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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现“一中”政治架构,必须解决几个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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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2-4 21:0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要实现“一中”政治架构,必须解决几个纠结
要走向和实现“一中”的政治架构,必须要解决几个纠结。


1,PRC与ROC纠结。
现况是一中2国,就是2个国号。其实2国号内涵和名义都是一致的,这个纠结要争永远是争不完的,必须要将2国号等义,就是阐述2国号内涵和名义是一致的,PRC仅仅是政权的建立。同时,“联邦”的国号也不合适,因为违背了现况内涵和名义一致的现实,必须要正视这个。所以,要解决惟有以“中华共和国”的名义“同义化”2“国”之争。


2,“一中”的代表权。
必须要正视,“一中”除了主权含义外,他的政治架构还没有实现,他是一个大陆“想要的未来”。要走向“一中”,要成为两岸都“想要的未来”,排除“2国”争议是首要,其次则大陆不要以PRC身份事事僭越“一中”,擅自称“祖国”。这个是颠倒是非的。否则只能导致台湾去“中国”身份,因为这样是置人于外的“一中”。一方面是“一中”,另方面自己僭称“中国是PRC”,台湾自称中国或台湾,都是错,都左右不是人。大陆各方面都要懂得谦称自己为“中华大陆”,并且在外交事务上,要达成“代表权让渡”或者“主权共享”的共识。如果要代表一中,就要去“PRC”直接采用“中国”,如果仅仅是大陆内部事务而非主权性事务,要懂得使用“中华大陆”或者“中国(大陆)”。
要解决“中国”引起的歧义,需要采用“中华”这个两岸最大的交集,毕竟“中国”是个简称。



3,“2制”必须阐述为2个政体制度。
这个是要正视的现状,也是未来数10年存在的现实,如果不如此阐述,台湾是永远排除“一国两制”的,同时要在“国家整体”的架构上,既然要协商,必然要承认这是国家层面上的“民主制”和“一国一制”,要容纳“三民主义”精神,这样就不必再纠缠,许多纠结,如果不去做正确的化解,只能越打越死越打越大。

也就是说,国家层面面对的代表权主权等共同事务问题,无论走向“一中”和实现“一中”,无论现在的国家代表权和将来的全国政体,需要达成“共有共议共享”的约定。不必新增加纠结。可以先架构一个可升级的“联席会议”机制,逐步取代白手套“2会”,最终成为“全国性的国家权力”。只有这个“架构”,“自上而下”的“全国去党化”,再推进大陆政府的“去党化”,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国家共和”和推进“全国民~主~化”。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统一”。

而现在面对大陆和台湾内部事务,2岸政府要达成“治权”约定,双方自称“中华大陆政府”“中华台湾政府”。
双方达成这3方面的共识,才是签定中期和平协议,和确立逐步“架构长期的整体国家权力”的基础。

傅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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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2-4 21:01:1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不要和平协议!你爱怎么纠结就纠结去!!
台湾回不回归和我们国家国体政体这两个谁更重要我们心里清楚得很!!如果要我们改国体国号你台湾国民党才回归,那你台湾国民党就永远不想回归了!!从哪里来的,滚哪里去!!直到我核平台湾的时候你在发发惨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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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4 21:01:18 | 只看该作者
要达成“代表权让渡/共组代表”或者“主权共享”的共识。譬如驻馆派驻方要变更为“中国驻馆”,代表共同派驻,而办事处则变更为“中华台湾或大陆驻办”。这些可先于国家架构建立前达成协议,如果仅仅是大陆内部事务而非主权性事务,要懂得对等使用“中华大陆”或者“中国(大陆)”。
要解决“中国”引起的歧义,需要采用“中华”这个两岸最大的交集,毕竟“中国”是个简称。



3,“2制”必须阐述为在地区治理上维持2个政体,而非并存的2种意识形态制度。避免没完没了的主义之争。
这个是要正视的现状,也是未来数10年存在的现实,如果不如此阐述,台湾是永远排除“一国两制”的,因为某主义就意味着专~制的内涵。同时要在“国家整体”的架构上,既然要协商,必然要承认这是国家层面上采用“民主的方式”,也就是说国家层面是“一国一制”,要容纳“三民主义”精神,这样就不必再纠缠。许多纠结,如果不去做正确的化解,只能越打越死越打越大。

也就是说,国家层面面对的代表权主权等共同事务问题,无论走向“一中”和实现“一中”,无论现在的国家代表权和将来的全国政体,需要达成“共有共议共享”的约定。不必新增加纠结。可以先架构一个可升级的“中华两岸联席会议”机制,去解释和分配“国家、主权、代表权、治权等”争议,逐步取代白手套“2会”,最终成为“全国性的国家权力”。只有这个“架构”,“自上而下”的“全国去党化”,再推进大陆政府的“去党化”,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国家共和”和推进“全国民~主~化”。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统一”。

