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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文字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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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2-2 08:12: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兩岸文字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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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嘉興在線]發帖,有版主一再要求以簡體字發,我是主張正簡通用的,當然也願意盡可能用簡體字發,或者可以吸引一些讀者。但是,一般回帖就不再進行轉換,因為我用台灣注音體系打字,一打就是正體字,時時處處轉換,十分麻煩。我想任何心存忠恕的人,應該都可以理解與接納吧!
此外,我也得偶而以正體字貼文,其理由如下:
1.     我相信一個文明國家,一個文明社會,一個文明人,都會接納一個基本準則,也就是尊重一個人出生的尊嚴。他身體.面貌.膚色.性別的尊嚴,這是天生不可改變的,任何人都不應該因為天生的東西,受到他人的嘲笑.奚落與否定。與此相關的還有出生地的尊嚴,說父母親語言的尊嚴,使用民族文字的尊嚴。中國正體字就是父母教我的字,是我最先學習,也是最鍾愛的字。在我有生之年,我不會放棄這個字,也堅決反對有人踐踏並廢除這個字。大陸是中國,台灣也是中國,為什麼台灣的正體字,不是合法的中國字?為什麼我不能使用父母教我的字,來表達我的思想與感情?
2.     《台灣通史》作者連橫[即前國民黨主席連戰之祖父] ,說過“欲亡其國,先亡其史”。顧亭林說過文化之亡是謂“亡天下”。今天中國史沒有亡,中國文化也沒有亡,但是我們面對的卻是一個***的中國,一個***的中國史,一個***的中國文字系統。一個儒者,一個讀書人,基於民胞物與,憂樂天下的情懷,該如何面對這麼一個***的中國呢?**中央確立和平統一的方針,是明哲而溫馨的,馬英九當選總統以來,兩岸關係迅速解凍,實現大三通,還簽署其他協議,拉近彼此距離,這應該是全體中國人都樂見樂聞的成就。最近大陸有關單位在廈門召開海峽論壇,有數千位台灣各界人士參與,兩岸人士不設前題的互相友好交流,以此交流彼此的愛恨與心聲,交流他們的恐懼與期待,交流如何增加彼此的合作與福祉,這是兩岸***以來,最大規模最友好的交流會,令人感動!在這樣的交流中彼此簽名,彼此留言,誰也不會說對方的字不合法,不規範,不可以!
可以想像,如果依據和平統一的方案實現國家統一,中國正體與簡體字必須互相接納,必須都成為中國的官方文字。為了促成這一種可欲的,美麗溫馨的和平統一,我願意擔任一位先行使者,散播正體字的文章,期待大陸朋友盡早適應一個和平統一後的中國文字系統。
3.     中國正體字系統是中華先祖先民莊嚴的遺愛遺德,承載著中華精神與靈魂的深遠智慧,自秦末漢初形成以來,已經使用兩千多年,中經漢唐盛世與宋明理學,所累積的著作與文物,遍佈宇內,這是數十年簡體字系統無法取代的。要研究中華文化,要研究文物,不學習正體字是不行的。
4.     正體字在漢初形成後,迭有創造孳生,以更貼近生活與思維的更新。簡體字一味求簡化,隨意通假與改造,刻意限縮與減少中國字,使中國通用可用字大為減少。因為人的思維主要通過文字運行,文字的減少,同時限縮思考的廣度.深度與豐富度,既壓縮中國人心靈的空間以及聯想能力,同時影響中國文學描繪世界與心靈的精細貼切程度。這是很可遺憾的。
5.     意義遺失與變異的問題。因為簡體字的推行,使大部分中國青年喪失閱讀古書的能力,喪失進入祖先智慧寶庫的鑰匙,變得淺薄而高傲,這對中國和平崛起是很不利的。當然古書也可以化成簡體,但問題是在正體轉成簡體的過程,經常出現錯字;也有許多正體字沒有簡體,該如何辦?再有就是通假的問題,發與髮不分.松與鬆不分.面與麵不分.云與雲不分.乾.淦.干與幹不分.準與准不分….,讀起文言文就更加困難。同時濫行通假,也可使古文遺失若干文氣與文義。
在五四文化運動時候,許多人講了許多情緒話.極端話.偏執話,比如“野蠻”.“封建”.“裹腳布”.“為統治者服務”…等等情緒言語,就一筆抹煞古人的學術與著作,弄到後來竟演變成大量燒書及砸毀文物的浩劫,這實在是一個慘痛的教訓。中國文字拉丁化正是五四偏激思維推動的運動,弄到後來只剩下簡體字的半截子工程,還真是不幸中的萬幸!而這個拉丁化運動是靠當時槍桿強制推行的,海外及台灣中國人並無置喙之餘地,現在國家追求統一.富裕與強大,那麼海外及台灣中國人當然有權提出再議。這既是團結重建中華的必要,也是對歷史對文化負責的應有態度,不可以一次定萬年,不可以堅持己見,不容討論。現在兩岸親近,彼此交流的機會越來越多,此時既需要互相接納,也更需要互相尊重。如果台灣人到大陸,就一再被指稱我們用字違法,我們舉手投足都違法〔這比喻正體字是我們的手足〕,那請問我們該如何親近?如何做為一個有尊嚴的台灣人生活在大陸?
〔嘉興在線〕有位論壇元老“论文指导”指責我說“ 楼主只更是荒谬,多个网友几次要求你采用规范的简化汉字,你为什么一定要用繁体字呢,你难道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唱对台戏(该法有提倡使用规范汉字的要求)。….但你一直坚持违法用字,说白了,你是在干违法的事。”.「另外,我向论坛提一条建议,如果这楼主一直坚持采用繁体字发帖、跟帖,对于这样公然的违法行为,论坛管理当局可以“来一帖,删一帖”,绝对不能让违法的事情一直蛮干下去。」

