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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郭先生提告新聞局、綠藍應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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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2-1 12:32: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此文或许代表一部分台湾民众的想法,也是台湾言论自由的忠实倡导者,而非双重标准的虚伪人士:



在此特別事先聲明,此文并不代表本人讚成“范蘭欽”部落格所發表的“偏激言論”。


僅是因為目前行政院新聞局所作成處理郭冠英事件最終的“免職”結果後,對於郭先生個人權益方面,所做的法理觀點“探討”如下:

范蘭欽只是網上的“筆名”,並未使用代表政府的任何符號為之,純如你我一樣的普通公民,“在私人生活上”有憲法所付予的言論自由的權利,也有自我政治主張的權利,這些僅是言論主張階段,並未實質著手進行推翻國家,所以“無罪”。

就法論法,不應以綠營慣用的台獨標準審查,獨裁法西斯國家人民公審的方式為之。剩下的,僅只是檢驗其有無“毀謗”罪罷了。法律規定,任何國民無權破壞個人隱私權,來證明范蘭欽就是郭冠英!除非法庭認定其涉嫌重大"刑事罪",才能有權力鑑定范蘭欽的真實身份!

關鍵的問題在於綠營民粹份子結合綠營政客,先搞集體的綠色種族仇恨主義追殺、破壞法律,打擊反台獨者的范蘭欽,企圖證實范蘭欽就是郭冠英,因此,早已破壞法律所規定的保障全民言論的"隱私權"與國家憲法所附予的言論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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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2-1 12:32:42 | 只看该作者
樓主稿錯了
沒有人說范藍欽有罪應該坐牢
而是他的言論讓他不適任當官,如此而已
官員因為說錯話去職的例子比比皆是,日本尤其多
這無關言論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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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1 12:32:45 | 只看该作者
套用滕王阁序一句:

时运不济,命途多舛!!!


因言获罪在台湾常有,但多是因统一言论,获亲中卖台之罪!!!


台湾时下局势使然,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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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2-1 12:32:4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范只是說出支持統一的言論,後果應該不至於此
他之所以被藍綠罕見的齊聲撻伐,原因在他罵台灣人台巴子,侮辱台灣是中國叛逃的一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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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1 12:32:52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那么多绿的骂"中国猪"就没人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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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1 12:32:55 | 只看该作者
都说了,时局使然!!


要接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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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1 12:32:59 | 只看该作者
是斯文的蓝毛惧怕绿毛無賴的纠缠,急于摆脱而已!

遇到無賴躲避是没用的,不如直接面对就事论事的说个明白;

否则無賴会得寸进尺,变本加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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