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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啊!看人家国庆气势,我们该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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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2-4 16:45: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看!!中国历史上从来没这么强大过;真威武啊! 就是我们的蒋公再在世,也搞不出此等中华盛世啊! 不正视共*党的领导能力看样子是不行了! 我等还是死心吧! 靠靠上美国人来刁难中国共*党这一行为可能最终要让我们真的沦为汉奸***贼了 好像是到了我们万邦归心的时候了!!南山,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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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2-4 16:45:28 | 只看该作者
真假望统,日久见人心!
有人问“不统不独,是统还是独?”

南山愚钝,社会实践是检验真假的唯一标准。

中国改革开放走的是一条渐进式和平发展,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过程,经济变革和生产力的发展体现为一种量变的积累过程。

两岸关系的发展源于经济优先和文化交流齐头并举,先易后难的推进原则,在两岸逐渐一体化。在同心同国共建家园的过程中,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在意识形态和弘扬中华文化与科技创新的软实力碰撞中,大中有小,小中有大,呈现出了同心同国,同舟同济的整体变革趋势的迹象。

因此,我们不能形而上学地以偏概全认为“不统即独”这是非此即彼的冷战思维和唯心主义世界观。事实上,社会正在渐进式推进“合而不统,不独不武”的社会总目标。


君不见,现在比陈水扁时代两岸交流和政治互信的程度,是否改变很多?是否进一步有所融合和有所理解了呢!?有比较才有鉴别,实践出真知。

今天时间晚了,明天我再详细展开分析。

请多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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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独反***.jpg (116.15 KB)
2009-10-16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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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4 16:45:3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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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2-4 16:45:34 | 只看该作者
南山是台独吗?很久之前就听到南山,可是都没搞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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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4 16:45:37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私心,当然不会死心!
七,宣战,交战,停战和战争结束的法律规则。这里再补充一下发动战争的法律理论的第七个条件;宣布开战,交战过程,战后结果的正义和法律责任和法律规则。fficeffice" />
即战争的开始前需要有开战正义和交战正当的条件。除了以上六条,可以做为【宣战】的必要条件以外。传统战争认为战争必须宣战,否则
就是非法的暴力行为。因为战争行为被认为是国家反对***的固有权力,也是合法的全体公民意志的宣示主权行为,宣战本身并不构成违法。相反,即使有发动战争的正义合法理由,但没有遵守战争法则时,也会被国际社会认为是非法行为,发动战争一方,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暴力行为。对于防御一方来说,不需要宣战,用实际行动就表示了战争的开始。

交战正义有两条原则:

第一是节制性原则,这意味着交战各方所实用的武力必须有所节制,即尽量避免使用可能导致不必要破坏的战争手段和大规模杀伤武器。
第二是区别性原则,即交战各方有义务在合适与不合适的打击目标之间做出区别和选择。这种区别的目的是保护非战斗人员尽可能免受战争的蹂躏,或者说非战斗人员以及平民的生命和财产及其类似民用目标不应成为军事打击的对象。尽管战争过程中,没有外科手术那样的精确性,同时也没有数学计算的那样确定性,但是这种原则适用于高层的决策者,同时也适用于决定开战和指挥战争用影响力的指战员。

战争结束及其法律后果:

任何战争都不可能永远不停地打下去,即便是两岸现状处于非战费和的僵持阶段,必然会有正式宣布结束或停止敌对签定和平协议的时候。
战争的结束或停止必然要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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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6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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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4 16:45:4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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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4 16:45:45 | 只看该作者
南山没有私心,当然也不会死心!这是南山给和统会的信


质疑宣扬武统和散布发动内战流言蜚语的理由,探讨发动反***国家的正义战争理论和依据。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国既没有***,也没有另外一个国家,这是中国海峡两岸社会存在的客观现实,也是中国历史的延续和实事求是的科学发展的基本特征。存在决定意识,不是意识决定存在。

两岸意识形态、社会结构、政治文化,发展模式的差异具有同一性,这就决定了解决两岸同心同国的内部争议和内战遗留问题,不应采用武力手段和战争方式来决定谁对谁错,谁统治谁的问题。

