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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流氓和流氓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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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3:38: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政治流氓和流氓政治
政治流氓和流氓政治

作者:朱卫华

    从政人物不外三种类型:一种是被人尊为政治家的那些人,一种是被人呼为政客的那些家伙,另一种则是被人指为政痞或政治流氓的那路货色。而陈水扁、马英九属于最后一种。

    陈水扁、马英九最怕人家把他当成一个“跛脚鸭”,最怕权力的失去。

    大凡从政的人,大都是把大起大落的流年命运挂在脑门子上的人,兴衰沉浮坦坦荡荡,荣辱褒贬光明磊落。但马英九、陈水扁之流好像从来就没有这样的心理准备,本该下台的时候却硬是死皮赖脸地恋着那个原本就没有多少“皇”色成分的“大位”。当然,此位的“含金量”还是不容置疑的。正是因为如此,马英九、陈水扁之流“王朝”的“第一亲家 ”、亲信马弁以及七大姑八大姨们才敢于行“窃台”勾当。摊上这种“无颜见江东父老”的丑事,马英九、陈水扁之流乖乖弃位以谢罪于台湾民众也就罢了,可他真够得上是世界级的厚黑无赖之徒。他跟美国人薄瑞光说,自己决不会“主动辞职”。这就是他政治流氓的本性在作祟:我老陈的家族就是贪污了,就是受贿了,我马家军就是滥权烂政,你们能把我怎么样?俨然一副“男子汉大丈夫”,“说不下台就不下台”或者“说道歉就道歉”的无赖做派。

    大凡政治流氓,是绝对不会按照政治常规出牌的。马英九、陈水扁之流的从政之路,基本上就是一条政治流氓的流氓政治之路。据台湾媒体报道,1987年,他到台南竞选“立法委员”,在政见发表现场,一辆小货车误撞吴淑珍,他马上声明这是一场“政治谋杀”,其实那位可怜的肇事者正是他的死心塌地的支持者,纯属意外。1992 年他竞选台南市市长一职,正当他选情低迷之际,他忽然双手捂着肚子躺在了担架上出席最关键的一次“政见陈述大会”,说他的竞选对手在他的食物中下了毒,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事后媒体揭发,那天他自己吃了发霉的饭菜,跟竞选无关。至于2004年“总统”大选时,那两颗会拐弯的子弹,更让他绝地逢生。 2006年陈氏家族贪渎大案东窗事发后,在几天前四面楚歌的绝望中,其政治流氓嘴脸再度暴露无遗。“总统府”通过自己把持的媒体,放风称“第一夫人”“血压急低,一度昏迷,危在旦夕”!这招当然有效。试想,尽管这位夫人弊案缠身,但司法部门谁还去向一个奄奄一息的人要口供呢?

    而马英九之流则是抱着独*专政的蒋经国的大腿,看到民众说两岸交流好就谎称自己为开放去大陆探亲的政治决策中发挥了如何重大的作用;听到民众说“台湾人”才是“爱台湾”,立即变换祖宗“皈依台独”;发现绿卡及XX费东窗事发,不惜跪在美国主子那里乞求“开示”或把忠心耿耿的身边的人扔到监狱里面,以撇清自己的责任。上任伊始就急着寻求连任,试图给大陆鼻子前放一块肉。此类苟延残喘的政治伎俩总以为可以“瞒天过海”。

    按照一般规律,一个在个人品行上有重大瑕疵的民选领导人一旦被证实,是不会再有民意力挺的。但让许多人惊讶的是,今天似乎在一瞬间,“全民倒扁”变成了“ 半民倒扁”,而“全民支持马英九”也改成的“真**”。这一变化再清楚不过地昭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台湾族群确实不可救药地被马英九、陈水扁之流撕裂了!这也正是他的政治流氓品质导致的最严重的后果。同时,他自治州政治生涯濒危之际的意外“坚挺”,意味着台湾所谓民主制度的脆弱、软弱、畸形和肮脏!

    当然,即使在台湾这种特殊的政治生态下,政治流氓毕竟是政治流氓。马英九、陈水扁之流的绝地反击,再也无法拯救他的政治诚信;他的疯狂反扑,再也无法挽回他的衰败命运;他的困兽犹斗,再也无法继续他的贪渎“大业”。毕竟,他的家族所涉弊案,不是公共层面上的失误,而是私德层面上绝症——而在大多数中国人特别是台湾人的心目中,这样的人不用说做官,就是做人也抬不起头来!

    当然,话又说回来,在马英九、陈水扁之流这种特殊的政治人格下,政治流氓毕竟是政治流氓,他试图用切割术撇清与亲信的关系以求自保。这是否意味着马英九、陈水扁之流已经解套?纵然解得了政治套,他也解不了德行套;纵然他解得了法律套,他因为解不了社会套。你的亲信和身边人就是借助你的权力资源去作奸犯科的,你马英九、陈水扁之流拿什么去推卸?就算是本身没有涉案,也逃脱不了失察之责。所以即使是他真的干到2008年、2012年,这个复合式十字架他也无法解除。

    事实上,台湾民众似乎已经没有选择。

    一是马英九、陈水扁之流不能下台,因为目前没有一个合适的继任者,惟一一个法定继承人“吕后”有乱天下的嫌疑,苏贞昌和胡志强步子都不到位,这可能也正是大陆和美国眼下仍作壁上观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马英九、陈水扁之流不能不下台,从逐渐“跛脚”到如今的“高位截瘫”,再干下去,有什么脸面向台湾民众施展令行禁止的权威?特别是“清廉”二字已经从他的人生和政治辞典中灭失的时候。

    两种情况相比较,前者具有某种确定性,而后者发生的结果则不可把握。

    而且,两难选择的一个规律性的倾向往往就是“顺其自然”。因此,马英九、陈水扁之流很可能会继续留在台上直到他的“大位”终点。尽管这可视为对民主制度的污辱,但却是台湾畸形“民主制度”的必然。今天,台湾绿营更是全力保扁,到头来保护一个贪渎家族的首领;而蓝营则是全力“保马”,又岂止马英九是“泥人过河自身难保”。

