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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兩國」的理論與政治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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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6:51: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中兩國」的理論與政治爭議

助理研究員  胡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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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言
    任何關心兩岸問題的人,都知道兩岸的僵局就是卡在「一個中國」上面。大陸方面提出的「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都可以談」,「都可以談」狀似柔軟,但是「一個中國」的前提卻是硬梆梆,從未改變。九○年代初期,國民黨政府以「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亦即「九二共識」),曾經巧妙化解這個難題,一方面接受一個中國的立場;另方面也強調雙方可以有各自的詮釋權。所以成功地締造九三年辜汪會談以及後續兩、三年的兩岸和緩關係。
然而,民進黨政府上任後,無論基於戰略考量或是選舉語言,認為「九二共識」就是「賣台」,就是「消滅中華民國」,九二共識自此似乎已被打入冷宮。民進黨政府改採的是「九二精神」、「可以共同處理未來的一中」、「一中是議題,不是前提」等,甚至在二○○四年十月的國慶講話,陳水扁總統再提「九二香港會談」,但都未曾開啟兩岸官方的正式對話。
兩岸間的「一個中國」僵局能否重新解開?兩岸是否能展開和平對話?短期內「九二共識」,似乎已經很難成為國內泛綠與泛藍民眾的共識。可是民進黨政府的主張,也未能為對岸或是泛藍民眾接受。因此,是否還有第三條路?能否兼顧台灣內部不同陣營的民眾,也能讓**方面接受的主張,當前兩岸僵局才有解開的希望。
    本文試圖討論學者張亞中所提的「一中兩國」之主張,從學理基礎、兩岸定位比較、政治爭議等方面進行介紹。本文認為「一中兩國」如果要讓台灣民眾接受,實有必要在政治修辭上對「一中兩國」進行修正,並強化論述方式。
二、「一中兩國」的學理基礎
張亞中教授自稱其於一九**年即已提出「一中兩國」的主張。在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一日的《聯合報》第四版,一篇報導標題為<張亞中:新理論,一中兩國>,曾報導當時民主基金會召開的研討會中,張亞中在其論文中提出「一中兩國」的主張[1][1],其內容為:
(一)「一個中國原則」:雙方均主張一個中國,反對中國永久***,雙方致力邁向統一。
(二)「兩個國家原則」:在未完成統一前,雙方互相尊重其在現有疆界內之主權。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國際間代表對方,或以對方之名行為,雙方尊重對方在其內政與外交上的自主權。
(三)「和平相處原則」:雙方保證不以武力或武力威脅解決兩岸問題。
  
此「一中兩國」的概念,在張亞中後續的著作:《兩岸主權論》、《兩岸統合論》、《全球化與兩岸統合》三書中,其建構完成的「兩岸關係思想體系」,有非常詳細的論述。本文此處僅作扼要的介紹。
「一中兩國」的概念是取法自西德主張的德國統一模式而來。二次大戰後,西德法學界即有「一個德國,兩個國家」(eine Nation, zwei Staaten),或較明確的說是「一個德國,兩個德國人的國家」的法律概念。東德與西德都是國際上被承認的國家,也就是屬於兩個國家。而原來的德國,在西德法學界的解釋中,也並未消失。在國際法上,諸如波茲坦議定書、聯合國憲章的條文意旨解釋,「德國」仍是一個有效的國際主體。此外,在西德的聯邦憲法法院的判決中,認為德國雖「作為一個整體國家而言,缺少組織,特別是缺少憲政機關,而使得它無行為能力,但它仍如往昔般地擁有權利能力」。
這個概念放到兩岸關係上,除了雙方都曾堅持的「一個中國」外,另外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具備國家條件的各項要素,因此,可類比主張為「一個中國,兩個國家」,亦即「一個中國,兩個中國人的國家」。
但是「畢竟,就本質而言,中國的***是由內戰所造成,我們沒有任何國際法可引以解釋『一個中國』是否仍然存在此一問題。」張亞中提出的解決方式是,「引用國家組成的最根本要素,在於人民是否有共同組成為一個國家的意願。……這項法理支撐將遠較德國所援引依據的國際條約更為堅強。」而這種意願的表達,則以簽定「和平條約」之類的,明確表明追求中國的統一。張亞中認為「『一中兩國』(一個中國,兩個中國人國家)是兩岸目前地位的真實寫照,它代表著中國主權仍是屬於全體中國人,中國仍未完成***,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各在其現有領域內享有完整的主權與治權。它與『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一線差別在於兩岸有否一法律約束性質的承諾,使得兩岸不走上永久***」(1998:92-123、150)。
