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上海:地下空间立法已列入五年规划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4-27 10:36: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海城市地面可用空间有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模式急待转换。今年上海“两会”上,陈晶莹等11位代表提交议案《上海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目前这一议案已得到审议结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地下空间立法作为预备项目列入五年立法规划。

    陈晶莹等代表认为,地下空间是重要的城市空间资源,合理开发地下空间,有利于扩大服务业规模,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改善城市地面环境。目前,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很不完善,地下空间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以及地下空间开发战略、方针、政策、管理体制、建设标准、技术标准、设计施工规程等一系列问题都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本市地下空间“各自为政”的单一开发利用模式,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要求,他们建议从地下空间规划的制定、地下空间开发使用管理、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为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提供法律保障。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9-21 02:54 , Processed in 0.281250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