    一个执政党如此不加掩饰的堕落,以及在野党义无反顾的杯葛,这都说明什么?说明台湾将在一场政治毁灭中获得一次涅槃,“台独”势力再也无暇顾及“统独“问题,大陆并非不会有政治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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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3:38:04 | 只看该作者
马英九之流则是抱着独*专政的蒋经国的大腿,看到民众说两岸交流好就谎称自己为开放去大陆探亲的政治决策中发挥了如何重大的作用;听到民众说“台湾人”才是“爱台湾”,立即变换祖宗“皈依台独”;发现绿卡及XX费东窗事发,不惜跪在美国主子那里乞求“开示”或把忠心耿耿的身边的人扔到监狱里面,以撇清自己的责任。上任伊始就急着寻求连任,试图给大陆鼻子前放一块肉。此类苟延残喘的政治伎俩总以为可以“瞒天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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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3 03:38:08 | 只看该作者
马英九啊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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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2-3 03:38:11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执政党如此不加掩饰的堕落,以及在野党义无反顾的杯葛,这都说明什么?说明台湾将在一场政治毁灭中获得一次涅槃,“台独”势力再也无暇顾及“统独“问题,大陆并非不会有政治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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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3 03:38:16 | 只看该作者
政治流氓,流氓政治,挺符合流氓地痞辈出的那个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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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3 03:38:19 | 只看该作者
六世之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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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3 03:38:23 | 只看该作者
用词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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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3 03:38:28 | 只看该作者
啥叫流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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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2-3 03:38:37 | 只看该作者
提到“流氓”一词,人们并不陌生,然而若要细究其实质却很难道明其所以然。即使检索一些辞书,也并不是轻易就能搞清楚的。有些辞书对此也未作收录,有的虽已收录,但却释义不详。所以,研究流氓文化,首先必须对流氓的定义作一番认真的探究。
从 有关辞典的释义来看,对流氓所下的定义大致如下:一是指居所不定之流浪者。二是指所谓的莠民。如《中文大辞典》解释为:“今谓扰乱社会秩序安宁、专事不良 行为者,亦曰流氓,与无赖同。”(《中文大辞典》第19册,中国文化研究所印行,第205页)仅就这两种解释来看,其第一义是语源的阐释,属广义概念;第 二义属社会学的诠释,当属狭义的定义。罗竹风主编的《汉语大词典》则对“流氓”一词作如下解释:一是本指无业游民,后用以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二是 指施展下流手段、放刁撒泼等行为(《汉语大词典》第5册,第1263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版)。又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1)原指无业游民,后来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2)指放刁、撒赖、施展下流手段等恶劣行为的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语 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从上述辞书中的解释看,基本上是从两个方面加以解释的:一是在职业方面指“无业”;二 是在行为方面指“不务正业,手段下流,为非作歹”。
以上仅仅是来自部分辞书的解释,还有其他一些文献资料的解释。情况大体如下:马克思、恩 格斯早年在其著作《共产党宣言》中就对“流氓”一词有所揭示。书中对“流氓无产阶级”一词,曾作如下解释:“流氓无产阶级是旧社会最下层中消极的腐化的部 分,他们有时也被无产阶级革命卷到运动里来,但是,由于他们的整个生活状况,他们更甘心于被人收买,去干反动的勾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 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2、254页)《共产党宣言》还认为,在中世纪被反动派称许的流氓的好勇斗狠,是以“懒散怠惰”作为它的相应的补充的(《马 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2、254页)。马、恩对这一阶层的认识侧重于社会地位、社会阶层和行为特征等三个方面,即“旧 社会最下层中”“消极的腐化的”部分和“好勇斗狠”、“懒散怠惰”等方面。这是对流氓无产者的基本品质的深刻揭示。马、恩对“流氓无产阶级”品质的揭示带 有其深刻的阶级特性,并更多地着力于这个社会阶层的政治特点,有其独到之处。后来《不列颠百科全书》引入“流氓无产阶级”这一概念时,就基本以《共产党宣 言》作为其解释的依据。
1931年,鲁迅在上海东亚同文书院作题为《流氓与文学》的讲演时,曾对“流氓”一词作过如下界定:“流氓等于无赖 子加上壮士、加三百代言。流氓的造成,大约有两种东西:一种是孔子之徒,就是儒;一种是墨子之徒,就是侠。这两种东西本来也很好,可是后来他们的思想一堕 落,就慢慢地演成了‘流氓’。” (转引自1992年1月16日《文学报》)文中的“无赖子”、“壮士”、“三百代言”都是日语词汇,即无赖、流氓、痞子的意思。这里使用日语词汇,大概与 此文先期刊发于日本有关,不过,除了“三百代言”一称外,其他如“无赖子”、“壮士”等称,中国自古即有之,也作流氓解。
此外,完颜绍元在 其所著《流氓的变迁》一书中,对“流氓”一称作了如下界定:流氓“是脱离了古代社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田地,因此没有正当的业务可恃且又愚昧无知的社会 底层成员;而作为流氓之‘流’的字义中,又可包涵或引申出向坏的方向嬗变以及放纵成弊等内容。合而言之,大致可以把‘流氓’一词从词义上界定为:特指脱离 生产不务正业而在社会上游荡,并以悖离传统道德文化和破坏社会秩序为基本行为特征的不良分子。” (完颜绍元:《流氓的变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从上述各种界定中不难看出,“流氓”一称包涵着三层含义:一是从职业方面看, 基本属于无业或不务正业者。这些人大都是“浮浪为事者,犹日本谓浪人,北京谓土混混,杭州谓光棍,扬州谓青皮。”(胡祖德:《沪谚外编?新词典》)这是胡 祖德为流氓所下的定义。从胡的这一定义中,我们不难看出,他心目中的流氓最突出的特征就是“无产无业”。后来,徐珂在著《清稗类钞》一书时,也援引上述说 法,即:“此类随地皆有,京师谓之混混,杭州谓之光棍,扬州谓之青皮,名虽各异,其实一也。”(徐珂:《清稗类钞?方言类?上海方言》)该书还说:“上海 之流氓,即地棍也。其人大抵各戴其魁,横行于市,互相团结,脉络贯通,至少可有八千余人。平日皆无职业,专事游荡,设阱陷人。今试执其一而问之曰:‘何 业?’则必嗫嚅而对曰:‘白相。’一若白相二字,为惟一之职业也者。”(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上海之地棍》)那么什么叫“白相”?用鲁迅先生的话来 说:“如果将上海之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 白些。”(鲁迅:《吃“白相饭”》,《鲁迅全集》第三卷)从以上几条资料中,我们不难看出,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肯定了流氓无业与不务正业这一点。