实际上自国共抗战走向谈判谋求建立新中国的联合政府以来,国人一直不断地对战争与和平进行反复的思考和比较。有比较才能有鉴别。历史上由战争引发的天灾人祸从来也不是人类单方面的悲剧和灾难,也不仅仅是交战双方的破坏活动和流血牺牲。

所以,我们绝不希望看到两岸因目前的决策而走向和平发展的反面―

―发动海峡两岸的内战。





引发两岸内战的先决条件就是必须有正义和正当理由,而正义和正当理由只能来自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即维护联合国组织的一中原则和两岸现行的一中宪法,即反对***国家,反对把中国***成另外一个国家。



那么【反***战争】的七点正当理由是:


一,正当理由原则:任何一方制造***国家的另外一个国家,或使台湾分离中国的主权。
二,合法权威原则:任何权力只能来源于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假如,联合国和国际组织作出开除“中华minguo”的会员国地位。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新会员国身份代表中国的主权完整性,去讨伐“中华minguo””已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并有权作出开战的决定。
三,正当目的原则。
假如以上两条不存在,但台湾单方面宣布独立,脱离中国。宣布“一边一国”或“两个中国”,即“台湾就是+++国,+++国就是台湾”,当宣布台湾不属于中国就是违反国际法和一中宪法的原则,发起正义战争是对这种不义行为的反应。
四,成功可能性原则。
因为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如果政治协商不能达到法律上和事实同属于一个中国的目的。如果在战争实力上完全可以用战争手段达到既定目标。以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战争可以达到损失最小,收效最大的好处和比较优势。
五,相承性比较原则。
两岸现状是“中华minguo”双十协定破裂,国共爆发内战的结果,现状是非战非和的阶段,如果战胜对手的目的集中在以消灭“中华minguo”目的为预期,也就是对现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代表“中华minguo”的法人政府还未达到最后预期目的;这实质即坚持继续进行解放战争,以便达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台湾的预期。
六,最后手段原则。
这条原则告诉我们在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既定政策和方针在台湾推行过程中皆遭到失败,那些有可能和平解决两岸冲突和政治争端的非和平手段已经全部失效,反而为渊趋鱼,为丛驱雀,因而形成了敌强我弱,没有两岸和解的可能性和自信心啦。当然,为了避免和防止这种两岸分离的离心力对社会造成更大的伤害,身怀利器,毅然决然排除一切干扰断然以武力征服反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统一目标的政治反抗势力。
七,宣战,交战,停战和战争结束的法律规则。这里再补充一下发动战争的法律理论的第七个条件;宣布开战,交战过程,战后结果的正义和法律责任和法律规则。fficeffice" />
即战争的开始前需要有开战正义和交战正当的条件。除了以上六条,可以做为【宣战】的必要条件以外。传统战争认为战争必须宣战,否则
就是非法的暴力行为。因为战争行为被认为是国家反对***的固有权力,也是合法的全体公民意志的宣示主权行为,宣战本身并不构成违法。相反,即使有发动战争的正义合法理由,但没有遵守战争法则时,也会被国际社会认为是非法行为,发动战争一方,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暴力行为。对于防御一方来说,不需要宣战,用实际行动就表示了战争的开始。

交战正义有两条原则:

第一是节制性原则,这意味着交战各方所实用的武力必须有所节制,即尽量避免使用可能导致不必要破坏的战争手段和大规模杀伤武器。
第二是区别性原则,即交战各方有义务在合适与不合适的打击目标之间做出区别和选择。这种区别的目的是保护非战斗人员尽可能免受战争的蹂躏,或者说非战斗人员以及平民的生命和财产及其类似民用目标不应成为军事打击的对象。尽管战争过程中,没有外科手术那样的精确性,同时也没有数学计算的那样确定性,但是这种原则适用于高层的决策者,同时也适用于决定开战和指挥战争用影响力的指战员。

战争结束及其法律后果:

