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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今年2638套保障房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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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7 09:47: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东莞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接受市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通知》(下称《通知》),东莞今年2638套保障性住房从8月24日起接受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登记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
  经适房售价2250元/平方米
  早在去年,东莞市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已接受了部分困难家庭的申请。为了解决新增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现继续接受符合条件家庭的申请。
  据介绍,市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位于东城立新社区九头村和南城雅园工业区交界处,目前正在建设一期3栋廉租房(846户)和9栋经济适用住房(1792户);廉租住房有40、60、80平方米三种套型,经济适用住房有60、80平方米两种套型。
  根据有关政策,目前市属廉租住房的租金为1元/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售价为2250元/平方米,按照朝向、楼层等作适当调整;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为1.1元/平方米。
  申请廉租房需有东莞籍
  根据东莞市的有关政策,市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目前的供应对象,一是东莞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原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二是具有莞城、东城、南城、万江等4个街道户籍的村(居)民。
  此外,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人员还应同时符合下面5个条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之下;家庭人均资产在4.8万元以下;无自有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未享受过政府给予的优惠购房或住房改造等优惠政策。另外,如果是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提出申请。
  莞籍满3年方可买经适房
  申请购买经适房也需要符合5个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家庭人均月收入连续三年在1000元之下;家庭人均资产在9.6万元以下;无自有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买卖过房产。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申请。
  申请廉租房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相关单位进行登记并领取申请表。其中,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原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可到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申请登记。莞城、东城、南城、万江等4个街道符合条件的家庭,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登记。
  廉租房、经适房申请资料
  1 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户籍地镇(街)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 现住房情况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3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年度收入情况证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提供近3年的年度收入情况证明。
  4 家庭资产情况证明。
  5 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6 属低保家庭的,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且免交第(三)、(四)项材料。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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