又据同治二年(1863)收入《清实录》的清政府的公文所载,苏嘉地方由于“逆内有洋人施放开花炮,叠次向营轰打,白齐文又先带流氓洋匪二百余人投 入苏贼。虽我军尚能抵御,总须设法断其接济,方可制贼死命。即著李鸿章商令英法美各领事出示严禁,不准各国流民偷入济匪。”从前后文的意思看,这里所称的 流氓与各国“流民”大体相同。“实录”既是写苏嘉之事,因此这份文书,就有可能是当地官吏报送给上级的一份呈文,并且这份文书所言为上海之事,此称亦有可 能属于上海方言。
在相同时期,天津地方有一个叫梅成栋的文人,他曾在一首诗中用过流氓一词:“清晨步街市,见有流氓在,褴褛行复行,菜色面 庞改。肥人料已瘠,长人似亦矮。有妇抱幼儿,草标乞人买。垂泣告路旁,听之语可骇:‘家庄文安县,被淹死稻蟹;逃荒赴关东,数口小车载;鬻儿冀投生,免被 奸徒拐;当此饥馑年,流离况苦海。’”(张涛:《津门杂记》卷中《各善举?附诗》)从梅成栋诗中的意思看,流氓仅仅是指流亡者或游民。
从上述资料看,流氓原本是指游民,这一点是毋庸怀疑的。不过,由于游民无产业,不事劳作,到处游荡,所以有时为了谋生,必然会采取一些不择手段的方式以攫取生活必需品,这种行为方式的实施自然会枝节出“不务正业”等内涵。
二 是从行为特征来看,流氓具有为非作歹,扰乱社会秩序的特点。为非作歹,扰乱社会秩序,这较之原本意义上的流氓定义在外延上有所扩大,并且这种意义上的“流 氓”较之前者要晚些。这种为非作歹意义上的流氓,在清代史料中已大量出现。如清黄式权曾经说:“租界中无业游民群聚不逞,遇事生风,俗谓之‘拆梢’,亦谓 之‘流氓’。”(黄式权:《淞南梦影录》卷一)又徐珂除了如前面所见到的认为流氓就是游民之外,同时还认为流氓又是游民之中的为非作歹者,诸如“擦白党, 与流氓同,专以引诱富贵妇女骗取财物为事。女擦白党,女流氓也,专以引诱男子骗取财物为事。拆梢,以非法之举动,恐吓之手段,借端敲诈勒索财物之谓也,凡 流氓惯以此为生涯。”(徐珂:《清稗类钞?方言类?上海方言》)再如,居于上海的清末贡生秦荣光,曾以短诗的形式,对流氓的行为特征作了形象的描写,诗中 写道:“打降聚赌作营生,抢火拦丧党横行;敝俗总由明失政,转移风化仗官清。”“六十年来更不堪,流氓游勇满淞南;三经兵燹三回变,俗益嚣凌试略谈。 ”(秦荣光:《上海县竹枝词?风俗九》)
另有江苏松江的韩邦庆所作《海上花列传》也对流氓作了记述。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描写了流氓的嗜赌行 为:“华铁眉道:‘乔老四搭我说,癞头鼋该埭来要办几个赌棍。为仔前回癞头鼋同李鹤汀、乔老四三家头去赌。拨个大流氓合仔一淘赌棍倒脱靴,三家头输脱仔十 几万跺。幸亏有两个小流氓分勿着洋钱,难末闹穿仔下来。癞头鼋定归要办。’”《海上花列传》用苏州方言写成,虽然这段话读来不如普通话上口,但所提到的流 氓是非务正业还是可以一目了然了。
同样,漱六山房的《风月搂》中也作了类似的描述,如“设机关流氓传电报,卖风情名妓访萧郎”(一八 回);“闯房间流氓横索诈,惩无理名士怒挥拳”,“那同来的一班流氓见了,一齐怒道:‘什么东西,竟敢这般可恶!我们大家上去,打他一顿!’”(### 回)“大观园流氓争口舌,乐仁里名士见秋娘”(一二三回),等等。
上述诸段,所描述的基本都是为非作歹等行为特征方面的情况,通常人们对此称之为“流氓行为”或“流氓手段”。
三是从道德规范的角度看,流氓主要是以放刁、撒赖、施展下流手法,诸如斗殴、猥亵强奸妇女等恶劣行为,或以此恶劣行为扰乱、破坏社会秩序的人。
随 着社会的发展,原来是流氓本义的那种无业、游荡等内涵已逐渐淡化,而不务正业、为非作歹,以低级下流手段等内涵作为流氓的特征已日益突出,进而上升为主要 内容。那些有职业而惯行下流行为者也被称为流氓。如《民主与法制》1991年9期《路边店扫描》:“1991年元月21日晚,以青工张建富为首的一伙小流 氓,结伙窜至104国道,先后骚扰路边的‘靓玉楼’、‘姐妹’、‘金城’、‘长生’四家路边店,强讨硬要,调戏女店员,抢夺店内钱财,并打伤了前来劝阻的 两名解放军战士和一外地顾客。”这里将一个干了“坏事”的青年工人称之为“流氓”。这里的流氓就是以其行为特点而定的,并没有以有无职业为依据。
再如1992年的《民主与法制》报道:“海城市商业局副食品公司经理叶铁春耍流氓,随意殴打、****人,被称为流氓恶霸。”(《民主与法制》1992年12月)这里所讲的流氓特征则是有违于社会规范的非正常行为,也并没有考虑有无职业这一点。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一种倾向,越是向当今靠近,流氓的内涵越是突出其行为特征。这时既包含无产无业、专事游荡而又扰乱社会秩序者,同时也兼及有业有产却不务正业,在社会下层施展流氓手段为非作歹者,甚至还包括那些有某种劣迹的行为过失者。
这 是今天人们看待流氓的一种尺度。在这衡量尺度之下,流氓概念的外延又进一步扩大,大致包括那些长期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给社会造成一定恶劣影响的人,流氓 的组成成员已扩展到社会各个领域,甚至各种领域各种职业都有特点各异的流氓。诸如:地痞流氓,政治流氓,流氓文痞,以及各种不同职业流氓等等,不一而足。
所谓土匪,就是一批占山为王,靠抢劫、绑票为生的江湖人。在汉、唐律书中,只有“贼”、“盗”与“强盗”的称呼,而无“土匪”一称。在中国古代,“ 土匪”这个字眼可以用来咒骂一切偷盗行为:从鸡鸣狗盗之徒到聚众作乱的江洋大盗,从微不足道的行窃到政治叛乱,其结果是把所有这一切都用一个词混为一谈。
直 到清朝,官方的记载当涉及土匪问题时还多用“盗”、“贼”和“寇”等词语。但是到清朝末期,一个新字“匪”出现了。最初“匪”主要用来指与之同时代的白莲 教,随着清朝越来越注重其存在的政治合法性,“匪”字也用得日益广泛,并常常合成为“盗匪”、“匪徒”和“土匪”。实际上,这些表达法并无太大区别。它们 都是在指某些或某一群卷入纯粹地方性或具有一定规模的骚*之中的人。到20世纪,“土匪”这个几乎很普遍的词基本上专门用来指农村中的强盗(〔美〕菲尔? 比林斯利:《民国时期的土匪》,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年版)。
在古代,土匪一般是以“绿林”一词代称。“绿林”二字早见诸于《后汉书》。 《后汉书?刘元传》曾这样记载道:“诸亡命藏于绿林中。”该书的注解这样解释道:绿林山,在今荆州当阳县东(转引自王应奎:《柳南续笔》卷三,《绿 林》)。在这里,“绿林”本是指鄂北地区的一座山名。王莽末年,南方饥荒严重,百姓易子而食,人们纷纷窜入江湖荒泽为盗。新市人王匡、王凤被推为首领,拥 众数百人。以绿林山为依托,辗转攻掠,这支队伍后来被称为“绿林军”。隋唐以后,一些占山为王,或落草为寇者,均以“绿林道”或“绿林好汉”自许。到了清 末或民国时期,这种以打家劫舍为特点的强盗才被称之为“土匪”。
作为土匪,可划分为“社会性土匪”与“政治性土匪”两种。所谓社会性土匪, 是指那些以抢劫财物为主要目的,以整个社会作为掠夺对象的团伙或个人;而政治性土匪,所针对的目标虽然也有一定的掠夺财物的因素,但相比之下,政治目的却 相对明显。大致说来,古代的农民起义与暴动,从社会学性来考察,基本可属于“政治性土匪”一类。尽管他们也被封建统治者骂为“盗贼”或“流寇”,但参加者 都有一定的政治目的,其中有些还提出一定的政治目标和一定的政治口号。他们为达到这些目的而聚集起来,并形成一定的组织,虽则大都有祸害一方,骚扰百姓的 经历,但待到人多势众之时,便举起义旗,攻城略地,以推翻统治阶级为行动目的。这样一来,他们就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的性质,即变祸害百姓的强盗,为反抗统 治阶级的义士,也正是因为他们有这种性质上的变化,所以在劳动人民的心中的影响才有好的一面。
当然,也应该看到在这些暴动的农民中,有相当数量的成员也带有浓重的流氓性。
就 “社会性土匪”而言,也可区分为“临时性土匪”与“职业性土匪”。所谓临时性土匪,只是把当土匪作为暂时的行当,从匪的动因是由于在饥荒面前走投无路,或 是面临着一时的经济危机,不得已而为之。而职业性土匪则一辈子为匪,把土匪活动当作自己终身的生存之道。因此在社会性土匪中,“临时性土匪”的流氓性较 轻,而“职业性土匪”的流氓性则较重。
具体而言,流氓与土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就社会影响来说,土匪与流 氓在老百姓中的印象很不相同。土匪在老百姓心目中,是“绿林豪客”。土匪活动虽以打家劫舍为特点,对老百姓构成一定的威胁,但他们还有抑强扶弱、劫富济 贫、主持正义、讲究义气的一面。所以,许多民间文学对土匪也不乏褒美之词。如《水浒传》中108条好汉的姓名,已深深地印入了百姓的脑海里。而流氓由于被 看作骚扰社会治安的渣滓,以讹诈钱财为终极目的,所以,在一些民间文学中,形象也是极端丑陋的,不是面貌凶恶,就是为人阴险狡诈,在百姓中并没有留下什么 好的印象。
其次,就心理特征来看,土匪与流氓虽然都有一种强烈的复仇心理,但所报复的对象是有较大区别的。一般来说,流氓由于来源均为无赖 游民,而土匪虽然也有相当数量的成员是无赖游民,但其中还有一些来自穷苦百姓,作为这部分人来说,当初他们的内心并未有为匪的想法,只是由于天灾人祸等各 方面的原因才走上当土匪的道路。因此,土匪与流氓的复仇对象就会存在着某种差异。土匪的复仇,对象一般是农民痛恨的特殊目标,即恶贯满盈的劣绅,乃至比土 匪还要霸道的人。而流氓在土豪劣绅面前却是一些顺从者,有的甚至是土豪劣绅的爪牙。他们复仇的对象,纯粹出于私仇的报复心理,或是过去的仇敌,或是团伙之 间的利益争夺。这就是流氓所惯用的“以暴易暴”。
第三,再就活动地域而言,土匪喜盘踞山林,所以往往有“落草为寇”的说法。在一些省与省或 县与县交界地区,官府势力的薄弱,因而土匪活动就尤为频繁。而流氓则活动于城市与乡村,尤喜纵横于城市。他们虽是百姓中的莠民,横行乡里,但人们从来都不 将他们称之为“流寇”或“草寇”。当然也应该看到,土匪与流氓的活动地域也不都是按这一固定区别存在的,有些土匪平常也藏于民间,使人很难识别。如清代的 “红胡子”,每当他们抢掠时,才“聚集多人,肆行不法”,而在平时,“仍散处村落,自附齐民”(《清仁宗实录》卷三○九,嘉庆二十年八月壬戌)。

