为法律规定缓刑完后就不在执行原判刑罚,既然没有执行完,就不构成累犯
(四)当晚死亡的不是丙而是戊,对案件是否有影响?为什么?------没有影响
(五)丁有何法定量刑情节?该如何处罚?-----强奸致人死亡和自首
民法部分
1.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略,指南上有
2.简述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同上
3.民间有一种说法“受人之拖,忠人之事”试用民法中关于代理的法律制度对该说法进行分析
--------需要答代理的概念。本说法涉及了民法中的委托代理的代理权和代理人的注意义务
4.法条分析:“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以为他谋利为目的,人为他人管理事物或提供服务,行为人可以要求收益人偿还其必要的费用,收益人有偿还的义务”
试分析该法条(包括该法律规定的制度,构成要件,法律后果和制度价值)
------无因管理,略
5.案例分析题
A公司为一房地产公司,公民甲于2004年2月24日去A公司看房,对其中一套房比较满意,于是和A公司签定了合同,并支付了房款和交接手续,双方约定一年内办理过户手续。甲于2004年3月12日,因公司需要甲出国一年,其间为了方便装修,将房间钥匙交给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中心。3月份开始,房价大涨,该小区的房子供不应求,公民丙于2004年3月份到A公司准备买房,A公司职员乙从物业管理者手里拿到甲的钥匙,带丙看房,丙相中甲所购买的房屋,于是乙以A公司的名义和丙签定了购房合同,丙交付了房款,并于次日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甲于2005年5月回国后看到自己的房屋已经归了丙,十分气愤,找到丙要求归还房产,丙拒绝,于是甲找到A公司理论,A公司表示,“一物二卖”的确是自己的不对,愿意返还加的购房款及利息。
⑴ A公司与甲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有效,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⑵A公司与丙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有效,乙的行为被认为是公司的行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⑶房屋的所有权归谁所有?-----丙
⑷A公司对公民甲应该负什么责任?为什么?----违约责任,不是缔约过失责任
综合部分
一.简答题
1.简述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
------各自的概念(至少2分),区别在于法律责任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义务。
联系在于违反法定义务可能导致承担责任,法律责任往往体现为法律义务,法律责任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法律义务又须以法律责任为保障法律责任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法律义务又须以法律责任为保障
2.简要评述下我国的宪法解释体制
-------分析上有明确答案
3.简述《大清新刑律》的特点
-------略,见指南
二.分析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出台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九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为成年人出售酒类制品,而且应当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予以提示”;第三十条规定:“违反第十九条规定的,对。。。。处以警告,或2000元罚金。。。。”
1)其中《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属于我国那类法律渊源-----部门规章
2)请结合法律规则及其逻辑结构,分析题中材料所给的规定------一般是采取3要素说。第19条只有行为模式,其中“酒类经营者不得向为成年人出售酒类制品”是勿为模式,“而且应当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予以提示”是应为模式。第19条,“违反第十九条规定的”是假定条件,“对。。。。处以警告,或2000元罚金。。。。”是法律后果。主要不要跟2要素说的名词混了,否则肯定失分
3)请结合法律规则中行为模式,分析材料所为的法律规则属于什么法律规则?------第19条是强行性规则,第30条是义务性规则
4)题中的法律责任后果属于我国法律中什么责任?----法律责任类型那么多,这一问比较含糊,但一般应该是过错责任。
2.某市政府由于摩托车对交通产生一些混乱的影响,在接受个方面建议的情况下,欲出台限制摩托车上道的规定,公民某甲得知这一消息后,认为市政府的这一规定不合理,于是联合了一百多人,到市政府门前游*示*,希望不要出台这项规定!
1)市政府是否有权出台限制摩托车的交通管理规定?为什么?-----有权,可以地方政府规章形式规定
2)某甲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不合法,游*要经过政府批准。
3)某甲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提出请求?------1、向有关部门申诉,比如市人大常委2、向上一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注意行政诉讼不可以,因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违宪审查也不行,中国没有,上访更不能了。这也就是老百姓投诉无门的原因啊,申诉谁理你啊,还找人大呢。向政府复议,你有钱请律师吗?
3.试用法制史有关理论分析
《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孙孙,若孙之夫,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但犯谋判以上罪这,不依本律。“
1)该材料反映的是唐律中的什么原则?起历史渊源是什么?----先解释规定的意思(至少2分), 同居相为隐,起源于汉的亲亲得相首匿
2)适用这一法律原则时的例外情况是什么?为什么?----例外就但后面的话,谋判一般是****之类的重罪,直接危害封建阶级统治
3)这一法律原则的规定反映了什么立法宗旨?-----德本刑用,一准乎礼,礼法合一
题外话,这是我在老妖精加强版里的一句话,看来没有判断失误:――可以看出,3年的法制史分析题都是从《唐律疏议》中挑出一段话,因此06年再从这里出题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希望大家好好看指南上这部分内容。
三.论述题
结合我国实际,论述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对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要求: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这个题自由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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