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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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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11:05: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于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近年来我市已将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各区县和学校都成立了农村留守儿童领导机构,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努力让留守儿童都过上幸福生活。
  从2006年开始,我市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全面纳入“两免一补”(免课本费和住宿费,补助生活费)受益范围。2009年,全市预算安排义务教育保障经费26.7亿元,免除了360.6万学生的学杂费,为48.96万农村学校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对43万贫困女童实行“零收费”入学。
  从2009年开始,市政府决定全面免除了重庆籍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的学费,惠及全市5万多名低保家庭子女;市财政还投入资金1.4亿元,免除5.7万名就读中职的留守儿童的学费和住宿费,确保农村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不因贫困而失学。
  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问题,市政府规划到2012年,在农村镇(乡)政府所在地以及交通方便、适龄儿童较多的集镇建设20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到2009年底,已累计投入资金51.04亿元,建成农村寄宿制学校1600所,寄宿农村留守儿童62.5万人。
  我市从2003年开始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3.04亿元,在40个区县建成村小教学光盘播放点4822个、农村中小学卫星教学收视点6137个、农村初中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9525间,既让农村留守儿童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又为他们与在外地的父母进行联系提供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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