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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陕西幼儿园砍杀案:嫌犯系因病心生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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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11:41: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陕西汉中5月13日电(记者 孙海华)“持刀闯进幼儿园砍杀的犯罪嫌疑人吴焕明,是因患病对生活失去信心产生了自杀和报复他人的念头。”今日,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就5月12日发生在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圣水镇林场村幼儿园的恶性凶杀案中受伤儿童的救治情况和侦破进展进行了通报。
  新闻发布会上,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振峰表示,犯罪嫌疑人是因患病对生活失去信心产生了自杀和报复他人的念头,并将怨恨指向吴宏瑛,遂持刀进入其私办幼儿园将吴宏瑛、苏润花(吴宏瑛之母)和18名幼童砍伤,后返回家中畏罪自杀。
  警方将这一案件定性为重大杀人恶性刑事案件。案发后,省市县公安机关迅速调集警力,全力以赴开展侦查工作。
  据警方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犯罪嫌疑人吴焕明,男,汉族,生于1962年12月5日,初中肄业,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林场村4组村民,身患多种疾病,多次医治未见好转,对治疗失去信心,思想压力大。
  吴焕明患有二型糖尿病、前列腺炎等疾病,并于今年3月做了阴茎包皮环切手术,思想极度焦虑、担忧,内心恐慌。患病后,吴焕明曾多次在家人面前流露出轻生想法,并写有轻生及有关后事话语的字条,而且于今年4月下旬两次自杀未遂。
  另据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吴焕明信奉迷信,疑神疑鬼。认为自己的病多次医治不见好转,是因为租住自己房子私办幼儿园的吴宏瑛将出现在房内的一条蛇打死,并从中“施法捣鬼”,给自己带来病患。为此,吴焕明还在家烧香求神,贴符驱鬼。
  根据调查,警方认定犯罪嫌疑人吴焕明愚昧无知,在身患多种疾病、多次医治未见好转的情况下,心理扭曲,产生了自杀和报复他人的念头,将怨恨指向吴宏瑛,于5月12日8时20分许持刀进入吴宏瑛私办的幼儿园,将吴宏瑛当场砍死,继而丧心病狂,又将苏润花和18名幼童砍伤,后返回家中畏罪自杀。苏润花和7名幼童在医院抢救中死亡。吴焕明心狠手辣,滥杀无辜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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