乖乖弄的咚!這樣的大帽子扣在台灣人的頭上,你的意思是說台灣人到大陸就該受軍事管制嗎?你是說台灣人用中國祖先的字,用父母教我們的字,就是“堅持違法用字”嗎?這樣的廣送罪名,我們台灣人可是擔當不起的啊!
這位論壇元老還喝令我說“楼主睁大眼睛看清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這煌煌國家法令可真要壓死在下鄙人我了!但我一看這裡有一條“
第八条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我想以當前的兩岸情況,以及基本司法判決的互相承認來看,台灣民族也是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台灣的法律以正體字為正當,也必受到大陸政府的尊重與保護。如此一來,一見正體字就刪,恐怕自己才違法吧!
台灣本省人老是以為他們早些從福建移到台灣,就是台灣土地的天然擁有者,要“外省豬滾回大陸去!”,這樣的山大王心態,是很可悲兼可鄙的!現在〔嘉興在線〕的元老也想效而法之,說是“来一帖,删一帖”!吁!可畏乎!可悲乎!天下國家之大,竟沒有外省人可以頂天立地生活的地方!外省人可真是生錯天堂投錯胎!悲夫!
孔子2560年5月20日[09]  皮介行 寫於光文講堂 時為馬英九就職一週年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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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2-2 08:12:25 | 只看该作者
為了做出必要的回應.特引用〔嘉興在線.論壇元老〕“论文指导”先生的部份論點如下---------

-------楼主只更是荒谬,多个网友几次要求你采用规范的简化汉字,你为什么一定要用繁体字呢,你难道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唱对台戏(该法有提倡使用规范汉字的要求)。

你与浮水版主的争论提高了,充其量为学术争鸣,但你一直坚持违法用字,说白了,你是在干违法的事。

你有文才,我不否认你,但你阴不阴、阳不阳的文章,还是建议你发至强国社区,或者别的更加有欣赏你的大作的论坛去为好。

因为你在文苑一发帖,你与浮水版主一争论,你虽在文采上有领先的可能,但你与浮水版主的争论,让论坛“河蟹”气氛全没了,你的责任过大。

---------另外,我向论坛提一条建议,如果这楼主一直坚持采用繁体字发帖、跟帖,对于这样公然的违法行为,论坛管理当局可以“来一帖,删一帖”,绝对不能让违法的事情一直蛮干下去。

-------- 下面我引用一下法条,让楼主睁大眼睛看清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强烈要求版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删除这坚持用繁体字这样违法的主题帖!!!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如果论坛不作为,我将于明天(5月21日)向嘉兴市新闻文化广电出版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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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2 08:12:29 | 只看该作者
[论坛元老]的火氣真大.莫非是憤青出身?一嘆!