後來,張亞中在其《兩岸統合論》一書中對此有進一步的描述。因為一個中國,已經成為政治詞彙,所以改採以「整個中國」取代「一個中國」。而針對整個中國不是虛化,而是實存的方式,其主張:
1、兩岸共同組成整體中國的國際代表團。
2、簽定類似兩岸基礎協議的法律文件。
而一中兩國的兩國又為了避免**不能接受,所以可修正為「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平等政治實體」或是「整個中國內兩個具有國家屬性的政治實體」。(2000:86-96)。
一中兩國的主張,具有三個主體,「整個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其精彩之處,在於立基於主權在民的思維,「『整個中國』的主權是屬於海峽兩岸全體中國人…是一種 『各有』與『共有』的思維。」至於如何進一步推動兩岸統合,張亞中提出「兩岸三席」與兩岸治理的概念。簡言之,前者就是兩岸共同加入國際組織,而且不是只有二席,而是以三席的方式,「整體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加入國際組織,既可以爭取各自利益,也可以為共同利益而努力,加深彼此的共同感。其次,在兩岸層次上,可以透過跨兩岸的官方機構,譬如兩岸在「農業」、「台海社會安全」、「南海」問題上,建立跨兩岸官方機制,有助於促成「兩岸共同體」的出現[2][2](2003:272-290)。
如此,「兩岸定位問題如果能以『整個中國原則』解決,兩岸走向如果能以『共同體』的『統合方式』進行」。不僅,可以解決兩岸的緊張衝突,讓雙方可以有交集,奠定兩岸和平的基礎;另方面,在和平的基礎上,兩岸經貿相互合作,共存共榮,「共同地參與全球化的世界,為全體中國人創造最大福祉。」(Ibid.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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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6:51:59 | 只看该作者
三、 一中各表、兩國論與一中兩國之比較
三、 一中各表、兩國論與一中兩國之比較 fficeffice" />
目前,國內對於兩岸定位、如何解決**所提的「一個中國」,主要有「一中各表」與「兩國論」兩種主張。以下我們分別扼要介紹,並說明其中的優缺點,以及不適合採用的原因。最後我們整理一個簡表,比較此三者的差異。
一中各表(九二共識)
一九八七年政府開放赴大陸探親以來,兩岸民間交流日趨頻繁,但是因兩岸政府並未有正式的溝通協商管道,致使產生許多交流上的不便與阻礙,諸如兩岸文書驗證、共同打擊犯罪等問題。為了解決兩岸交流產生的不便與需要,因此,海基會在一九九二年三月,派代表赴北京商談,並經多次函電溝通,預計將在十月底在香港協商兩岸文書查證之協議。
雙方在商談的過程中,始終碰觸到「一個中國」的問題,因此要解決此一問題,國統會特別在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其中對一個中國的界定,首次採各自表述的方式:「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後台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一九一二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份,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份」。
一九九二年十月底香港會談,雙方對於一個中國的問題再度僵持不下,談判破局。**代表團於十一月一日離開,停止談判。我方為表善意,除在十一月三日,再次發布公開信、新聞稿的方式,表示願意以口頭各自表述一中,且我代表團在香港一直等到十一月五日,確認對方無意返回談判,才離開。我方這種口頭各自表述一中,**的海協會直到十一月十六日來函海基會表示:「在香港會談中,海基會代表建議,採用『兩會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這就是後來認為有「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白紙黑字」的文件(蘇起&鄭安國,2002)。[1][3]
至於為什麼「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後來簡稱為「九二共識」,這是二○○○年四月當時的陸委會主委蘇起在即將卸任前夕,於公開的演講場合中提出。蘇起的用意,是希望提供一個可以作為國內各政黨普遍接受的詞彙,以「九二共識」來取代「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避免有人對「一個中國」無法接受,卻又能實質保留這個兩岸曾經有過的共識基礎(楊羽雯,2000)[2][4]。
簡單來說,九二共識至少有以下優點:
首先,九二共識有效處理「一個中國」的問題。這是兩岸談判的最大關卡,九二年達成「各自以口頭表述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雖然雙方強調重點不同,解釋不同,但因此擱置了此項爭議,進行實質的事務性談判。
其次,則是「互信」。無論是當年一連串檯面下的秘使運作,傳達彼此的底線,建立相互信任的默契。或是透過公開文件,讓對方也有可以理解的範圍限制。
第三,對等、不受矮化的立場。一中各表容許雙方擁有各自的解讀權,絲毫不會矮化我們的國家地位。九三年的「辜汪會談」更是將「對等」發展到極致,雙方照相、簽約時不時左右位置互換,因為在中國人的禮俗中,左右也分大小。
縱使有少數人不願承認,但從文化上來說,兩岸都是中國人,中國人自有處理問題的模式,九二共識就是典型的例子。大家特別重視「面子」,至於裡子則好商量。雙方可以「阿Q」的,宣稱對方已經同意我們的立場,卻是「共識」各有不同的解讀。其實這與我們台灣社會的「務實」精神亦相符合,是真正在解決問題(胡全威,2002)。
不過,二○○○年民進黨政府上台後,首先,認為兩岸當年並沒有「九二共識」的說法(事實上,也的確,因為九二共識如上所提,是在二○○○年新創的名詞)。民進黨政府改提「九二精神」、「一中是議題,不是前提」等主張。其次,反對「九二共識」者認為,所謂「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就是重回一個中國的框架中,這與泛綠陣營的意識型態相抵觸。此外,「各自表述」要看誰的聲音大,事實上,國際社會上的現實是,比較多的國家認為**代表一中,因此,台灣的聲音小,還要堅持一中,只會使我們在國際社會上真正消失。而反對九二共識的高峰,在二○○一年年底立委選舉前夕,陳水扁總統在輔選時表示,接受九二共識就是「消滅中華民國」,就是「賣台」。[3][5]至此,「九二共識」的概念,很難成為國內民眾的共識。
兩國論
一九九九年七月九日,李登輝總統接受德國之聲(Deutsche Welle)廣播電台訪問時表示:
我國並在1991年的修憲,增修條文第十條(現在為第十一條)將憲法的地域效力限縮在台灣,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大陸統治權的合法性;增修條文第一、四條明定立法院與國民大會民意機關成員僅從台灣人民中選出,1992年的憲改更進一步於增修條文第二條規定總統、副總統由台灣人民直接選舉,使所建構出來的國家機關只代表台灣人民,國家權力統治的正當性也只來自台灣人民的授權,與中國大陸人民完全無關。1991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亂團體,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個中國」的內部關係。[4][6]
此即所謂的「特殊國與國關係」,或者就是後來俗稱的「兩國論」的濫觴。台灣與**的關係不再是國統綱領時期的「一中各表」,而就是兩個國家。李登輝自述他提「兩國論」的理由,近因是針對當年十月,**五十週年國慶日,恐怕會說出「以一國兩制的香港模式統一台灣」的主張,將台灣的國際地位逼入絕境。因此,他提前因應,指出兩岸是「國與國的關係」。該年十月底大陸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原本預計來台,台灣方面就可以有更強硬的立場,堅持「國與國關係,就應以對等的立場來對談」,拉高談判的籌碼。
不過,長遠一點來看,李登輝認為這是他思考如何讓中華民國台灣化的方式,徹底脫離過去國民黨作為外來政權的思維。因此,他的目標是追求台灣中華民國,與對岸**(中國)進行切割。此外,他認為兩岸關係的複雜,出自於大陸領導中心的權力不穩固有關。所以,台灣縱使再表現善意,也是徒勞無功。因此,李登輝認為提出這個兩國論的用意,是為了確保台灣的生存,「存在本身就是價值,只要能存在就有希望」(李登輝&中鳩嶺雄,2000:34-53)。
學者認為從憲法的角度分析,兩國論的內容主要可以歸納為以下兩點:
(一)   確認我國憲法的地域效力僅及於台灣。
(二)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有別於我國的另一個國家(黃昭元,2000:6)。
不過,因為兩國論改變台海現狀,對兩岸衝擊過大,不僅**方面不接受,美國方面也表示反對。因此,李登輝總統推出兩國論後,不久政府立場又回歸到「一中各表」的立場。民進黨政府上台後,對於兩國論剛開始是「只做不說」。(蘇起,2001)不過,到了二○○二年八月三日,陳水扁總統公開的說,「台灣要走自己的路」,「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至此,兩國論可謂公開正式成為民進黨政府的兩岸定位主張。
從政治層面上來看,兩國論的論述清楚簡單,符合一般人的常識。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比起「一中各表」要來的直接明瞭。這也難怪,當兩國論提出後,當時的各項民調顯示,支持度都幾乎在百分之五十以上。[5][7]隨著,民進黨政府執政,在2004年陳水扁連任總統,此項主張,幾乎已成為政治正確的觀點。
不過,**方面一直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所以對於兩國論始終極力反對,認為這是分離祖國的主張,認為是少數台獨份子的妄想。美國方面,由於受到**的壓力,對兩國論,也不表贊同。直到二○○四年十月,美國國務卿鮑爾在北京時都還說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不是獨立的,台灣不享有一個國家的主權。這依然是我們堅定的政策」(張宗智,2004)。