讲流氓与土匪之间的差别,并不是说二者就判若天壤。在流氓与土匪之间,有时也是难以区分的,即二者有时也可以同时体现双方的特点。也就是说,流氓可以成为 土匪,土匪也可成为流氓。大致说来,很多土匪都是由流氓演变而来的。如清末张国梁,为人“喜任侠,弛不羁”。少年时“日与轻快恶少年游”。显然,少时是一 无赖流氓。后来因杀人犯法,“官捕之急,遂投某山盗薮”,做了土匪(薛福成:《庸庵笔记》卷一,《张忠武公逸事》)。有时土匪也勾结流氓,一起为非。如咸 丰年间,顺天府大城县土匪李玉峰与弟李五,原来都是流氓,后来才落草成为土匪。不过,成为土匪以后,他们仍然到处勾结“棍徒”即流氓,“四乡抢掠”(《清 穆宗实录》卷八五,同治二年十一月中丙辰)。除了这种互相勾结的特点之外,称呼上也有许多共同之处,如明末土匪余士藻,自号“靖海大王”,其手下李肃七、 李肃十及其他同党,分称“十二大王”、“十八罗汉”、“二十四天罡”、“三十六地煞”,“焚杀淫掠,殆无虚日”(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八,《湖公平三 县土冠》)。明代南京的流氓,也立有“四十三太保”、“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顾起元:《客座赘语》卷四,《莠民》)。取号何其相似,两者的关系 不言而喻。

