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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要求高校宣传招生不得承诺保证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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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2 11:36: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黄茜 通讯员 粤考宣)针对近日个别高校做出“第一院校志愿组A志愿报考,保证录取”等承诺,昨日,广东省招生办发出《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宣传和志愿填报指导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高校宣传时要准确客观,不夸大其词,不得使用“保证全部录取”、“任选专业”等承诺性语言,轻率承诺考生。
  日前,有高校为招揽生源,在招生宣传中承诺所谓“重点线以下20分以内、第一院校志愿组A志愿报考的前10%的考生保证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对此,省招生办明确回应,实际录取时,不论考生填报学校志愿在A、B、C哪个位置,省招办投档后,高校既看不到考生该志愿组的其他院校志愿,也看不到志愿处于哪个顺序位置。所以,所谓“A志愿填报,保证录取”等说法不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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