因此,在台灣堅持兩國論的架構下,兩岸迄今情勢依然緊張,絲毫沒有減緩的趨勢。兩岸的對話與談判在兩國論提出後,就持續中斷。如果我們著眼於兩岸的和平與互利發展,兩國論似乎並非是一個適當的兩岸架構,應該試圖另外尋找可以對話的兩岸定位。
綜合上述對於「一中各表」、「兩國論」以及「一中兩國」的介紹,我們扼要從國家定位等角度,列表比較三者的同與不同,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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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6:52:04 | 只看该作者
表一:一中各表、兩國論、「一中兩國」的比較
表一:一中各表、兩國論、「一中兩國」的比較[1][8] fficeffice" />
  一中各表 兩國論 一中兩國
國家名稱 雙方皆承認「一個中國」,至於一個中國的內涵,各自表述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台灣,逐步進展為台灣
中華民國
對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我們是中華民國
對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兩岸是「整個中國」
台灣定位 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台灣(而非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 中華民國是國家,但在其上,還有「整個中國」
兩岸關係定位 對等政治實體 兩岸關係是國與國的關係,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 國與國的關係,但不僅是政治上,而且在法律上具有國與國的「特殊關係」
也可稱為「兩個平等政治實體」
國家主權與治權領域 主權及於全中國,治權僅及於台澎金馬 主權與治權(非僅治權)均不及於大陸。台灣有效支配區域是台灣、澎湖、金門、馬祖,這就是國家的領土 兩岸在各自的領域內,享有完全獨立自主的主權與治權
但是「整個中國」的主權則是兩岸全體中國人
對一個中國原則的看法 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不接受,或者強調對岸是一個中國,與台灣沒有關係 接受,或改用「整個中國」
對兩岸未來的看法 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 兩國論主張不預設立場,只提程序性說明,意即台灣未來由台灣人民決定。「民主統一」,「統一」等主張均不再使用 兩岸統合、兩岸治理
台灣民意支持 可接受 接受度較高 ※
**態度 可接受 不接受 某種程度接受
但也曾明確反對「德國模式」
美國態度 接受 不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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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6:52:09 | 只看该作者
四、「一中兩國」的爭議
四、「一中兩國」的爭議 fficeffice" />
「一中兩國」作為兩岸政治的定位,在學理上,有張亞中教授精心建構的理論。而在實際政治層面上,這十多年來,也曾有數次類似於「一中兩國」概念或主張的出現。我們關注於這幾次的輿論與政治人物的反應,有助於我們瞭解「一中兩國」如果實際成為政治主張,民眾可能的支持度如何?以及可能會受到的批評與回應?
1991年,陳水扁立委:一國兩國
陳水扁在一九九一年擔任立法委員時,質詢當時的行政院長郝柏村,曾經提過「一國兩國」的兩岸定位。這項主張,可以追溯到陳水扁曾經仿造兩德的基礎條約,而提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基礎條約>,強調兩岸隸屬於兩個國家,但這兩個國家之間的關係,並非國際法上的國家關係。
1991年3月22日[1][9],陳水扁質詢行政院長郝柏村時,提出「一國兩國」的主張。郝柏村起初回答他聽不懂。陳水扁說,「一個中國之下有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怎麼聽不懂?你別裝蒜!」又說,「歷史上有三國、五胡十六國、南北朝、五代十國,一個中國可以分為幾個國家。三國歸一統,沒有排斥。」郝柏村院長當時的回答:關於台獨,這個是沒有妥協的餘地,「我不敷衍。如果我說可研究,那是敷衍,我絕不敷衍!任何形式,都不能走台獨這條路,政府不能接受,李總統也絕不會接受。至於『一國兩國』的問題,我絕不敷衍地答覆你不可能!要想說『兩個中國』、『一中一台』,這都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們用不著在文字上耍花俏,那是與事實無補的,今天為了在台灣兩千萬人的生存,我們大家如何能夠真正的了解到一個政治實況,大陸的情勢在那裡,能容我們怎麼想就怎麼想嗎?這是一個現實嘛!政治不是要講現實嗎?今天諸位民進黨的委員到此地來,這是現實,你們對我的質詢,我也不好怎麼說,客氣也好,不客氣也好,我都要接受,這是現實嘛!」這個似統非統、似獨非獨的論述,倒是讓反獨立場堅定的郝院長,一時之間摸不著頭緒,只好以「不清楚」草草帶過。[2][10]