乞丐作为游民之一种,与流氓之间的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就区别而言,乞丐虽然是以乞讨度日,不务正业,但他们并不一定就都为非 作歹;而流氓却是既不务正业,又为非作歹。早在春秋时期,乞丐与流氓之间的区别是相当明显的,乞丐还有相当的人格。孟子曾说:“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孟子?告子上》)但随着历史的变迁,乞丐们在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为了生存,有时也就未免会干一些诸如偷鸡摸狗之类令人生厌的事。这样,从乞丐到 流氓就逐渐接近起来,在行为特征上向流氓靠近。那些“硬丐”的强乞行为,则简直与流氓如出一辙。据陈淳《上傅寺丞论民间利病六条》记载,宋朝福建漳洲府, 有一批“无行止奸雄浮浪客旅”,假称是来自尤溪的巫师,携带刀子,鸣牛角,吹竹筒,或者以木拳捶胸打业、蓬头、裸体公然闯入市人家中,强行乞讨,厉色峻 辞,如诛所负,排门逐户,无一放过。如果应之稍迟,他们就恶语相加,以致小民百姓甚是畏惧,对他们不敢讥呵。这种强乞行为,实与流氓无异。这些人虽然装扮 成乞丐状,然这些却“实非乞丐,乃假托此态,窥觑入门户为窃盗计”(陈淳:《上傅寺丞论民间利病六条》,万历《漳州府志》卷十)。
到了清 朝,这种体现乞丐流氓性的例子俯拾皆是,如清著名流氓朱福保就是流氓性较强的乞丐。有一次他听说有一家新开的面馆很受顾客青睐,慕名而往,登楼坐下后,大 声呼叫取光面来。所谓光面,是指“无饺之面”。店小二虽久闻朱福保大名,却从未有缘相识,就说“店规,吃大面者坐楼上,吃光面者坐楼下。客人吃光面,请下 楼”。朱福保问:“如此说来,吃中面者(指半饺之面)坐在楼的中间吗?”店小二信口答应了一句。第二天一早,朱福保招呼一些乞儿,各给钱数十文,以二人为 一班,分班至面馆吃中面。吃时,坐在楼梯之中,一班吃了,又来一班,络绎不绝,直至中午还未散。客人进门一见乞儿坐在楼梯上吃面,纷纷转身离店而去。店主 大窘,只得向朱福保请罪,又贿以钱若干,朱福保才命乞儿离店而去(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朱福保率乞儿吃光面》)。再如清末绍兴,有一恶丐,强奸了一 个穷家之妇,“恐其言,乃以蛇入其阴户而死”(汪康年:《汪镶卿笔记》卷四,《杂记》)。真可谓穷凶极恶!在上海,一些乞丐,也是“三五成群,习其故智, 或高声而硬要,或刺血以骇人,僻巷小街,则争夺论少,此多恃众横行,目无法纪,实为闾阎之害”。更为甚者,乞丐行乞,不仅强乞,而且还靠诈骗得钱,从而在 沪上出现了一些有钱的乞丐。如当时有一乞丐李阿三,专门“恃术赚钱”,“每见西人乘马车而来,骤然踢倒,车中人悯之,每出对开洋给焉”。这种“横卧道上, 装腔诈死”的行为,与流氓的讹诈已没有什么两样。这些乞丐诈得钱后,“则又呼朋引类,聚赌中宵,炙肉烹鱼,群焉大嚼”(《申报》,光绪乙亥三月十一日)。 苏州的北寺前,一向为乞丐栖息之所,在当时也是“强丐”会集的地方。其中称为“行头”者,共计24人,各人都收得徒弟,多寡不等。这些强丐所持之器,“非 篮即棒,有以芦柴编成薄板,名曰芦板;有以蛇皮包竹管,名曰竹筒;有以杂皮缝成大袋,斜挂腋下者,名曰擐长袋;有弄活蛇者,有持死蛇者”。入市讨钱,各须 大钱,若给小钱,或者给之稍缓,这些强丐就厉声怒骂。如果店铺与他们发生争吵,这些强丐就用剃刀将额头划破,流血满面,“索诈数百文始去,谓之开堂 ”(《申报》,同治壬申十一月二十三日)。另外还有一种游丐,他们在行动时往往不是单枪匹马,而是成群结队。如乾隆年间,在陕西有一种游丐,称“卦子”, 他们在行动时一般都“成群结队,携带家口驴骡”,“沿村强索”(光绪《风县志》卷八)。嘉庆年间,在福建还有一种乞丐,“身穿好衣,藉乞为名,聚众十人, 恶讨强乞”(嘉庆《南平县志》卷二一○)。而在江西城乡,更有一种名叫“练子”的乞丐,“三五成群,到处蜂拥登门入室,索讨钱米,少不遂意,喧闹不止”; 此外,这些“练子”还在“茶坊酒市,肆行无忌,遇人节庆婚丧等事,则饱索不厌,使人难堪”(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卷一三)。
从上述诸例情况来看,有的属于强乞,有的属于连乞带讹。但不管哪一种,都带有流氓性。这样的乞丐已与流氓无什么区别了。
以上所列各例是仅就流氓与乞丐之共同点而言的,除了这种共同点以外,流氓与乞丐还存在着一些不同点。
第一,二者的来源有所不同。乞丐的来源,或是乡村中失去土地而衣食无着的农民,或是因灾荒而逃离故乡的农民,或是浪荡子堕落而为乞儿,或是生性好吃懒做之人。无论是哪一种人,乞丐都靠求乞而生存。而流氓则基本上是乞丐的后两种情况。
第 二,就社会地位来说,人们对乞丐并不是十分讨厌,而对于那些贫弱者,人们一般还都是会报以同情心,对他们的施舍往往是出于某种主动。而对于流氓,则并不是 这种态度。作为官府,对乞丐也并不加以歧视。对于这部分人,宋时,朝廷设立悲田院,加以安置。至明代,朝廷设养济院,安置这些乞丐。乞丐也有自己的户籍, 称“丐籍”,大概属于贱民之籍。不像流氓,没有户籍,属于“无籍之徒”。这种丐籍,至清雍正年间才正式消除。
第三,从心理特征来说,乞丐之所以为丐,原因是多方面的。就多数情况而言,乞丐为丐往往是出于各种经济原因,走上这条路是出于无奈;而流氓的强索、讹要则并不是出于某种客观的经济原因,而是由其流氓性使然。
就 总的情况而言,与任何事物一样,乞丐队伍也并不是铁板一块,内部也是可以分为不同部分的。乞丐也分临时性乞丐与职业性乞丐两类。凡是临时性乞丐,大都因灾 荒或失去土地等生存条件而致,一旦有机会,他们仍会成为编户齐民。而职业性乞丐由好吃懒做者构成,他们贪图流浪乞讨的自在与快活,一生专以乞讨为业。凡是 与流氓相关的乞丐,大多为一些“流丐”及职业性乞丐。

将流氓与侠客联系起来,似乎使人感到有些奇怪。其实,流氓虽然是社会下层中****的不法之徒,但其中的一些人,也有时不乏存仁义之心和善良之念。这些人有时也作出一些行侠仗义的事,这时他们与人所敬仰的侠客其实并无根本区别,而且往往令人分不出其所为是“流氓”还是“侠客”。他们偷富不偷贫,偷官不偷民,对江湖中的穷哥儿们和贫困人家乐善好施等等也有时被人们所称颂。

在我国,侠客之所以在人们的心目中留有好的印象,成为江湖道义的推崇者,原因就在于他们身上所表现出来的令人折服的人格魅力,寄托着中国老百姓对自由与正义的追求和渴望!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他们爱打抱不平、见义勇为,武艺出众,甘愿自我牺牲。

也正因为如此,司马迁单独为游侠和刺客著有列传,对他们的人格和行为给予歌颂和赞扬;唐朝宰相李裕专门写下了称赞侠客义举的《豪侠论》;著名诗人李白也以饱蘸浓墨的巨笔,谱写了热情浪漫、意兴豪宕的五言长诗《侠客行》;唐宋以后,以江湖侠义之士们的事迹为题材的传奇作品和武侠小说更是汗牛充栋,在民间广为流传。

