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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掀土地违法清查风暴 违规超15%将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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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8 10:19: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6月17日上午10点,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利用出差前的一点时间,向记者介绍了2009年国土卫片执法检查(以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开展土地执法检查 )的情况。
  “目前看来,形势仍然很严峻,”李建勤说,今年是首次对全国城市进行土地违法卫片检查,初期汇总数据情况表明,土地违法形势依然很严峻。
  据悉,2009年国土违法卫片检查工作目前已经进入数据汇总阶段。7月,国土部将组织督察组赴地方检查;8月召开集体约谈会,重点约谈违法用地严重的城市政府负责人;9月组织验收评估工作,根据检查结果,启动问责工作。
  15%是红线
  北京大兴区黄村镇芦庄街头写着这样一幅标语:各类卫星天上看、违法建筑不能建。
  这或许是土地执法卫星检查威力的一个缩影。
  李建勤介绍说,始于2000年的国土卫片执法检查,指的是利用卫星遥感图片这一先进技术来查处各地违法违规情况。违法违规用地,可以一目了然地通过卫星图片看得清清楚楚。
  2008年5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15号令”),其中要求追究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责任的内容。
  “不但问责事,更要问责人,”李建勤说,处理对土地违法负有责任的地方领导干部,是“15号令”制定的精神,也是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的主要执法利器。
  对于如何界定地方政府官员保护耕地责任问题,随后国土部提出了一个比例:当地方政府管辖区域内年度违法占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李建勤解释说,15%这个比例制定是有科学依据的,并不是“拍脑袋得来的”。
  从2004年到2006年,全国土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平均比例为17.02%。
  “据此将15%确定为问责的红线,是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被突破的最基本要求。”李建勤说,“15号令”制定了比较严厉的问责措施。
  “15号令”中提出的问责方式只有一种,就是纪律处分。具体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而且,“15号令”只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一旦被“15号令”进行问责,地方官员的“前途”会很受影响。
  李建勤表示,土地执法卫片检查已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从2006年度的48.5%,下降到2008年度的14.4%。
  但是,土地执法压力仍然存在。李建勤介绍说,从初步上报数据来看,2009年土地违法卫片检查仍发现诸如土地违法反弹压力大等问题。
  李建勤表示,2009年度的卫片执法检查已经从最初的66个城市扩大到全国2859个县市区,各省(区、市)均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0个省(区、市)以政府名义印发了具体实施方案,国土资源部重点抓50万人口以上的155个市,对155个市开展督查、验收、约谈。
  问责党政干部
  李建勤介绍说,2009年的土地违法卫片检查当中,检查范围广、力度强,在此背景下,各地纷纷出台相应的地方政策,保障卫片执法检查在地方顺利实施。
  记者了解到,“15号令”虽然是最严厉的问责,但是仍然给地方政府留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李建勤透露说,最后上报数据阶段,对地方政府来说是最关键的阶段,上报数据中违法用地比例超过了15%,就会被问责。为保持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国土部规定在最后上报数据之前,如果地方政府对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到位,对责任人自行处理到位,可以不算入汇总数据之内。
  “这个整改结果我们要看实实在在的,”李建勤对记者说,这并不是一种放松,尤其是对处理人的问题上,如果地方政府仅仅整改问题而不处理责任人,也不能算过关。
  国土部将对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责任官员进行问责,而各地省级政府感到压力最大,为此各省纷纷出台了地方性措施,预防被问责。
  据了解,浙江、河南、内蒙古等省自治区或召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约谈会或发出《警示告知信》对土地违法情况提出警告。
  最有特点的是江苏省。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该《暂行办法》强化对违法用地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并对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形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违法用地的党政领导将实行“连坐”。
  突破了“以往只问行政责任的惯例”,实行“党政一体化”问责。一旦有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亦会被问责。
  2009年土地违法卫片检查工作当中发现,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以及相关拆迁安置用地、扩大内需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等特殊用地涉及违法用地问题时,查处难度大,难以妥善解决。
  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因问责主体地位比较高,责任难以界定;新农村等特殊项目则是涉及到农民利益,直接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等工作,难以进行。
  不过,这些困难仍不能阻拦土地违法问责工作。记者了解到,针对扩大内需项目中未报即用和违法占用耕地的问题,国土资源部会同国资委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中央企业有关责任人土地违法问责规定”等新政策。
  8月,国土部将派出督察组,前往各地检查2009年卫片检查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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