不過,日後陳水扁似乎再也沒有提到類似的主張。不過從郝柏村院長當時的回應,可以代表政治光譜上,主張兩岸統一的人,或者是**方面,會擔心所謂的「一國兩國」只是另一種形式的台獨,沒有辦法接受。此外,陳水扁提及中國歷史上的三國時代、五胡十六國等,倒是可以作為一種說服民眾時的說法,至少這種概念不會是我們歷史上前所未有,而可以是大家所熟知的歷史情況。
1998年,新黨:「一中兩國」
1998年年底,是第四屆立法委員選舉。該年,各政黨紛紛提出吸引民眾的政策主張,尤其是在兩岸關係方面。民進黨在該年二月召開中國事務大辯論,就「強本漸進」與「大膽西進」進行辯論,最後會議結論,折衷為「強本西進」的主張。該年二月二十二日,新黨新生代的民意代表提出「一中兩國」的主張,本意是希望為該黨提出一個新的兩岸政策,將其急統的政治主張,可以轉化為較貼近國內民意,爭取支持。不料卻引發黨內嚴重的齟齬,造成該黨嚴重的內鬨(鍾蓮芳,1998),致使該黨在該次選舉由第三屆的21席掉落為該屆11席的原因之一。此議最後也未獲黨內決策機構支持。反對者認為提出兩國,就是違背新黨原來主張中國統一的目標,就是現階段與中國分離,對於許多新黨的政治人物、支持民眾是無法接受的事。
值得注意的是,這兩次的提出,都遭到統派人士的極力反對,說明「一中兩國」應是接近光譜的中間。但是,此一主張,是由一小黨提出,大黨或多數民眾,僅看到該黨因此爭論不休,對此主張,就只會持保留態度,所以,輿論上尚看不出民眾對此議題的反應。
1999年,李登輝總統:特殊國與國關係
上述曾提到,一九九九年,李登輝總統在接受德國明鏡雜誌訪問時,曾提出「特殊國與國關係」,我們歸類於「兩國論」。但事實上,特殊國與國關係,正是使用德國模式的字彙(雖然李登輝自己也否認德國模式可以套用在兩岸關係上)。不過頗耐人尋味的,李登輝在二○○○年解釋自己為何提出「特殊國與國關係」時,他竟說出:「以往我們是以一國兩府的方式來加以說明,但顯然有所不足。實際上,我們必須以一個中國,兩個國家(一中兩國)的思維代之,才有利於台灣地位的保障。因此,我們必須進一步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李登輝&中鳩嶺雄,2000:40-41)不知道,李登輝此處是筆誤,還是真心所想,因為,自卸任國民黨主席後,就未曾聽過他接受「一個中國」的言論,不過此處可以知道,其實兩國論與「一中兩國」有極大的類似性。
其次,當時陸委會主委蘇起解釋李登輝所使用的「特殊國與國關係」的說法,台灣與大陸是「two states in one nation」,認為中文意涵「一中兩國」,可能引起「兩個中國」的質疑;經過陸委會、外交部等單位幾天的商議後,最後敲定為「一個民族,兩個國家」。蘇起否定「一中兩國」的說法,是因為他擔心「一中兩國」會引起世人對「一個中國」的誤解,但他從未否認「一個中華民族,兩個國家」(王雪美,1999)。因此,就政治語言而言,「一中兩國」與「兩國論」的親近性甚大。這就讓人想起張亞中強調,這裡的一線之隔是「在於兩岸有否一法律約束性質的承諾」(1998:150),確為關鍵因素。
2002年,親民黨:「一中屋頂」
親民黨在2002年時,提出的兩岸政策主張:「一中屋頂」、「兩岸兩席」、「三段三通」,其中一中屋頂,在親民黨的《台灣發展政策藍圖:兩岸政策》中,作出以下的說明:
「一中屋頂」(One-China Roof)是參酌1969年西德所提出的「屋頂理論」,在「一個中國」原則的主權屋頂架構下,兩岸同時存在兩個分制的政治實體,即「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岸皆隸屬「整個中國」(whole China)的一部份,在現實上,兩岸各自擁有統治地區的自主權,並彼此相互尊重(11-12)。
這與張亞中所提的「一中兩國」幾乎一樣,不過同樣也未提到兩岸簽訂法律協議,諸如「兩岸基礎協議」的問題。此外,有趣的是,在該段描述後,緊接著強調這也就是「一中各表」。由此,可見政治上的辭彙,並非像是理論上的名詞界定,彼此要能嚴格區分。政治語言往往是交互重疊,把所有想要的部分,通通彙整在一起,不好的部分,又自行拿掉。因此,從實際政治操作上,我們可以看到,「一中兩國」,事實上也有辦法解釋為「一中各表」的論述。
「一中屋頂」所受到批評,包括接受「一中」,就是接受「一國兩制」,香港即是失敗的例子;「一中屋頂」,大陸是大房間,台灣只是廁所。[3][11]在二○○四年大選前夕,國親合作,為了避免一中屋頂的不當聯想,以及選票的考量,最後也是放棄一中屋頂的說法,改採「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對於大陸採「存而不論」的做法。
換言之,一中屋頂似乎難逃「一中」的問題,「一中」不被接受,「一中屋頂」也好,「一中兩國」也好,「一中各表」也好,在當前台灣的政治場域中,似乎都很難成為大部分民眾的共識,這是必須面對的問題。
五、「一中兩國」的困境
綜合上述的介紹,我們分別從理論與政治層面,說明「一中兩國」的意涵與實際主張。以下我們分別列舉出「一中兩國」所面臨的困境與批評,在下節中,會針對這些問題試圖提出可能的解決之道。
(一)「一中兩國」易滑落為「兩國論」
