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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纪录:叛逃台湾的的那些飞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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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7:55: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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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8月24日,肖天润等3人驾驶轰-5轰炸机(81038号)飞达韩国,2人死亡,肖后赴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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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7月7日,解放军空军第2侦察机团1大队2中队中队长范园焱驾驶1架编号3171的歼-6(米格-19)战斗机从福建晋江起飞后,以超低空飞行直飞台南机场。获黄金4000两,后加入台湾空军,被授予上校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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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徒吴荣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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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1月14日,解放军海军航空兵第6师第18团2大队中队长王学成驾驶1架编号83065的歼-5(米格-17)战斗机从浙江岱山机场起飞,在2架台湾空军F-5战斗机的引导下在台湾桃园机场迫降。获黄金3000两,后加入台湾空军,授予少校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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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8月7日,解放军空军被借调到海军进行新型空对空导弹试验的副团职飞行员孙天勤借试验飞行之机,驾驶1架歼-7(米格-21)战斗机从辽宁大连机场起飞,飞抵韩国汉城K16机场。此次叛逃创造解放军职务最高机型最新的双记录,中国要求韩国交还飞机和飞行员,韩国将飞机交还中国,而孙天勤则于8月24日抵达台湾,获黄金7000两。孙天勤不仅飞走了一架当时我军最先进的飞机,还盗带走了一项重要的科研项目,这就不光是个政治影响问题,还涉及到军事的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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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1月19日,解放军空军第49师中队长刘志远驾驶1架歼-6战斗机从福建龙溪起飞,以超低空穿云而出,飞抵台湾清泉岗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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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徒刘志远驾驶的歼-6“特意”拍的举手投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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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3月3日,解放军海军航空兵第6师第16团3大队8中队飞行员刘承司驾驶1架米格-15战斗机从浙江路桥起飞,飞抵台湾桃园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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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11月11日,解放军空军第8师22大队李显斌驾驶双喷射引擎伊尔28型(0195)中型轰炸机从杭州笕桥机场起飞,飞行途中李显斌开枪打伤领航员李才旺(伤愈后定居台湾),驾驶飞机在台湾桃园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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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9月6日,空军航空兵第49师145团2大队飞行员蒋文浩中尉(时年尚不满24岁)驾驶40307号歼-6型战斗机从福建漳州龙溪机场起飞叛逃,降落在金门尚义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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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7月7日,解放军空军第2侦察机团1大队2中队中队长范园焱驾驶1架编号3171的歼-6(米格-19)战斗机从福建晋江起飞后,以超低空飞行直飞台南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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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7:55:08 | 只看该作者
大陆劫机犯卓长仁在台遭枪决
当年劫机赴台彩带加身被封“义士”
后来杀人越货如今遭枪决毙命

徐冰川
     



    上周五,当年劫持大陆民航客机而被台湾当局封为所谓“义士”的卓长仁、姜洪军两名罪犯因在台杀人越货而被执行枪决,这对于台湾当局来说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从劫机“义士”到杀人绑匪

    一案审了10年

    2001年8月10日晚22时07分,台湾省台北分临刑场,“啪、啪”两声沉闷的枪响,两条罪恶的生命非常有讽刺意味地被结果了。当年劫持了大陆民航飞机赴台,被台湾当局包装成“义士”,结果秉性难移,又在台湾作奸犯科犯下绑架撕票惊天命案的犯罪分子卓长仁、姜洪军就这样被执行枪决了。许多人可能已经淡忘了,卓长仁和姜洪军到底是什么东西?且让我们把时间倒回到十年前,看这伙人到底是什么货色。

    1982年,在大陆犯案后试图逃避法律制裁的中国大陆东北人卓长仁、高东萍、姜洪军等6人从中国东北挟持一架民航客机飞往当时还没有与中国建交的韩国。台湾当局当时欣喜若狂,立即将这6名劫机犯册封为“义士”,台“外交部”更是费九牛二虎之力把卓长仁?人弄回台湾,把他们称为“六义士”,让他们上报纸、电视台和电台频频曝光,奖给他们黄金美钞,甚至还安排卓长仁到台军“政战”部队搞攻击大陆的工作。流氓习气甚重,肚子里本来就没有什么墨水的卓长仁哪是干这种工作的料,而且“政战”部队的人也不耻与这种小人为伍,所以时时不忘挤兑卓长仁,最后干脆把他一脚踢出政战部门了事。失意非常的卓长仁、姜洪军之后又结识了一个名叫施小宁的家伙。施小宁是大陆民兵,他借用船运一批枪械的时候跑到台湾,同样面临着被台当局玩两把就丢在一边的结果。同病相怜臭气相投的卓长仁、姜洪军和施小宁三人就此彼此联系密切。