与侠客相联系、相对应的江湖人物则是“义盗”。他们以非法的手段干着仗义的事情,这些人又可称之为“侠盗”。在他们惯有的残暴粗豪中,常常流动着一股侠气。这股侠气不仅是其作恶时用来遮掩不良行径的烟雾,更是其平衡内在不安心理、抚慰天理良心的精神支柱。他们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带有平民百姓乐于见到的英雄特质,成为民众藐视官法、不满现实的一个现实偶像。

然而,这些行侠仗义的英雄,有时却干着“流氓”的勾当,如果仅从他们的行为而言,很难说与侠客有何种联系。但从其行为的深层意义去探究,则会发现其行侠的背后,深藏流氓的本性。如明代的秦淮健儿,“闻倭入寇,乃大快曰:‘ 是我得意时也!’即去海上从军。从小校擢功至裨将。”确也不乏英勇正义之举,立下了不少汗马功劳。然而他很快又堕落为地地道道的流氓,酒酣斗殴,至人于死;丙夜盗牛,凶狠无耻(李渔:《秦淮健儿传》)。另据《汉书》卷七七《何并传》载:“阳翟轻侠赵季、李款多畜宾客,以气力渔食闾里,至奸人妇女,持吏长短,纵横郡中。”所谓“轻侠”,即指侠义、流氓参半者;所谓“渔食”,据颜师古注解:“渔者,谓侵夺取之,若渔猎之为也”。《魏书》卷二五《长孙道生传》载:“(长孙)稚少轻侠,斗鸡走马,力争杀人,因亡抵龙门将陈兴德家,会乃免。”赵季、李款、长孙稚虽称侠客,然而他们所作所为和流氓没有什么根本不同。

汉朝时的鲁人朱家,素以侠义著称,收养接济各路江湖豪杰达千余人,其所结交者,其中也不乏流氓。这种情况可看作是流氓与侠客互为表里的一种例子。

“侠客”与“流氓”之间有时难以作出明确区分,这主要是因为,对二者的评判标准难以确定。在封建社会,不同地位和不同群体的人,对于“侠”和“盗”的判断是完全不同的。被封建统治阶级诬为“盗贼”的人,在贫苦百姓眼中,却是勇敢无畏的侠士。


骗子就是指江湖上专门以欺骗为生的人。这种人与流氓最为接近,一般而言,流氓为得到不义之财,往往要运用骗子的伎俩,所以流氓与骗子之间并没有截然的区别。凡是流氓,一般都具有行骗的本能。
在江湖上,像江湖郎中、江湖术士等,虽然有时也依靠行骗来维持生计,但这些人总还有自己的行当作为掩护,而江湖骗子则赤裸裸地用骗术诈人钱财。在江湖上,干行骗勾当的人为数较多,既有单干的,也有聚众结伙而行的。就骗术而言,也是多种多样,令人难以防范。
骗 子的为骗行径,基本上都是那种卑鄙下流行为,所以就其行为本身而论,很难与流氓作出什么区分,但若就这两类人的整体行为而论,两者还是有区别的。骗子的主 要行为就是行骗聚财,以维持生计;而流氓除了行骗这一行为特征以外,还干那些伤天害理,为人们所不耻的事。也就是说,骗子所从事的流氓行径范围较窄,而流 氓的行为范围相对比较宽泛。
乘机猖撅活动,而且受到推崇赏识。据有关史料记载:粤人性刚好斗,负气轻生,稍不相能,动辄斗杀,曰打怨家,非 条教所能禁,口舌所能喻,尝有千百成群聚众械斗之巨案。盖大姓多聚族而居,多者数千家,少亦数十百家,与他姓一言不合,即约期械斗,人数不足,则出重资雇 人相助,如助斗而死,给抚恤金;因斗伤废,给养伤金;游手无业者多乐受雇,虽死不悔。(徐珂:《清稗类钞?风俗类?粤人好斗》)这些地方上的不良习俗,一 般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进行的,并且在当时看来是无可厚非的正常行为,因而一般都为社会所承认,有时甚至受到赞扬,尊敬。在这种不良的社会习俗中,往往 影响了一些人,尤其是那些游手好闲的人往往由此而走向歧途,走进流氓的行列,严重地危害社会。