既然您是法律專家.應該不會不清楚.法律人講究冷靜.理智.邏輯嚴謹.論證充足。

您應該不會不清楚.國家與政府是有嚴格區別的:一般所謂“國家”包括了主權.政府.人民.領土這幾項。政府則專指國家的管治機構。

當前中國處於一個***分治的特殊時期.基於現實秩序與統治需要.兩岸都不能不有其法律體系。

又基於國家統一的需要.又不能不追求法律的互相承認.互相融通.乃至形成共有的法律框架。

特別是涉及全局涉及國家民族的法律.是斷不能由一家說了算的。

民族與文化是百代萬年的.政府卻可以經常流變.中國的文字不是一個政府的創造,

他是全民族百代萬年.統包聖賢君子與匹夫匹婦億萬心力的凝結,

任何一個政府或任何一個人,都應該尊重這個百代萬年億萬心力,

千萬不可把具有深情與靈性.氣度與境界的中國文字,看成一件可以由我獨佔.由我肢解的器物。

中國文字是屬於全體中國人所共有的一種文化精靈,其變造取捨應該由全民族充分參與討論的情況下進行。

但簡字體系則是在階級鬥爭年代,由少數五四謬種獨斷專行,變造出來的東西,究竟有什麼道理可以強制推行?

雖然說“槍桿裡什麼都有”.但在和平年代.在兩岸親善追求和平統一的時代.對這一種歷史的錯誤與尷尬,

還是盡量少提為好.寬容大度為好.如果還妄想堅持“槍桿裡什麼都有”的鬥爭邏輯.

以雷厲風行之勢.推行五四謬種所變造的簡字體系,我擔心失道則寡助.寡助之至親戚叛之.

到時受傷受害的只能是獨斷專行的孤家寡人!

再說您既然“也是中文本科出身的,也讲授过多年的古代汉语和大学语文课程”.

那麼對中國文字創造時候的“天雨粟.鬼夜哭”.對文字感天地.動鬼神.度越時空,傳心萬年的神力,

應該有所理解.敬仰.甚至感動吧!何至於對正體中文具有如此的深仇大恨.

“来一帖,删一帖”?

您既然教漢語,那麼對中國文字應該有基本理解能力吧!您說(该法有提倡使用规范汉字的要求)。

那麼“提倡”總不會是“只能”,您把“提倡”理解成“只能”,對正體中文大動屠刀“来一帖,删一帖”,

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中文能力有問題?還是氣急敗壞.心竅迷壞,

建議不妨到醫院檢查檢查.以免傷了寶貴身體,中國少了一位文字兼法學專家,國家的損失可就太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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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2-2 08:12:32 | 只看该作者
執事先生:

交友以自大其身.多一個朋友多一條路,我雖生性魯鈍,但還是明白其中深刻道理的。

更何況浙江是我父祖的故鄉,曾經多少次神遊瞻望而不能至,因之我之來嘉興,也有一種回家的興奮,

也有長居的打算。在嘉興幾個網站中選來選去,我還是選了 貴網站,做為初步接觸嘉興的一個平台。

當然做為初見者,彼此都談不上惡感與好感,可是老橋版主隨意說了一些輕率的話,我很難接受,給了批評,

我以為自由不是無限度的,自由不是私我個己的任性,自由是給我們踐履尊嚴,歌頌愛與正義的。

自由不容許隨意侵犯他人尊嚴,不容許歌頌仇恨與邪惡!

儒學是中華文化的核心,是中華民族精神與民族魂之所系,雖然並非不能討論與批評,

但是我們不能容許信口雌黃.不能容許中國人任意污衊自己的聖人與聖典.

什麼“強姦”啦.“裹腳布”啦,這像話嗎?我不知道還有那一個民族,天天以侮辱污衊自己祖先為樂的!

卻偏偏是中國,乳臭未乾之黃毛小兒,竟也可以罵遍中國歷代古聖賢!這像話嗎?

當然,就近兩天的情況看,老橋版主的語言收斂多了,態度誠懇多了!知過能改善莫大焉!我也願就此打住,不再糾纏此事。

台灣的基本教義派,對台灣的語言.文字.土地.信仰.風俗.一切的一切,都推高為不容冒犯的至上事物,

我認為這對中國之統一有害,對他們自己之福祉也不利。大陸政府放低身段與之交流交往,盡量取得諒解,

我以為這有以大事小智慧在其中的。

做為嘉興地方人士,如果明白中國統一的必要,明白中央領導相忍為國的苦心,

也應該同心一德的爭取兩岸和解親善,化敵為友。何至於在正體簡體上綱上線,

派我以及所有在大陸台灣人一個天天違法,處處違法的大罪名?

再說,在大陸用英文.法文.藏文.回文.都不違法,為什麼單單使用祖先創造的正體字就違法呢?

