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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三级以上拘留所7月起将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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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0:25: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李静睿)公安部昨日表示,为加强执法监督,促进监管工作水平的提高,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决定从7月1日起全国三级以上(含)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全部向社会开放。
  开放的内容主要包括:拘留、收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被监管人员的拘室、收容室、活动室、教育室、阅览室、会见室、提询室、医务室、心理咨询室、职业技能培训场所和餐厅等基础设施和功能用房;被监管人员一日生活作息、学习、文体活动、伙食、医疗等情况。
  根据程序,需要进行参观的有关单位,要向公安机关或者“两所”提出参观申请,经批准后持有效证件或团体介绍信,有组织地到所参观。公安机关或者“两所”也可以主动邀请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到所参观,聘请执法监督员来所检查、监督。
  “两所”将定期公布家属开放日的时间,组织被监管人员家属入所参观,召开座谈会、警民恳谈会等,听取意见和建议。此外,公安机关或者“两所”将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到所采访,积极配合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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