从构成语言三要素的语音、词汇、语法来看,流氓切口主要表现在词汇方面。通常以其独特的词语来表达思想内容,指称事物。局外人即使无意之中听见了, 也根本不明白其中的含义。正是因为这种行话隐语的秘密性,从而对于特定行当来说,才有利于其内部成员之间的交流,同时还能够保证本行当内部的机密不致轻易 外泄。
从这种行话隐语的特定作用出发,我们在充分认识到流氓切口是流氓用以交际的有效工具的同时,还必须进一步明白这样一点,即它远非仅仅 是语言的特定形式,这些特殊语言反映的是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说,这些特定语言,是研究有关特定行当的思维方式、心理状态、行为特征、社会地位、行 业特点,以及“社会组织和技术能力的关键所在”。 (戴维?W?Y摩洛:《投骰赌徒的隐语》,《美国社会学年鉴》第269期,第119页)
流 氓切口作为一种交流的工具,它早在中国古代社会就已产生。从现存史料考察,早在唐代时,流氓这一社会群体就已在内部使用切口。唐朝武则天当政时,有一次御 史中丞魏元忠因被人诬告而下狱,武则天命侍御史侯思止审魏,侯在审讯魏的过程中,一开口便讲了两句当时的流氓黑话,让人难以理解。当时他对魏元忠喝道:“ 赶快承认白司马,要不然,就请你吃孟青!”(完颜绍元:《中国古代流氓百态》)魏元忠听不懂侯的意思,当然只好以沉默对之,而侯却大怒,马上冲过来将魏曳 倒在地下,准备亲手打魏,这时魏却大怒道:“侯思止,你身为御史,就应当懂得礼仪,一开口就是什么“白司马”和“吃孟青”,这是什么话?没有我这个御史中 丞,谁来教导你!”。从“白司马”和“孟青”这两个词来看,可以说唐代就已有了流氓切口,其中,“孟青”即为“棍棒”,“白司马”虽然目前尚不知其为何 意,但从所针对的内容来看,大概是“认罪”之意。宋代,流氓的切口就更加日渐丰富起来。如亡命藏匿的沟渠为无忧洞、肉为一身线道、蒙汗药为汗火、贿赂做公 的钱为打业钱、白手骗人为打清水网、夹剪衫袖以掏财物为剪绺等等。元代,陶宗仪所著的《辍耕录》中,曾专门写了杭州人好为“隐语”一事。其中写道:物不坚 致曰“憨大”,暗中抽换物品曰“搠包儿”,嘲谑蠢人曰“杓子”,形容朴实曰“艮头”,小曰“消黎花”,大曰“朵朵云”,老曰“落梅风”等等。不过,清以前 的流氓切口还不算太丰富,大量的、典型的流氓切口当产生于清代。
一般来说,在江湖社会上,有一些切口或隐语是带有共性的,而有一些隐语或切口则是某一行当所特有的,但无论是那种行当,只要是江湖社会分子,其中就懂得那些共性的语言,而那些特有语言,则是特定行当才能理解的。当然,流氓这一社会群体而言,同样也不外乎于此。
就流氓切口的发展情况而言,我们可以归纳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共性隐语
共性隐语是江湖社会多数群体都较为常用的切口。这其中还可细分为不同方面行话。
①动作行为类。走称做“扯”;笑称做“咧瓢儿”;哭称做“抛苏”;打称做“鞭”;骂称做“钻钢”;杀称做“青”;买称做“肘”;卖称做“挑”等等。(参见雪漠:《江湖内幕黑话考》)
②人物称谓。男子称做“孙食”;媳妇称做“果亥”;父亲称做“老戗”;母亲称做“磨头”;祖父称做“戗儿的戗”;祖母称做“戗的磨头”;哥哥称做“上排琴”;弟弟称做“下排琴”等等。(参见雪漠:《江湖内幕黑话考》)
③方向天时类。天称做“顶”;地称做“躺”;东称做“倒”;西称做“切”;南称做“阳”;北称做“密”;刮风称做“摆丢了”;下雨称做“摆金”;下雪称做“摆银”;阴天称做“插棚儿”;打雷称做“鞭轰儿”;黑夜称做“浑天”;白天称做“青天”。
④数字类。一称做“柳”;二称做“月”;三称做“汪”;四称做“载”;五称做“中”;六称做“申”;七称做“行”;八称做“掌”;九称做“爱”;十称做“句”。(参见雪漠:《江湖内幕黑话考》)
2.区域性流氓隐语
就 清末以后的流氓切口来看,由于流氓在历史上从未形成过全国性的统一组织,也没有发生过全国性的大交流,因此不同的流氓群体在流氓切口这一问题上也存在着极 大的不同。流氓集团一般以某一城市或某一村、镇为地域进行活动,其切口也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秘密性或集团差异性。所谓地域性,是指仅限于某个地域内使用, 一旦超出这个地域即不能再作为交际的工具;所谓秘密性,是指使用某一特定隐语的成员有时仅限于某一小集团的内部或其中的几个人;所谓集团差异性,是指各个 流氓集团使用的切口,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仅就区域性来看,上海、北京、天津等一些地方的流氓隐语是各有特色的。现分述如下:
① 上海流氓切口。清末民初,上海流氓泛滥成灾,就流氓群体的构成而言,其中又可细分为流氓、小瘪三、拆白党、拆梢党、豆腐党等不同的类型与层次。在这些不同 的层次中,其切口也自然各有差异。上海流氓一般切口,拳头称为皮铆头,借口敲诈称为讲斤头,分赃称为劈霸,吃讲茶称为闩人头,硬借称为摆丹老,向人取银钱 称为挨霸,钱称为把,带枪抢掠称为硬爬,专骗有钱男称为拔人,食称为划,讲斤头的讨价还价称为画花,手铐称为金钏,打架称为放炮,纠集团伙械斗称为摆华容 道,典当称为高风子,带手铐称为带圳边,吃官司称为铁馋牢,在牢中称为里入落,过犯称为臭盘,敲诈或抢掠时被捉称为任上失风,一次性骗局称为“一枪头”, 茶会称为蟠桃,得钱仍还人称为呕把,看称为扦,入伙称为家门,出事人称为勃头,寻仇称为上腔,外出称为开码头,走开称为出松,放走称为脱梢,看风色称为轧 苗头,说好话称为“帮腔”,照应称为札绷,寻觅主顾称为拉排头,巡查搜捕得紧称为风头紧,做圈套要人上当称为放生意,小气鬼称为“小刁码子”,衣裳称为皮 子,撕衣称为撕皮子,衣破称为桃园,短衫称为贴血,裤子称为叉儿,帽子称为顶功,鞋子称为铁头,脚称为袜心子,入内称为叉进去,熟悉团伙内情称为老勃,口 齿灵利称为樱桃尖,不善言谈称为樱桃钝,不必讲称为免摊或樱桃割短,讲理称为摊樱桃,斗嘴称为斗樱桃,吃茶称为尝孟婆,寓所称为窑,旅馆称为客窑,住旅馆 称为藏客窑,吃饭称为赏枪,吃酒称为红红面孔,门生称为底老,不是本团伙的称为孔子(犹如东北土匪隐语“控子”),本钱称为底勃,银洋称为阿朗,角子称为 小马立师,铜元称为黄粱子,铜钱称为鹅眼,当衣服称为吃官司,押当称为跷脚,下雨称为摆清,奸情败露称为踏脱镬盖,调和奸情称为修镬盖,面貌称为照会,设 赌骗人钱财称为吃引水,独眼称为单照,挖人双眼称为借两只枣子,没有钱称为戆皮,捆绑人投入河中称为放水灯,借端敲诈勒索财物称为拆梢,以绳索缚捆住受害 人手足、将其身体倒植于淤泥之中称为种荷花,偷鸡称为采毛桃,偷羊称为吊白鱼,店铺初开张硬诈钱财称为包开销,设计敲诈称为装准头,贩卖儿童称为贩石子, 拐卖年轻女子成婚称为开条子,搜钱袋称为抄把子,烟士称为糖年糕,抢劫财物或用绳勒死他人称为背娘舅,抢帽子称为抛顶宫,剥光衣物、抢尽钱财称为剥猪猡, 抢物移脏称为打过门,赃物称为鹞子,抢劫称为过堂,失败称为走油跑马,夜间行窃称为黑线,白天行窃称为白线,女子行窃称为锦线,被人看管称为装柄,批颊称 为五分头,用拳头向其他流氓、扒手强夺硬取称为吃横,通风报信称为豁令子等等。从上海流氓的行话隐语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社会群体在日常生活中的行 为特色与心理特征。