已逝的魏鏞教授在評論「一中兩國」時指出,此一主張「不夠週延」、「模糊不清」、「窒礙難行」。他主要的著眼點在於「一個中國」與兩個國家,是相互矛盾的。比較強調的兩岸應該是「一個國家(民族)、兩個實際的政治體系(政府)」;「一個主權、兩個治權」;「一個共享的抽象的國家、兩個對外對等的國際法人。」而且從政治操作來說,會變成只是強調兩國,因為這裡「一中」的概念會十分難以說清楚(魏鏞,1998)。這樣的觀點,若我們回想到李登輝提出的「特殊國與國關係」上,似乎可以得到部分證據,李登輝事實上,如前所提,自己也曾寫到其所提的是「一個中國,兩個國家」,只是最後這兩個國家成為焦點,一個中國受到忽視。
(二)「整個中國」內容模糊
施正鋒教授則認為,「整個中國」 (不管是Whole China或是China as a whole) ,這個實際內涵並不明確。在一個國家中的兩個國家,彼此的關係是「兄弟」?「特殊關係」?「分中有合、合中有分」,「不像聯邦或邦聯講的是統一」,可是到底是什麼?施正鋒認為過於模糊,似乎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共同體,施的質疑是,這就成為各自表述的解釋法(施正鋒,2001)。其實,針對兩岸處境的特殊,根據現有的國際法規範與政治經驗,建構出獨特的共同體,本無可厚非。但是,如同魏鏞教授的說法,「一中兩國」不僅名詞上有衝突,而且內涵也模糊不易了解,法政學者(無論藍綠),尚有此說法,更何況要推廣到實際的政治場域中。
三、德國模式,**並不接受
對於整個中國的概念,江澤二○○二年三月,正式提出所謂一中的「新三段論」:「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4][12]這裡可以解讀為與「一中兩國」若合符節的說法。但是**在二○○○年的<一個中國原則與台灣問題>的白皮書中,卻曾明確反對所謂的德國模式:
“兩德模式”不能用於解決臺灣問題。臺灣有些人主張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德國被***爲兩個國家後又重新統一的所謂“兩德模式”來處理兩岸關係。這是對歷史和現實的誤解。戰後德國的***和兩岸暫時分離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主要有三點不同:第一,兩者形成的原因、性質不同。一九四五年德國在二戰中戰敗,被美、英、法、蘇四個戰勝國依據《鑒於德國失敗和接管最高政府權力的聲明》及其後的波茨坦協定,分區佔領。冷戰開始後,德國統一問題成爲美蘇兩國在歐洲對抗的一個焦點,在美英法佔領區和蘇聯佔領區分別相繼成立了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德國被***爲兩個國家。顯然,德國問題完全是由外部因素造成的。而臺灣問題則是中國內戰遺留的問題,是內政問題。第二,兩者在國際法上的地位不同。德國的***,爲二戰期間和戰後一系列國際條約所規定。而臺灣問題,則有《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國際條約關於日本必須將竊取於中國的臺灣歸還中國的規定。第三,兩者存在的實際狀況不同。在美蘇兩國對抗的背景下,兩個德國都分別駐有外國軍隊,被迫相互承認和在國際社會並存。而中國政府始終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李登輝上臺前的臺灣當局和李登輝上臺初期也承認一個中國,反對“兩個中國”;一個中國原則也被國際社會所普遍接受。因而,德國問題與臺灣問題不能相提並論,更不能照搬“兩德模式”解決臺灣問題。[5][13]
不過,依照張亞中的解釋,這裡的「兩德模式」,其實指的是「東德模式」,東德才是想用兩國論,來界定雙邊關係(2003:69-70)。「一中兩國」則是所謂的「西德模式」。可是,我們從**各種大大小小的談話中,可以很明顯的看到,**無法承認「中華民國」(九二共識或許是例外,但**也是以各自表述的方式處理,表面上還是不承認)。而這最基本的「中華民國」的國家地位,則是台灣民眾最大公約數,也是無法放棄的,所以,張亞中後來建議改為「整個中國內內部的兩個平等政治實體」的說法(2000:96-98)。似乎很難為台灣民眾接受,因此在用語上會出現兩難的困境。
四、「一個中國」,現不受台灣過半民眾支持
若依照當前執政黨的主張以及在野黨對於「一個中國」的尷尬處境,可以很明顯的感受到「一個中國」並非民意的主流。因此,「一中兩國」事實上,背負著「一個中國」的沉重包袱,在推廣上實屬不易。對此,張亞中因此認為可改為「整個中國」,認為比較可以脫離現有的刻板印象(2000:96-97)。但「一個」改變為「整個」,確實有些新的氣象,只是「中國」這個概念,擁有極為強烈的政治意識形態在其中,恐怕前面的不定冠詞或形容詞的改變,也很難有所幫助。如果,我們在從近來所謂執政黨推動的「去中國化」的種種事例(無論是否為真,至少給予社會上部份人士有此深刻的感受),更可以感受到使用「中國」一詞在兩岸關係上的困境。
六、 建議與結論
對於當前國內政治亂象,以及兩岸緊張關係,使許多人心中產生嚴重的焦慮。如何找出一套說法,讓國內民眾、兩岸執政者可以接受,是許多有志之士努力的方向。筆者認為張亞中所提的「一中兩國」即是一個不錯的方案,縱使在上節中提出許多困境,但是「一中」滿足**的要求;「兩國」符合台灣執政者與人民的需要,能兩方兼顧。而且,筆者試圖在本節中提出,有關政治修辭與策略的建議,希望有助於「一中兩國」的概念,成為兩岸新定位。
(一)內外有別:「新兩國論」與「整個中國,兩對等政治實體」