任何战争都不可能永远不停地打下去,即便是两岸现状处于非战费和的僵持阶段,必然会有正式宣布结束或停止敌对签定和平协议的时候。
战争的结束或停止必然要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对于海峡两岸来说,具体就是内战结束以后的两个政府和“同一国体”的关系定位问题,这是两岸统合成败的关键核心问题。
究竟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是另外一个新国家,还是原来内战以前的国家和国体的延续!?以及两岸政府和人民的国家权力的配置问题和两岸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的社会政治结构如何实现联合(南北合纵),保持国家领土主权和国体(同体异构)生命共同体的完整性,异质并存(鳗之于鱼的包容性,多元性,科学性,合理性),殊途同归(共建家园,和平发展,走向复兴)。现在的停战状态并不等于战争的终止,但要继续开战,也必须经过宣战的程序。只有停战以后,内战交战双方集团全权代表,完成签定同心同国的法律协议,并经法律程序,全民通过,这才算是宣布内战或战争的结束。

/这是南山对发动战争的六条原则的一点补充,合起来一共是七条。

这里南山简单描绘了一下确立发动内战的正义理论极为有用,可以参考的理论框架。不周之处,希望大家指点迷津。

南山这里既然挑明战争的原则,就是提醒两岸同胞认清战争的法律原则和前因后果的基本规则,避免边打边变,走火入魔,一头雾水,不知道打到什么程度才算战争结束!结束战争以后,我很质疑现在各位试图发动和挑动战争的同胞是不是可以让两岸一马平川走向复兴进入天堂了!?

能攻心则反侧自消,自古知并非好战;
不审势则宽严皆误,同心同国要深思。

合为上,精诚所至 金石为开”,心诚而合,合纵而兴。

因此,综上所述我们产生了既反对***国家的不义行为,又要坚决反对非正义战争的文化。两岸社会文化对于一个中国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需要上下广泛的交流,既需要理解和尊重,也需要超越偏见和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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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6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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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6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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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4 16:45:49 | 只看该作者
南山啊!!您现在左一个战争,右一个战争;我们小小台湾还经得起战争吗?

是和,是统,都在人家手里掌控着啊!!

您有时又左一个和平,右一个和平;战争既然就在眼前,

您如此鼓噪,是求饶?还是诈唬威胁,自我壮胆?

我是没劲了!

不陪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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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2-4 16:45:52 | 只看该作者
将你发的图作了必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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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7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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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4 16:45:56 | 只看该作者
知止而后有定夺
【大公网讯】中央社华盛顿16日电,美国联邦众议员安德鲁斯(Robert Andrews、民主党、新泽西州)昨天提出众院HCR200号共同决议草案,主张台湾的未来应在不受中国胁迫的情况下,透过台湾人民的共识决定。

草案对台湾议题提出三点主张:

一、国会应对中国在台海对岸部署1400多枚飞弹,对台海安全与稳定造成威胁,表示严重关切;

二、美国总统应要求中国公开而毫不含糊地放弃对台湾进行任何威胁,或使用武力;

三、台湾的未来应由台湾人民在不受中国胁迫的情况下,以和平的方式,透过明确的共识决定之。

fficeffice" />
台湾方面提出以上三个要件,并不意外。

近日,南山对台海两岸时局的分析可谓是所见略同,异曲同工,不谋而合。

台湾的战略格局是;【正视现实,合而不统,不独不武,合纵连横】。

现行的大陆战略是:【同心同国,和平发展,共建家园,走向复兴】。

两岸之间在国体一中,主权在民的前提下,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首先是两岸不独没有问题。

其次是两岸不武也无问题。实不明则事不成。因为发动内战需要南山所所得七大必要条件,现在洞察天下风云变幻,这七大条件一条都不具备。合纵连横也是一把双刃剑,对台湾有利,对大陆也有利。

再次,循循渐进,因势利导,先经济后政治,先易后难,由量变的积累,到自然的水到渠成。【同心同国,和平发展,共建家园,走向(双赢)复兴】是纲,纲举目张,一抓就灵。
两岸共识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国家主权完整性不容***,不容分割;国体一中,主权在民,异质并存,同心同国,聚同化异,殊途同归,循循渐进,功到事成。
实不明则名不正,
名不正则事不成,
事不成则言不顺;
言不顺则心不服。
得民心者得天下,
知止而后有定夺。


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们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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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7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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