    1991年8月16日,卓长仁、姜洪军和施小宁等人因投资斯货买卖,将金钱借给游登龙经营的地下投资公司、亏损负债累累。卓长仁等人于是决定铤而走险,决定绑架经营土地中介的台北市国泰医院副院长王欲明之子王俊杰。他们将王俊杰引诱至台北县淡水镇卓长仁的住所,然后向其家人勒索5000万新台币。案发后,卓长仁等人将王俊杰弃尸桃园,由于担心警方出面追捕,所以并没有出面取款。但他们还是被台警方侦获。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卓长仁等人死刑。

    1994年1月27日,台“最高法院”将此案第一次发回,理由是一、二审台作案的“麻绳新旧”问题、证人供词对作案汽车不符等问题均未详查,因此发回重审。

    1995年7月5日,台“最高法院”第二次发回,理由是原审对于本案仅凭卓长仁等人的自白认定有绑架人行为的看法有误。

    1996年5月15日,台“最高法院”第三次发回,理由是卓长仁前后证词有出入,被害人究竟是闷死还是被勒死,姜洪军究竟将被害人击昏还是直接以右手腕勒住被害人,以及本案在形式上为妨害自由与恐吓取财之结合犯,原审却认为掳人勒索行为与妨害自由行为有别,“最高法院”认为“高院”判决不当,所以发回再审。

    1997年11月26日,“最高法院”第四次发回,理由是原审未详查卓长仁究竟是勒赎时先要求赎款再杀人,或者杀人后再要求赎款,以及原审判决指出施小宁掐死被害人后,被害人双手双脚被绑,双眼被贴胶布无法动弹等。若被害人已死,原审又如何认为卓长仁等被告有剥夺被害人的行动自由?另外,这次发回的理由还指出,姜洪军一直否认购买当时扣得的做案的麻绳,可审理期间却没有提示物证。

    2000年6月22日,台“高院”五审改判,合议庭考量本案是卓长仁、姜洪军提议犯案,施小宁只是附和者,犯案过程中,施小宁曾拒绝拨打恐吓电话,显示天良未泯,没有处以极刑的必要,施小宁因此改判无期徒刑。而卓长仁、姜洪军五审仍是死刑。

    2000年9月22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卓长仁、姜洪军缠讼9年经过5次更审后被驳回上诉,卓长仁、姜洪军被判死刑,施小宁无期徒刑。

    2000年10月,高东萍为三人向台“最高检察署”提起非常上诉,声称案发当时,有人看到卓长仁在车子里,案发后的中化电信通联纪录显示卓长仁在案发几个小时后在台北县的淡水,加上全案发生时,打勒赎电话的男子操台湾口音,而卓长仁等人当时刚到台湾绝不可能操这种口音,因此卓长仁绝对没有犯下这案!对此,“检察总长”卢仁发以提起上诉理由不充分驳回。此后台“监察院”接受陈情,怀疑卓长仁等人被刑事逼供,所以向“法务部”调案宗调查,结果直到今年不久前才把案宗归还,但没有提出调查意见书,可见三人罪证确凿,核定死刑。

    最后核准卓长仁死刑到执行枪决只用了不到24小时

    从彩带加身的劫机“义士”到杀人越货挨枪子的罪犯,这个戏剧性的结果太让台湾当局觉得没面子了,以至于整个案子拖了整整十年。不过,这次台湾当局可能是痛下决心“快刀斩乱麻”,所以送达卓长仁和姜洪军执行枪决的公文速度奇快,以至于被台湾媒体讽为“法界少见”:8月9日传出卓长仁和姜洪军将被处决的消息,9日晚间“法务部长”陈定南核准了执行令,“法务部”于10日凌晨立即将死刑执行令从“检察系统”送至“最高检察署”,“最高检察署”于傍晚指派专人将执行令送至执行死刑的台湾“高检署”,而“高检署长”吴国爱于傍晚4时收到执行令后立即召集“主任检察官”陈追和“书记官长”施良波开会密商,研究执行死刑的细节。到会的人很快拍板决定当晚22时立即执行枪决,由“执行检察官”林占青执行枪决。