這字用毛筆寫來就不違法,打上電腦就違法。這字以古籍名義就不違法,以現代名義就違法;

這字在課堂上交流就不違法,到網上交流就違法,這是那門子的法律見解?

這樣忽冷忽熱,忽高忽下的法律見解,如何說得通行得通?

簡體字的書可以在台灣公開合法銷售,簡體字也經常是台灣人民手寫文字的基本元素,

台灣人雖然心眼小,還不至於在文字上過事吹求。

我真心期待大陸朋友也應該改一改你們自高自大自傲的心態了,

不要將祖宗的文字視為不共戴天的仇敵,不要割斷中華文化的核心傳承。將國家衰落的責任全推到中國文字上,

根本是毫無科學根據的迷信與猜想,用此迷信與猜想當******,

棒打古籍,棒打台灣及海外用正體字的人民,這如果不是喪心病狂,怎麼做得出來呢?

我沒有什麼學問之可言,但有一片皈依儒學的痴心而已,承蒙 執事先生,溫和有度的回覆,在此表示謝過.非常感謝 皮介行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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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2 08:12:37 | 只看该作者
追求統一需要愛與真誠 -----一個台灣儒者的心聲

◎ 前言:〔嘉興在線〕版主“文藝復興”公開給我一個如下的通告:

皮先生若真是台湾来的,兄弟有一句善意忠告—— 千万别涉及大陆意识形态的事,你可以夜夜招鸡翻云覆雨,但若发生介入思想传播领域的任何举措,结局会比让妓女掏空身体和口袋更惨......

不是危言耸听,兄弟是箴言相劝,因为从这几天的看,我还是挺敬重您的才学的,

大陆的水太深,您还是在沙滩上看看女人吧,若下水划不多远可能就会镪水......

◎為此,我特意寫了這個回帖,也是公開的,請同志們審察------

謝謝文藝復興的善意忠告,這樣的善意,可以說非常友好而溫暖人心,也可以說非常可悲的醜化大陸,

甚至於根本就是說所有中國人,最好做一群快樂的豬!

也許您聽聞此語會不開心,但往深處想,難道不是嗎?

您對大陸社會這樣的理解與判斷,可能自以為有理有據,自以為經驗老到,可是卻可能是很有偏差的,

以之描繪30年前的大陸,可能有些神似,以之描繪現在的大陸,可能失之遠矣!

以中國陰陽五行相涉共成,互相推移的世界觀來說,世界既是一,也是萬。既是一種總體存在,也是一種萬紫千紅,

百花齊放的殊異存有。任何存在都相關連,任何存在都離不開陰陽五行的道體道流與道用。

或者套句卡爾先生的話說,上層建築與下層建築,有什麼樣的存在,就有與之相配套的意識,存在決定意識。

據我所知,大陸普遍講授及推尊卡爾先生的哲學,這個哲學所堅持信仰的就是要改變世界,就是要武裝思想,

不是要人做一群快樂的豬!

大陸言論界控管比較嚴,這是盡人皆知的。大陸到處講授卡爾先生的哲學,也是盡人皆知的。

如果說“千万别涉及大陆意识形态的事”,那麼,網路.報刊.電視.學校教學.領導講話,到處都是意識形態啊!

包括我現在打出的字,也無法逃離意識形態啊!大家天天在涉及,怎麼叫“千万别涉及”,

即使要學習做快樂的豬,也需要一套與之相配的意識形態啊!

因為腦袋是意識形態的工具,人離不開腦袋,所以人永遠離不開意識形態,忠告我不要涉及意識形態,

難不成忠告我不要腦袋,這可能嗎?這是善意的忠告,還是美麗的空談?

在全民所有制的時代,一切政策的合理合法性,來自意識形態。一個人當權不當權,該鬥不該被鬥,來自意識形態。

對一個人言行善惡的判斷,來自意識形態。那是一個高度意識形態的社會,

對人說“千万别涉及大陆意识形态的事”,這就很有善意,但也是一種善意的空談,一種無聊無見識的媽媽經!

不說別的,就以我來自台灣這麼一個身份,在當年應該如何對待?恐怕不由分說,就是一件嚴重的政治事件

,所謂““千万别涉及”,難道不是空談?

再以卡爾先生的哲學為例,有什麼樣的存在,就有與之相配套的意識,存在決定意識。

時空有變異,人事有代謝,社會是必然會流變的,改革開放30年,今日的中國根本就不是全民所有制的中國。

早已經形成一種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所以必須讓資本家入黨,必須借用西方市場與金融理論,必須重用海歸派。

這些資本家與海歸派,難道符合共產的定義?符合黨的意識形態?

