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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窝轮天王”被判入狱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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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0 09:29: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案涉亿元资金,横跨内地和香港的衍生权证(俗称“窝轮”)诈骗案昨日(4月28日)在香港宣判,42岁的香港前证券交易员吴镇涛因串谋诈骗等罪名成立,被判监4年,吴妻及其他两名同伙分别被判2至3年。
  4月28日,在香港湾仔区域法院庭审时,法官表示,由于案件涉及内地香港两地,且经过精心策划,首被告吴镇涛因串谋诈骗罪以及妨碍司法公正,被判入狱4年。
  被港媒称为“窝轮天王”的吴镇涛于2005年辞任证券公司窝轮交易员职位。在2005年至2008年期间,串谋他人分别向东方汇理银行、标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等4家窝轮发行商的交易员提供回扣,获得优惠买卖价。
  同时,与同伙在离香港监管机构较远的深圳设立“基地”,开设空壳户口,聘请人手,指挥这些人手在香港市场“入货”,营造虚假的交投状况,吸引散户尾随入市。待价格炒高后,吴镇涛再高价卖出低价买入的权证,牟取巨额利润逾亿元。
  案发后期,吴镇涛等人认为深圳“基地”较远,入货速度太慢,于香港另设“基地”,两地同时投机。
  案中的第四被告,是吴镇涛的妻子郑婉仪,被裁定洗黑钱等17项罪名成立,入狱3年。
  据香港廉政公署消息显示,案发期间,郑婉仪处理来自窝轮串谋诈骗所得的犯罪收益,合计共逾1.038亿。廉署于去年5月28日展开拘捕行动,在郑婉仪名下的银行保险箱内起出现金3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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