    最有讽刺意味的两幕情景发生在行刑场上两个罪犯毙命前后:一是直到行刑的枪口顶在罪犯的身体上,也就是伏法前最后一刻的时候,卓长仁还高喊什么:“‘+++国’万岁!”让执刑者和旁边的观察者感到莫名其妙。不过,接下来卓长仁又喊出来的话倒让人明白他到底是神经错乱,还是想让谁“万岁”了,因为他直到此时还大叫自己是清白的,希望还能枪下留人;二是伏法之后,早就守在一边的林口长庚医院的医生们立即把两人的尸体拉上车跑掉。原来卓长仁和姜洪军去年被台湾当局核定死刑的时候,表示“愿意捐出器官”。由于卓长仁案本来就受台湾上下的瞩目,所以“法务部”对到底接不接纳这两名罪犯的器官考虑再三,最后表示,在“人道考量”下,同意让两人“如愿”!

    死后两天才有人来给他们收尸

    最出乎媒体意料的是,多年来为“丈夫”卓长仁鸣冤叫屈的高东萍,10日中午得知卓长仁当晚可能遭枪决的时候,只淡淡地说了一句:“没有证据就枪毙人,不知道应该说什么!”然后就挂断了电话。当天没有出现在台北看守所,执行枪决的当晚也没有如媒体所预料的那样到看守所见卓长仁最后一面,而记者打电话到高东萍的家里也没有人接听,就连卓长仁的律师也无法跟她取得联系。

    11日上午,高东萍仍未如媒体以为的那样到林口长庚医院领出卓长仁的尸体,甚至连卓的律师也联系不上高东萍,以至于有媒体猜测说看来高可能请朋友出面代为处理卓长仁的后事了。直到12日凌晨3点多,高东萍才独自一人前往长庚医院领出卓长仁和姜洪军的尸体,然后匆匆离开医院。医院方面的人士透露说,高东萍没有特别说什么,脸上的表情也很冷淡,只知道她是为了躲避媒体才选择凌晨领回尸体的。相关手续办完之后,卓长仁和姜洪军的尸体也立刻被送到殡仪馆,由馆方人员协助处理后事。至于高东萍在台北市万大路的住处现在已经空无一人。邻居说已经好几天没有看到高东萍了。有消息说,为了“避免媒体的干扰”,高东萍已经在志工团体的帮助下找到其它住处!

    卓长仁被枪毙对台当局来说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卓长仁被处决的消息得到证实后,受害人的父亲、前国泰医院副院长王欲明非常激动地表示,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两年前,卓长仁被判死刑的时候,王欲明以为终于替被撕票的儿子讨回公道了,但没想到这一等又等了两年死刑才得以执行。对于高东萍至今仍强调卓长仁是清白的说法王欲明根本不能接受。王欲明强调,就算卓长仁死了,他也不会原谅他的!再过四天,王欲明的儿子遭绑架撕票案就要满十年了,对此,王欲明表示,终于等到坏人伏法的这一天了!

    卓长仁被处决的消息同样引起了台湾媒体极大的反响。台东森电视新闻等主流媒体的口径出奇地一致:当年本来在大陆就有案底在身的卓长仁一伙6人劫机到台本来就是一桩违法犯罪的行为,但却被台湾当局奉为“义士”,彩带加身,结果坏人改不了犯罪的本质,所以落到今天的地步不啻于给台湾当局自己的脸上打了好几记耳光!

    更可笑的则是卓长仁等三人的犯罪事实如此清楚,可台当局以各种借口拖了十年才做出最终的判决,这种为了自己的脸面,不顾正义的做法更是有损台湾当局的形象。还有,台湾有关方面最后居然接纳卓长仁和姜洪军捐赠的器官,并且有媒体甚至大加造势,试图把他们塑造成某种形象的做法同样可笑,因为让死刑犯捐器官本来就违反世界潮流,更何况两人是罪大恶极的罪犯。实际上,这两个家伙在去年提出捐器官也只不过是试图博得台湾当局可怜的作秀罢了!