而现在面对大陆和台湾内部事务,2岸政府要达成“治权”约定,协议相互承认治理权,双方之间自称“中华大陆政府”“中华台湾政府”。
双方达成这3方面的共识,才是签定中期和平协议,和确立逐步“架构长期的整体国家权力”的基础。
在此前,大陆要先行阐述“一国两制”外,还需要阐述“国家、主权、地区治理权、未来一中下的全国和大陆的党政军关系、国家目标和体制、政治思想的归位”。要让主义回归学术,党政军关系要回归“正常国家”,避免纠结于历史和未来的主义之争,方可实现未来国家真正意义的“统一”:“社会融合经济一体”和“政体一统、政治共和”,国家走向民主、和谐、繁荣、富强。
傅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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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2-4 21:01:22 | 只看该作者
中华儿为大中华


但当前各党为各自



惟有成立



中华团结统一党



无需加入就拥有全球中华十亿党员也




这样当前各党变小党



楼主这样到时     谁说不



但当前谁愿      放下手中权




楼主您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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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4 21:01:25 | 只看该作者
去党化是个伪命题,社会主义国家只能有共产党或者说是共产主义政党主导。台海问题不是国家主权问题,而是和平方式下如何将台湾蛋糕做到最大的问题,不客气地说就是让台湾有多少自主权问题,是受照顾而不是夺权!即便是西方“民主”政权也是多党轮流执政,并非无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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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4 21:01:32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话,楼主扯臊,践踏绝大多数国民权利就为了满足极少数台湾的要求。不值得一驳。但请马英九先让谢长廷跟他轮流当伪民国总统再来大陆提出如此主张也不迟,不要自己都不实行的政治原则居然要强迫大陆接受,这种嘴脸如同60年前的蒋介石一样令人恶心到了极点。 说实在的,真的很鄙视某些人,比政客还政客,而他们现在还不是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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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4 21:01:35 | 只看该作者
达成“代表权让渡/共组代表”或者“主权共享”的共识。譬如驻馆派驻方要变更为“中国驻馆”,代表共同派驻,而办事处则变更为“中华台湾或大陆驻办”。这些可先于国家架构建立前达成协议,如果仅仅是大陆内部事务而非主权性事务,要懂得对等使用“中华大陆”或者“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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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4 21:01:40 | 只看该作者
3,“2制”必须阐述为在地区治理上维持2个政体,而非并存的2种意识形态制度。避免没完没了的主义之争。 而现在面对大陆和台湾内部事务,2岸政府要达成“治权”约定,协议相互承认治理权,双方之间自称“中华大陆政府”“中华台湾政府”。 双方达成这3方面的共识,才是签定中期和平协议,和确立逐步“架构长期的整体国家权力”的基础。 在此前,大陆要先行阐述“一国两制”外,还需要阐述“国家、主权、地区治理权、未来一中下的全国和大陆的党政军关系、国家目标和体制、政治思想的归位”。要让主义回归学术,党政军关系要回归“正常国家”,避免纠结于历史和未来的主义之争,方可实现未来国家真正意义的“统一”:“社会融合经济一体”和“政体一统、政治共和”,国家走向民主、和谐、繁荣、富强。 傅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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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2-4 21:01:44 | 只看该作者
和平协议我们不要!你爱怎么纠结就怎么纠结去!!
我们不要和平协议!你爱怎么纠结就纠结去!!台湾回不回归和我们国家国体政体这两个谁更重要我们心里清楚得很!!如果要我们改国体国号你台湾国民党才回归,那你台湾国民党就永远不想回归了!!从哪里来的,滚哪里去!!直到我核平台湾的时候你在发发惨叫吧!!!- ---------------------- 一句话,楼主扯臊,践踏绝大多数国民权利就为了满足极少数台湾的要求。不值得一驳。但请马英九先让谢长廷跟他轮流当伪民国总统再来大陆提出如此主张也不迟,不要自己都不实行的政治原则居然要强迫大陆接受,这种嘴脸如同60年前的蒋介石一样令人恶心到了极点。 说实在的,真的很鄙视某些人,比政客还政客,而他们现在还不是政客。 楼主乱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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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4 21:01:48 | 只看该作者
滚,说了半天不就是要台湾一省2300万人与大陆14亿人对等吗?不就是想玩美国的民主和平演变吗?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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