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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影艺事业 台湾开放大陆赴台拍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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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07:48: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03-16 10:31:42   

  中评社台北3月16日电/为了抢救台湾影艺事业、创造本土艺人工作机会,台湾“新闻局”决定试办开放大陆赴台合拍连续剧计划一年,“新闻局长”苏俊宾昨天表示,“新闻局”希望藉此每年增加大约三百七十五个本土艺人演出机会,并增加台湾风景名胜在大陆电视节目的曝光度,吸引大陆民众来台观光。

  联合报报道,苏俊宾表示,“新闻局”会尽快将这项方案送“陆委会”审查,报“行政院”后实施。二月下旬广电公会、影音公会与演艺工会代表拜会苏俊宾时,已表示支持这项新构想。

  “新闻局”广电处长何乃麒说,过去没有开放大陆演员拍摄台湾连续剧,但“国产”连续剧如果没有大陆演员,就无法在大陆电视黄金档播放。换句话说,“国产”剧的大陆市场因此受到限制,也影响本土艺人的工作机会。

  何乃麒指出,法规松绑后,两岸业者可合拍连续剧,再用各自名义在两岸播出,结合两岸的资金与演员,对两岸的戏剧市场都有好处。据他了解,过去大陆广电公会就曾多次举办研讨会,对两岸合拍连续剧抱持极高的兴趣。

  “新闻局”说,大陆每年约有一万五千小时戏剧节目,若有百分之五来台拍摄,推估就有七百五十小时、约廿五档连续剧会来台拍摄,以每档增加十五个工作机会推算,将可替本土艺人创造三百七十五个工作机会;还不包括幕后工作人员的部份。

  “新闻局”去年十一月已通过三项开放大陆来台拍连续剧的配套措施,明定“申请来台参与合拍剧之陆方人士,不得逾各项职务总人数三分之一”、“台方人士应逾各项职务总人数三分之一”、“陆方人士不得同时担任合拍剧之男、女主角,但男、女主角逾两人时,陆方人士不得逾主角总人数半数”。

  “新闻局”并规定,要查证是否有销售大陆市场规划,避免台湾业者假借名义,引进大陆人士来台,参与仅在台湾市场销售之“国产”电视剧,同时“新闻局”将控管台湾景点于合拍剧的露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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