其實,現在這個黨已經不是以前那個黨,意識形態不能與現實背離,如果現在這個黨還堅持以前那個黨的意識形態,

那肯定要天下大亂的。有些〔烏有之鄉〕的腦袋,不看.不聽.不想.不變,對全民所有制信之過篤,

還在堅持那一套不合時宜的東西,雖然說也許很真誠,但實在很蠢,很不知時變,還活在秦始皇時代,

不知今日何日!

現在再回到文藝復興的善意忠告來。從“血洗台灣”到“和平統一”,這就是中央在意識形態上的大轉灣,

有了這個轉灣,才有今日的市場經濟, 才有今日百萬台胞在大陸,才有今日大三通,才有今日兩岸官員之同會交歡。

這百萬台胞在大陸,他們的工作.求學.交友.婚姻,難道都“千万别涉及大陆意识形态的事”?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再說市場經濟的生產.管理.行銷.經營各活動,也都有與之相應的意識形態,難道中央領導會沒有看到這一點?

其實這些意識形態對發展國民經濟是十分有利的,中央與地方領導不但不會反對,還會鼓舞有加的。

這就涉及老橋版主所謂“我们的谈话不涉及“两岸”“台湾”等敏感字眼“,這也是個不知今日何日的荒唐,

既然“两岸”與“台湾”在報刊上電視上天天有,單單叫我們兩個老百姓,不准涉及,

這不跟掩耳盜鈴一般愚蠢無聊麼?何況我來自台灣,天天有約200班飛機直接來往於大陸台灣之間,

天天有百萬台胞生活在大陸。難道我們不是抱持期待與歡迎的態度?否則中央推動大三通幹嘛?

在此我還要嚴正的跟大陸朋友講,我們百萬台灣人到大陸來,不是來做“一群快樂的豬”!

大陸朋友不應該對我們提出這麼不禮貌的忠告!因為**中央的改革開放,對台灣同胞伸出友誼之手,

歡迎我們來此生活工作.共建中華,我們來既是追求個人的福祉,也是響應**中央的號召。

大陸朋友應該緊跟形式,回到當下現實中來,千萬不要還活在**時代,以**時代的意識形態看台灣人!

這樣的**意識形態,不旦台灣人非常反感,**中央也是非常反感的!

如果你們想拍**馬屁的話,這樣拍法肯定要拍到馬腿上的!

當然我相信大陸朋友的忠告是善意的,他們的意思是不要有“反動”的意識形態。

我想意識形態在人腦袋裡,界定反動與否又隨人隨事隨時空而變,這就不好說了!

但就我個人來說,22年前採訪13大,既經**中央批准,22年來經常住大陸,寫文章也都張貼上網。

以大陸國安人員及網路的嚴密,肯定對我早已考察,早有定論,安全無虞,完全不用擔心的。

既然國安單位22年的考察都已通過,嘉興在線的版主大人們就不要再懷疑國安單位的考察了吧!

否則真正反動的是誰,恐怕就不好說了!再說大陸現在的自由度有點類似於蔣經國時代,我個人還是頗為滿意的。

版主大人們以為還處於毛時代,還以毛時代的眼光看自己,看社會,看台灣人與正體字,這就非常不合時宜,

遠落在時代之後!建議嘉興日報,把版主們集中一下,開個學習班,講一講胡溫體制的新形勢,講一講兩岸的新關係。

不要一碰到台灣人,就以為是不食人間煙火的稀有動物,連不迭的奉上“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善意忠告,

這種類型的熱情與忠告,真的還是省一省為好!

孔子2560年5月22日[09] 皮介行 寫於 光文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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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2 08:12:41 | 只看该作者
問候〔嘉興在線〕的朋友 

五年前初上大陸網站,進入的是大地社區,大家年輕氣盛,烽煙四起,特別是批判中華文化可是不依不饒的。

現在到[嘉興在線]又有一些類似味道,所以特別找出來與朋友交流。我希望朋友逐漸明白,世異事遷,

儒學再不能是出氣包,童養媳,任人欺任人打任人罵了!要罵儒學可以,先準備點證據,也要防備反擊,

不要太輕易隨便。這幾天的一點小爭論,比之〔天涯社區.關天茶社〕,可真是小兒科,我基本上沒動氣,

平和應對。只是見到有位古文專家,要對我“來一帖,刪一帖”,我就升高回擊的聲勢。

這樣的回擊,其實只是被動的,基於自我防衛的必要,但有人受不了,對我說三道四,引夫子之言來相責備。

這樣的責備我既感謝,也有些不敢當。夫子為千古之大聖,予何人焉,微細螢光,豈可與萬里明月並論?

