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23|回复: 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两名大陆游客因在高雄入境时侵占遗失物在台被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2-1 16:14: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网4月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2名日前自高雄入境随着旅行团入台的大陆旅客,疑似在入境时将1名旅客遗失的化妆品占为己有,经失主报案后,航警今天在他们出境时,起出化妆品,将他们移送法办。

警方指出,此大陆旅行团4日在高雄小港机场入境,大陆旅客下机后于银行兑换新台币时,单姓女子见到有一袋物品在旁,未见有人取走,于是一时起了贪念占为己有,在接获失主报案后,警方根据监视录像发现单姓旅客涉嫌重大,于是展开调查。

在得知旅行团将在今天上午于桃园机场出境,于是在他们通过安检线时,将单姓旅客和收藏化妆品的于姓旅客一并带回侦讯,她们坦承是捡到的,全案依侵占罪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

警方指出,在机场遗失物品时切莫放弃,一定要向警方报案,在航空站内有许多监视录像设施,依过去的拾得物发还和遗失物找回的机率,大约是4到5成,因此除希望民众在机场时不要慌张或粗心大意,遗失物品请向警方报案,就有机会物归原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发表于 2010-2-1 16:14:50 | 只看该作者
台湾法律规定,拾到物品要逮捕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0-2-1 16:14:53 | 只看该作者
看来这事要好好宣传,免得大陆人士不晓得又被抓。大陆人士游客素质太差了,真不适合去台湾旅游,还是不要去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0-2-1 16:14:56 | 只看该作者
鈔票如果是所有人故意丟棄,在法律上是「無主物品」,民眾撿到錢並不犯法;但如果是所有人不小心掉出,撿到錢且據為己有的民眾就涉及侵占遺失物罪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0-2-1 16:15:00 | 只看该作者
那会判处什么刑法呢?比如捡到1万新台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0-2-1 16:15:03 | 只看该作者
這個問題很簡單阿~~

1.我撿到你的東西~~我再撿到東西的第一時間就去向航警局報警~~這樣我沒有罪~我叫做路不拾遺~~~

2.我撿到你的東西~可是我沒有再第一時間去向航警局報警~反而放進口袋~~在出境的時候被已經報案的航警局抓到啦~~我這叫做侵占~有罪~~~

如果怕遇到紛爭~最好的辦法~~看到東西~都不要去檢~這樣最好~最不會有紛爭~~失主回到原來的地方也可以找到失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0-2-1 16:15:07 | 只看该作者
法律还真不一样,那首歌一直教育我们捡到东西要交给警察叔叔,但不交也没说定罪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0-2-1 16:15:1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呵,好象很法制.嘿嘿~~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0-2-1 16:15:14 | 只看该作者
那我捡到钱怎么知道是不是别人自己扔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0-2-1 16:15:18 | 只看该作者
撿錢據為己有! 一男一女貪念全錄
在路上撿到錢,可別以為沒人發現。台東市一名鍾姓男子,從銀行領了28萬現金出來,沒發現錢掉了,竟然騎著車子離開,這28萬分別被一男一女撿走,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其實都被監視器錄下來,員警循線抓到婦人,發現他已經花掉3萬,趕緊湊錢歸還,但還是被移送法辦,至於另一名男子,警方呼籲趕快還錢,不要私吞。 穿著短褲的男子在騎樓左看右看,走到摩托車旁彎腰撿起一疊現金,然後加快腳步走掉,隔一會兒,一台機車突然停下來,婦人回頭看看,還仔細確認,確定是真鈔,撿了就跑。 男子撿到10萬、婦人撿到18萬,不義之財都是同一個失主掉的,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其實都被錄下來,倒帶重看,穿著白色外套的鍾姓失主,在銀行櫃檯領錢,把錢放到胸前,畫面上右邊櫃檯的就是撿錢的短褲男,鍾姓失主走出銀行,先後就在騎樓和馬路上掉出白花花的鈔票。 騎車的婦人還立刻花掉3萬元,其他15萬全存到自己戶頭裡。冒失的鍾姓失主知道掉錢,立刻報警,警方循線追查到藍姓婦人,婦人才找親友湊錢補齊歸還失主,但還是依照侵占罪嫌移送。 以為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卻惹禍上身,警方也已經鎖定另一名暗槓的男子,呼籲他立刻物歸原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4-19 14:16 , Processed in 0.093750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