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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规定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即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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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7 14:23: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陆金宝)“大中专毕业生只要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需缴纳养老保险,就可办理落户手续。”6月8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户政处了解到,今年,调整对大中专毕业生户籍政策的新规定,改变了过去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时的困境。
  以前乌鲁木齐规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户籍在外地的,申请落户乌鲁木齐市,需就业单位给交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方可办理迁户手续。这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用人单位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录用。
  今年调整的落户政策明确,无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单位属国营企业事业单位,还是非公有制单位,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就业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提供就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以及个人相关证件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凡是在个体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还需要出具半年的个体税务发票。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相比以往的政策,户籍政策调整是为更好地留住和引进人才,促进就业,以适应新疆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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