誠如前所提及,「一個中國」在國內政治市場,如同票房毒藥,不僅綠營大加撻伐,藍營對此概念,也有口難言的尷尬。因此,建議不妨改稱為「新兩國論」,讓這個「新」字,充滿無限的解釋(胡全威,2003b)。當然這種說法,**方面,恐怕無法接受。但是一方面可以像**解釋「新」的意涵,就是有別於過去的「兩國論」。另方面,也可以用張亞中所提的「整個中國,兩個對等政治實體」,與**對話。在國內解釋而言,對等政治實體,對方是政府,我們就是政府;對方是國家,我們就是國家,所以,符合台灣人民認同我們是主權獨立國家的需求。
以這種「內外有別」的方式(**其實也是以這種手法在操作兩岸議題,應該體認不得已的因素),取得雙方的共識。也使各方都能對各自的民眾宣傳,這就融合了「兩國論」中的兩個國家與「一中各表」中「各自表述」的精神。
  
(二)歷史研究「一個中國」
不可否認,「新兩國論」的主張,已經預設了一套價值與理論,認為台灣畢竟脫離不了這個「中國」圈。在此前提下,要如何讓台灣民眾願意接受「一個中國」下,還可以有不同的國家。就應該發展出一套中國的「政治學」,中國的國際關係。還原過去的「中國」其實是天下、文化觀的面貌,藉此,了解歷史上如何理解「春秋戰國」時代、「三國時代」的國中有國的概念。讓人們不會懼怕「一個中國」,透過歷史的傳達,可以比較容易接受「一中兩國」的具體主張。[6][14]
(三)**承認「中華民國」;台灣承認自己是「中國人」
在西德模式中,有一個重要的關鍵,就是西德與東德相互承認對方是國家,這個也就是台灣方面,一個重要的訴求,我們認為「中華民國」是一個正常國家。**方面,應該對此體認,否則再多的對台統戰的好話,都不過是空談一句。
另方面,要對方讓步,台灣執政者也應有相對應的善意,否則永遠只是空談。號稱再多的善意,不過是自己國內的政治口號。執政者能做的,就是不要去玩「民族主義」的火。固然,台灣民族主義的出現,有其現實的客觀因素。但如學者所指出,民族是「想像的共同體」(Anderson, 1999)。而這種想像,政治的操弄,扮演很大的角色。如果,我們在認同上,鼓勵「台灣人也是中國人」的身分認同,在兩岸關係處理上,就可以與對岸在同為中國人的共識下對話。譬如「中國人不打中國人」、「中國人幫中國人」、「兄弟之邦」等等,一切變得在情感基礎上,可以理性對話。
但是倘若一旦成為兩個民族,可是**十三億人,又是以「數典忘祖」的心態來看待台灣人,那麼兩岸關係只有更趨緊張,絲毫沒有和緩的空間。因此,台灣方面,不應放棄自己也是中國人的身份,這是有助兩岸和平關係發展的重要因素。
最後,我們也認為,縱使再好的兩岸定位模式,也比不上彼此之間先具備的互信。這就好比一九九二年的「九二共識」或「九二年香港會談」的基礎,就是奠基於兩岸互信下的「密使會談」。有這種互信,雙方表面上的文字遊戲,才有可能。
兩岸領導者當然可以選擇戰爭,但是這不僅禍國殃民,更是歷史的罪人。兩岸要尋求和平,就應務實找出解決之道,抱持著對等而且互信的態度,逐一化解彼此的衝突,包容相互的差異,「為全體中國人創造最大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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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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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後來論文收錄在一九九二年出版,民主基金會編印的《兩岸關係與中國前途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的<中國問題之法律定位:一中兩國>。
[2] 有關兩岸治理、兩岸三席,張亞中指出是得自歐盟經驗與建構主義的主張(2003:245-250)。此外,關於跨兩岸的機制,應該由個別事物做起,還是直接成立綜合性的「兩岸委員會」較佳,參見胡全威(2003a),有較詳細的討論。
[3]九二共識的達成,某種程度上,其實是兩岸密使的功勞,參見胡全威(2004)。
[4] 不過,「九二共識」事實上,在蘇起提出之前,已有學者在報章的文章上使用。參見胡全威(2003c)。
  
[5] 參見2001年11月5日,《中國時報》。轉引自蘇起&鄭安國(2002:81)。
[6] 參見網頁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4%E5%9B%BD%E8%AE%BA。
[7] 參見http://www.mac.gov.tw/big5/mlpolicy/pos/881217.htm。
[8] 有關比較部分,一中各表參考自蘇起&鄭安國(2003);兩國論參考自李登輝&中鳩嶺雄(2000);一中兩國參考自張亞中(1998、2000、2003)。
[9] 沈富雄原文指1991年3月21日,經查詢立法院公報檢索系統與聯合報檢索系統,正確日期應為1991年3月22日。
[10] 參見沈富雄(2001);徐履冰(1991);胡文輝&游其昌(1991)。
[11]\參見 www.libertytimes.com.tw/2003/new/jun/2/today-s1.htm;www.libertytimes.com.tw/2003/new/jul/2/today-s1.htm等。
[12] http://www.future-china.org/fcn-tw/200211/2002110904.htm