上海小瘪三切口。小瘪三指城市中无正当职业而以乞讨或偷窃为生的游民,他们通常因饮食不及而显得身体很瘦弱,故得此名。小瘪三在上海流氓这一社会群 体中居于下流地位,往往被其他流氓所轻视或欺侮。但是,从他们的所做所为来看,同样是一伙歹徒,并且他们同样也有自己内部的行话、切口。如:头目称之为爷 叔,谓吃光、用光、当光称之为三光码子,庙称之为冷窑,寄宿屋檐之下称之为安檐,在门洞安身称之为摆头庄,宿于街亭、车站称之为流寓,留宿于老虎灶称之为 吃夜茶,吃物称之为搭摸,饭店的残汤剩汁称之为汤面,烧饼称之为明月,残羹称之为零露,余饭称之为冷堆,油条称之为油杆子,茶称之为孟婆汤,脱衣服称之为 卸甲,严冬在暖堂取暖称之为孵豆芽,身上无衣称之为掮钢叉,搜身上所藏钱财称之为抄把子,铜钱称之为梢板,进馋言称之为戳壁脚,收旧货称之为跑老虎,拾烟 头称之为捉蟋蟀,兜售秘戏图称之为卖春,代人讨债称之为包做,人力车上桥时小瘪三帮助挽车乞钱称之为拉轮子,劫得东西疾逃称之为硬生意,给办喜事、丧事打 杂称之为红白,剃头匠称之为扫青码子,讨没趣称之为吃排头,贪小利者称之为刮精码子,揩油称之为剪边,说出称之为摊,讲人丑事称之为摊臭缸,熟手在行称为 烂饭,暗中送讯称之为放风,会话称之为老举三,投靠山称之为搭山头,情况不妙称之为走油,生梅毒称之为四果客人,梅毒透顶称之为开天窗,以空话搪塞称之为 掉花枪,赌光了本钱称之为赤脚,奴仆称之为三壶客人,吸鸦片烟称之为吹横萧,剃头称之为砍黑草,缝工称之为试短枪,叫花子称之为摇旱橹,做揖赔礼称之为早 拜年,等等。从这些常用隐语的内容中,我们可以充分看出当时上海小瘪三们的行事、生活境遇与社会地位。从这一群体的生活境遇来看,他们与其他上层的流氓阶 层还存在着显著的不同。
男女拆白党曹语。拆白党是活动于上海的流氓集团,多男女混杂,亦有纯女性团伙。这种流氓群体平日总是流窜于街头巷尾 伺机作案,他们专门从事敲诈欺骗的活动。这一流氓团伙亦有自己的行话隐语,称作“曹语”。如:年老妇女叫做老蟹,娇艳女人叫做崭盘子,丑陋女人叫做倒盘 子,跟踪叫做盯梢,四处引诱妇女叫做兜圈子,以微词试探女人口气叫做摆香,引诱人叫做背阿大,屎叫做单老,相助叫做抱腰,得到钱叫做擒把。家中富有的丑老 女人叫做玉蟹,成年女郎叫做枫蟹,女人被勾引到手叫做吊上,不为勾引挑逗所动叫做吊不着,男女为幽会而租赁的秘密住所叫做小房子,卷用女子金钱叫做捞横 档,向外埠拐骗妇女叫做出货,吃官司叫做反攻,拜老头子叫做同参姊妹,拜罢老头子后互相结拜叫做弯脚馒头,以色情引诱男人至下处鬼混时由事先埋伏的同伙诈 掠钱财叫做仙人跳,专以假作丧亲骗人叫做白衣部,向女友诈骗叫做拆栏干,以美女作诱饵叫做打乖儿,男同伙叫做帮闹,女同伙叫做连手,勾引青年男人结为夫妇 而以淫欲致死图得人寿保险费称做黑手,以姿色诱赌叫做搂软把,搂软把所获报酬叫做引水,引诱良家妇女来家与人苟合叫做借台基。(曲彦斌《中国民间秘密语》 第七章第四节;胡祖德《沪谚外编?新词典》)
②天津流氓切口。天津的流氓,主要表现为“混混儿”,所以天津的流氓切口也以混混儿的切口最为 典型。因此,这里所讲的天津流氓切口也基本上是混混儿的切口。这一流氓组织的切口是:加入混混儿团队为开逛;入伙后自动退伙为收逛;挨打不还手、不出声呼 痛、借此成名为卖味儿;呼朋引类、帮助为非作歹为充光棍;不能忍痛挨打、丢脸屈服为裁跟头;从赌局拿钱为拿挂钱;摆出兵刃向对方示*为铺家伙;决斗前用抽 签法取决或预先选定几个人准备牺牲为抽死签;决斗时在阵后向对方投掷碎砖乱瓦的为黑旗队;事先由一方约妥若干人预作准备为侍候过节儿;小武官为老总儿;兵 丁为老架儿;不论日限见面即讨利钱为见面利;父母在世借钱无法归还、父母一死立即追索为孝帽子钱;杀人不眨眼为手黑;双方知交的老前辈为袍带混混儿;会餐 为坐坐儿;争斗时违反规矩、丢脸为走基;给当地脚行的费用为过肩儿钱;双方有过人命大仇必报的为死过节儿,等等。
③包头梁山流氓切口。黑夜 偷窃为跑红条的;白天偷盗为跑青条的;一早一晚偷盗为打灯虎儿的;进入院内登堂入室伸手偷窃的为跳池马的;站在房上巡风放哨的为登杆子的;偷大商店门市部 的为高买;偷市场小贩的为扫摊子的;偷农民旱扳车或毛驴驮子的为滚轮轮的;偷街上行人的为捏把子的;称有势力的人为碴儿;跟自己本家里的女人通奸为踩穷汉 窝铺;捏造事实损坏别人名誉为唾臭;活动范围为方场;打手为把式匠;头儿的兵符印绶为拐挺,等等。
④北京流氓切口。装饰妇女聘卖给异乡人、乘机拐财逃走为放鹰或打虎;代接妇女秘密卖淫为转当局;设赌局诱骗愚懦之辈为腥赌;引诱富家子弟游荡嫖赌骗取钱财为驾秧子,等等。
以 上所举流氓切口虽然因地域、集团的差异而存在很大区别,但其共同点在于:比较清楚地反映了流氓的社会地位、本质、活动对象、作案手段等方面的特点。流氓在 长期的破坏社会秩序、捣乱社会安宁的异常行为活动中,逐步产生、形成了既从属于这个阶层,又充分反映这个社会阶层所固有特点的流氓习俗文化。其内容大致可 以包括流氓所特有的尚武精神、审美观、内部交流的工具——隐语,服饰、信仰等方面。

由流氓长期活动而形成的流氓习俗文化的起源一直可以上溯到流氓最初出现之时,以后又大大地得到发展、更新;而且今后只要社会上还存在着流氓,与之相适应的这种亚文化还会不断地得到创造和补充。
从社会整体看,流氓习俗文化虽然仍基于社会主体文化这块肥沃的土壤之中,与它的母体保持着不可分离的联系。然而,这种亚文化与主体文化相去甚远,甚至是格格不入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与反主体文化性,更多地反映出创造了它的流氓的本质、活动特点。
于 是,通过研究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流氓习俗文化,既可以使我们进一步掌握流氓内部存在的某些秘密,又可以使我们充分了解流氓是如何发展、活动、联系的。从一定 意义上说,一旦弄清了流氓习俗文化所包括的各项内涵,也就充分掌握了流氓的内部秘密,为彻底消灭这种社会丑恶现像找到了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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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3 03:38:44 | 只看该作者
政治上是没有流氓跟“好人”之分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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