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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现“一中”政治架构,必须解决几个纠结
要走向和实现“一中”的政治架构,必须要解决几个纠结。
1,PRC与ROC纠结。
现况是一中2国,就是2个国号。其实2国号内涵和名义都是一致的,这个纠结要争永远是争不完的,必须要将2国号等义,就是阐述2国号内涵和名义是一致的,PRC仅仅是政权的建立。同时,“联邦”的国号也不合适,因为违背了现况内涵和名义一致的现实,必须要正视这个。所以,要解决惟有以“中华共和国”的名义“同义化”2“国”之争。
2,“一中”的代表权。
必须要正视,“一中”除了主权含义外,他的政治架构还没有实现,他是一个大陆“想要的未来”。要走向“一中”,要成为两岸都“想要的未来”,排除“2国”争议是首要,其次则大陆不要以PRC身份事事僭越“一中”,擅自称“祖国”。这个是颠倒是非的。否则只能导致台湾去“中国”身份,因为这样是置人于外的“一中”。一方面是“一中”,另方面自己僭称“中国是PRC”,台湾自称中国或台湾,都是错,都左右不是人。大陆各方面都要懂得谦称自己为“中华大陆”,并且在外交事务上,要达成“代表权让渡”或者“主权共享”的共识。如果要代表一中,就要去“PRC”直接采用“中国”,如果仅仅是大陆内部事务而非主权性事务,要懂得使用“中华大陆”或者“中国(大陆)”。
要解决“中国”引起的歧义,需要采用“中华”这个两岸最大的交集,毕竟“中国”是个简称。
3,“2制”必须阐述为2个政体制度。
这个是要正视的现状,也是未来数10年存在的现实,如果不如此阐述,台湾是永远排除“一国两制”的,同时要在“国家整体”的架构上,既然要协商,必然要承认这是国家层面上的“民主制”和“一国一制”,要容纳“三民主义”精神,这样就不必再纠缠,许多纠结,如果不去做正确的化解,只能越打越死越打越大。
也就是说,国家层面面对的代表权主权等共同事务问题,无论走向“一中”和实现“一中”,无论现在的国家代表权和将来的全国政体,需要达成“共有共议共享”的约定。不必新增加纠结。可以先架构一个可升级的“联席会议”机制,逐步取代白手套“2会”,最终成为“全国性的国家权力”。只有这个“架构”,“自上而下”的“全国去党化”,再推进大陆政府的“去党化”,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国家共和”和推进“全国民~主~化”。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统一”。
而现在面对大陆和台湾内部事务,2岸政府要达成“治权”约定,双方自称“中华大陆政府”“中华台湾政府”。
双方达成这3方面的共识,才是签定中期和平协议,和确立逐步“架构长期的整体国家权力”的基础。
傅先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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