[13] http://www.chinataiwan.org/web/webportal/W2001188/A2060392.html。另節錄一段大陸網站上的類似說法,可供參考:「德國模式:此爲五十年代,臺灣《自由中國》創刊人雷震最初提出的模式,其主張援引德國等***國家的模式處理中國問題。   在七十年代。中美關係正常化談判進程中,美國喬治城大學戰略部主任克萊恩於1976年在國會作證時,明確提出以“德國模式”解決兩岸問題。1990年,陳水扁在擔任所謂“立法院”增額“立委”時,亦提出仿1972年東、西德簽定兩德《基礎條約》,簽定所謂《“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基礎條約》,試圖以“德國模式”來定位兩岸關係,即在“一個中國”的架構下,兩岸爲相互承認的政治實體,同時,避免予對方以國際法上的承認。在臺灣前途問題上,主張主權擱置,將統一與獨立均視爲未來之長遠目標,這就是陳水扁上臺後,提出所謂“未來一個中國”概念的藍本。但此一模式,事實上承認國家的同一性,並預設“一個中國”的前提,故遭到民進黨內台獨基本教義派的反對。同時,德國模式又主張兩岸各自擁有主權,並作爲國際法上的主體,均有資格加入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實質上是主張現階段“兩個中國”論,這也是大陸方面一直加以反對的。衆所周知,德國模式是冷戰的産物,並由國際條約或協定加以規定,與台海***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質。事實上,德國最終統一,是在冷戰後蘇東劇變的情況下實現的,西德憑藉其強大的經濟、政治實力合併東德,從而完成了兩德統一。但大陸迄今仍堅持社會主義制度,且綜合國力不斷增強,而臺灣經濟衰退,政局混亂,並無西德那樣的經濟、政治實力來合併大陸,故德國模式,顯然是行不通的。」參見網址:http://www.tongxin.org/j-sys-news/page/2003/623/1754_173.shtml。
[14] 有關政治學本土化的問題,參考朱雲漢等編(2002)。此外,有關歷史上「中國」概念的研究,可以參考王爾敏(:441-480)。此外,臺灣大學東亞文明研究中心在2004年11月21、22日舉辦的「東亞歷史上的『天下』與『中國』概念」學術研討會中,有多篇論文與此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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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3 06:52:30 | 只看该作者
都成两国了,还叫一中吗?“雙方互相尊重其在現有疆界內之主權。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國際間代表對方,或以對方之名行為,雙方尊重對方在其內政與外交上的自主權。 雙方保證不以武力或武力威脅解決兩岸問題。”说了半天就是让台湾和平独立、大陆还不准表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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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3 06:52:34 | 只看该作者
1、兩岸共同組成整體中國的國際代表團。???遇到联合国投票,大陆要投反对票,台湾要投赞成票??怎么办?协商不成怎么办?太模糊了,不利于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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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3 06:52:45 | 只看该作者
你说到了问题的本质

所以,两岸统一需要两岸共同创造条件,尤其是中国大陆要发挥主导和领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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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2-3 06:52:56 | 只看该作者
层出不穷的台湾是国家的看法、主张、理论说明什么?说明所谓的“国际空间”既不是人民卫生问题,也不是贸易问题,也不是体育问题,就是实实在在的两国论,***中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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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3 06:53: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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