   

    卓长仁等人劫机案

    1983年5月5日,辽宁沈阳市人卓长仁、安子健、王艳大等6人登上了沈阳飞往上海的中国民航296号三叉戟飞机。(机上有9名机组人员,96名乘客,其中3名日本人。)上午10时49分,飞机从东塔机场起飞。

    据机组人员和机上乘客回忆:“飞机起飞至渤海湾上空时,前舱六排突然站起来二人,拔枪扑向驾驶室,开枪射击门锁,之后又有两人上前帮助推门,一拥而入。两人开枪击伤机组人员王培福、王永昌,逼迫另两名机组人员冯云武,林国荣将受伤的二人扶出驾驶舱,然后二人将机舱门撑起来,堵住与客舱的通道。” 卓被称为“老大”,戴着眼镜,挥着手枪,逼住驾驶飞机的机长和长林,扬言带有烈性炸药。他与和争夺操纵杆,狂喊:“140度,南朝鲜!”飞机到了北朝鲜上空,大队长王仪轩说:“到地方了,落地吧。”卓说:“不准降落,赶快拉,要不,炸了你们。”进入南朝鲜领空后,机上油不多了,和等要求降落在一小型机场,卓仍不放心,又争夺操纵杆,将飞机拉起。

    之后,南朝鲜空军飞机接连出动,将飞机迫降在汉城附近的春川美军军用机场。13时10分,飞机着陆。卓让打开舱门,持枪逼机组人员和乘客,不准下机,向地面喊:“是南朝鲜还是北朝鲜?”又喊:“快找台湾大使馆来人!”直到晚9时,方允许乘客和机组人员离开。

    当日,我外交部发言人指出,南朝鲜当局应当立即把飞机连同全体机组人员和全体乘客交还中国民航,劫机犯交给我方处理。5月7日,中国民航局局长沈图率领工作组抵达汉城。10日,296号客机的旅客和机组人员,由汉城回到上海。

    5月24日,南朝鲜汉城地方法院以涉嫌违反“航空器运输安全罪”将卓等6人收押。12月20日,汉城高等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卓长仁有期徒刑6年徒刑,姜洪军和王艳大各5年徒刑,安子健、关云飞、高东萍各4年徒刑。中国有关人士对南朝鲜当局不按照有关国际公约严惩劫机犯表示不满。

    此间,台湾方面积极活动,力保卓长仁等6犯。1984年8月13日,南朝鲜提前释放了卓长仁等6犯,并以此为政治原因将6犯送到台湾。卓长仁等到台湾后,受到台湾党政要人的“热烈欢迎”,并被称为“投奔自由的**义士”。除了立即发给每人250万元台币“生活安置费”外,还安排入学和就业。不料卓长仁等又以“不适应台湾生活环境”为由,伸手要钱。大方的当局一甩手,每人又是500万元。至此,这些人名车豪宅地过起了大款的日子。

    而并不安分的卓长仁投资地下投资公司失败后,再次铤而走险,与同伙绑架台北国泰医院副院长之子王俊杰并杀人勒索。1999年8月11日,台湾“高等法院”以共同杀人、恐吓取财未遂、遗弃尸体等罪四审判处被告卓长仁、姜洪军等死刑。

    据《中国警方》之《大案实录》


■图为执行枪决卓长仁的刑场

“83·5·5”卓长仁劫机案被劫持的B—296号客机返回沈阳机场时全貌

《北京青年报》 200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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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3 07:55:11 | 只看该作者
记下了……有时间去会会这些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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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2-3 07:55:14 | 只看该作者
台湾总是称他们“义士”,应该叫做“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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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3 07:55:20 | 只看该作者
叛徒,给中国带来了坏的影响,对他们自己又得到什么了。
文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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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3 07:55:25 | 只看该作者
时代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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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3 07:55:28 | 只看该作者
都是大陆人积积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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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3 07:55:33 | 只看该作者
为钱不为义,就是狗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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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2-3 07:55:37 | 只看该作者
又是一个论坛垃圾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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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3 07:55:41 | 只看该作者
杀了那几个不仁不义的狗东西,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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