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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警听证会:一年内首次轻微交通违法拟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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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 09:5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湖南交警拟推出首违不罚行政决策,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对首次发现在我省境内且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只进行宣传教育和口头警告,但不包括闯红灯、故意遮挡号牌、疲劳驾车等易导致交通事故或社会民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

  6月2日,在湖南省交警总队举行了湖南省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违教育不罚行政决策听证会。

  听证会就“实行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违不罚举措是否合适,利弊如何?”、“实行首违不罚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范围是否恰当、合理?”进行讨论。

  这次听证会结束后1个月内,将根据听证会情况作出正式决策,如果大多数意见赞成首违教育不罚措施,将出台《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违教育不罚的规定》,并在相关媒体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出席了听证会。来自各行各业的21名听证代表及由法律工作者、资深新闻工作者、资深交警组成的专家团参加了听证会。

  首违不罚的适用范围有四个条件

  拟推出的首违不罚行政决策,是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对首次发现在我省境内且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只进行宣传教育和口头警告,但不包括闯红灯、故意遮挡号牌、疲劳驾车等易导致交通事故或社会民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

  首违不罚并不是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放任不管,而是采取社会民众易于接受的教育感化方式。

  拟推出的 首违不罚的适用范围有四个条件:

  (一)发生湖南省境内的交通违法行为,不管机动车注册登记地及驾驶人户籍地;

  (二)依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以200元或2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行为;

  (三)如果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次违法行为是严重违法行为,而之后又有轻微违法行为的,这个轻微违法行为,也拟免于处罚;

  (四)排除社会民众反映强烈及易导致交通事故的恶意违法行为,如闯红灯、故意遮挡号牌、疲劳驾车等社会民众反映强烈的恶意违法行为。

  首违罚与不罚成为重要讨论主题

  这次听证会讨论的第一个主题是,实行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违不罚举措是否合适,利弊如何?对此,听证会有二个不同观点:

  一种认为首违不罚与严格执法要求不相符,放纵了交通违法行为,从而将影响整个交通秩序;

  另一种认为实行首违不罚是人性化执法,是充分尊重广大交通参与者人格尊严的表现,反而能促使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从而更能形成安全有序的行车文化。

  另一个讨论主题为,实行首违不罚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范围是否恰当、合理?拟实行的首违不罚措施针对的是依法处200元以下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且排除了部分恶意违法行为,对此范围是否恰当及到底如何确定这个范围将根据听证会讨论情况而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在听证会上说,这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违教育不罚行政决策听证会,是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一次具体行动,希望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全省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一个月内作出正式决策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介绍,听证会结束后1个月内,将根据听证会情况作出正式决策,如果大多数意见赞成首违教育不罚措施,将出台《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违教育不罚的规定》,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开。

  另外,省交警总队拟推出首违教育不罚操作举措。其具体做法是,给全省每个民警配个上刻有“××年免处罚一次”执法章,交通民警在路面执勤中,如果发现属年内首次违反的轻微违法行为,在口头教育后,就在违法行为人的驾驶证盖一个“××年免处罚一次”的执法章,属非现场执法的,就在行驶证上盖上一个“××年免处罚一次”的执法章,之后再有违法行为一看驾驶证或行驶证就一目了然了。(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颜宇东 通讯员 雷文明) (责任编辑: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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