夫子固然溫良恭儉讓,但也非逆來順受的柔弱之徒,此可見於其一怒而殺少正卯.

見其文不在茲乎!匡人其如予何?的浩蕩與勇決。見其週遊列國14年,無畏風霜危難的擔當。

更見其“不容何害?不容然後見君子”的傲岸。所謂“來而不往非禮也!”,勿謂古人好欺,可以任人辱罵!

罵人者人恆罵之,止謗莫如自修,謹言慎行,自然減少罵災。

當然,儒學之所以被當做出氣包,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因為缺乏衛教的金鋼,大家都可以吃他豆腐,

尋他開心。 “你們用不著嚇人!”怎麼不是呢?歷來文人相輕,都還沒有如當朝這般,

隨便拿政治******槌打文人。幸好是改革開放了!幸好是市場經濟了!當朝已經不作興槌打文人,

怎麼來個法律與古文專家,還妄想大興文字獄,還妄想槌打台灣文人!這也未免太不成話了!

有人說我這般理性之怒,正義之怒,令夫子汗顏了!我說你們真不會讀經典,豈不聞“見義不為無勇也!”.

豈不聞“當仁不讓於師”的教言?還有人說我缺乏“中庸”之學養與風度。

誠然!“中庸不可能也!”,對這個“民鮮久矣”的神功,任誰都只能想望而不可企及!

何況是小子在下鄙人我?夫子不也早說了嗎?:"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

中庸找不到,就寧可要狂狷,這總比和稀泥的鄉愿好太多了!正所謂“鄉愿,德之賊也!”

當然,我還是非常感謝朋友們的指教,不打不相識,一番較量之後,願意做朋友的,歡迎大家握手言歡,

不願意做朋友的,就各行其是,不必相送吧!大丈夫不記小過,以國共之深仇大恨,

今日尚且可以杯酒言歡,共聚一堂,何況我們這麼一點點言語衝撞?何足道哉!

〔嘉興在線〕的英雄好漢.文人墨客以為何如也?

孔子2560年5月22日 皮介行 寫於 光文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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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2 08:12:45 | 只看该作者
〔轉貼〕 http://bbs.tecn.cn/thread-318714-1-1.html

〔華字的簡化之殤〕作者 暮鴉

◎在此略引一小段.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過去看看--------

則不難理解〈語言文字法〉中的「規範漢字」的命名,其實也是因爲「簡化字」體系所面臨的法理困境了。

爲簡化字體系辯護的人,或是用該法來壓制「正體字」使用的人都沒法給出這箇「規範」實指「簡化字」而言的證明。

若非要給出法理依據,則照現有的法律程序,需要最高人民代表大會進行「釋法」。

在此概念並未澄清之前,不得以該法對「正體字」的使用進行法律懲罰。

則一些機構、組織以該法爲準,對正體字的使用予以罰款,沒有任何的法理依據,都是「非法執法」。

(對這類違法行政行爲,無論是行政法規還是〈語言文字法〉,都沒指出哪箇機構、組織負有相關責任,

則這類「非法執法」最起碼應依據行政訴訟法的程序予以糾正。)  

 如上,無論是從習慣法的角度,還是從成文法的角度,簡化字都並無實際的法理基礎,試圖將正體字說成是「非法字」,也是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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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2 08:12:49 | 只看该作者
没关系,你爱用什么就用什么,呵呵,我能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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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2-2 08:12:53 | 只看该作者
其实简体字进行交流比较方便,主要是方便大陆的部分人脱盲,我觉得挺好的,语言文字是某一个时期的交流载体,相互间能明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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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2 08:12:57 | 只看该作者
1. 我是堅強的統一論者.一向對台灣所主張的尊嚴與對等.不以為然.但此次高雄市長到北京.上海的表現.及其受到的禮遇.我終於明白尊嚴與對等的意義。

2. 大陸做為中華民族及中華文化的一個社會.不論他如何改文字.如何廢除文字.台灣做為中華民族及中華文化的另一個社會.都有權力也有義務.護持中華文化之道統及其文字。大陸人無權要求台灣及台胞.放棄護持中華文化道統及其文字的立場.這不僅僅事關個人人格與學術尊嚴的問題.更涉及所有台灣人民的尊嚴.也涉及中華文化道統及其文字不容侮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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