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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04 13:31:26
作者:段文勇 广东汕头 文化传播
新春伊始,在台湾,去年刚完成角色互换的国、民两党又在为年底将要举办的“县市长”选举而备战。各种选举如此频繁,大陆的朋友看得一头雾水,台湾的参选者却乐此不疲,嘉年华一般,HIGH到极点。台湾的选举制度设计是什么样子?如何运作?建构的究竟是什么?吸引力为何那么大?有什么成功之处?存在什么弊端?有必要考察一番。
常言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又言:当事者迷,旁观者清。本人不是学宪政制度的,不擅政党政治,对选举那一套,几乎是“菜鸟”一个。不过,仔细观察近年来台湾举办的大大小小的选举活动,除了看出热闹非凡之外,也略微看出其中一些门道。现不揣浅陋,略陈管见,以就教于各位方家。
一,台湾选举制度推行有年,直接普选。
台湾地区举办选举的历史较早。日据时代的1935年,殖民者举行的“市议员”和街庄“协议员”的选举,限制“交税的25岁男子有选举和 选举权”,民主的意义 大,最多是为日殖民政府的“民主”点缀。二战结束,日本归 台湾。“国民政府”重新划分“台湾行政区”为8县9市。直接选举用于最基层村、里长 及乡、镇(区)民意代表的遴选;间接选举用 省参议员和高层工职的选拔。蒋氏败走台湾之后,于1950年开始相继开放了省、县、市议员以及县、市、乡、镇长的地方公职选举,所谓全面落实“地方自治”。 1969年台湾进行的“中央民意代表”换届选举中,国民党当局对“国民大会代表”“立法委员”“监察委员”进行 增选和补选。1972年制定《动员勘乱时期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额选举办法》,1980年5月14日公布《动员勘乱时期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简称《选罢法》),1983年7月8日修正《选罢法》。这是“法统”危机后的所谓民主恢复期。1988年李登辉上台后,为巩固并扩大自己的职权,大力推行“宪政”改革,“公职选举”基本全部开放。并且在1996年实现 “总统”的直选。
台湾地区选举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三:一是“+++国宪法”;二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三是“选罢法”。
台湾地区的选举名目繁多,总体上分为“国家”选举和政党选举。
“国家”选举即“公职选举”,又可以区分为“中央公职”和“地方公职”两大类。
1.“中央公职”选举:
分为“中央行政首长”(“总统”、“副总统”)的选举,以及“中央民意代表”(“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和“国民大会代表”)的选举。
2.“地方公职”选举:
分为“地方行政首长”(主要有“直辖市长”、“县长”、“市长”、“乡长”、“镇长”、“县辖市长”、“村长”、“里长”)的选举,以及地方民意代表(主要为市、县议员和乡、镇、市民代表)的选举。
以上选举如今大多每四年举行一次。
(需要说明的是,“国民大会”是孙中山先生“权能区分”理论的产物,是“+++国”“法统”的重要象征。李登辉执政后,一方面把“国大”当成谋求“独台”的“宪政工具”,另一方面又不断的通过“修宪”对“国民大会”进行“改革”,“国大”的职能遭到大幅削弱;其中关键的“五权架构”下 “‘总统’选举权”已经丧失, 对“‘总统’罢免权”已名存实亡;“创制、复决权”也因为“立法院”扩权而受到威胁。1997年5月召开的第三届“国大”第二次会议,进行了第四次“修宪”,通过了“宪法增修条文”十一条,其核心内容:一是调整“中央政府体制”。规定“行政院长”由“总统”任命,不须经“立法院”同意;“立法院”可以对“行政院长”有条件进行不信任投票;“行政院”对“立法院”通过的法案不满,可以要求限期复议。二是“冻结台湾省级选举”。规定自本届任期结束起,“‘省主席’和‘省府’委员、省咨议员”由“行政院长”提请“总统”任命。其它条文还有:取消“行政院长”的副署权;“司法院”设“**官”,由“总统”提名,经“国民大会”同意任命;“司法院”正、副“院长”由“**官”兼任等。第三届“国大”第五次会议,于2000年4月决定“国大虚级化”, “国大”成为“任务型”的“国大”,仅拥有复决“立法院”修宪案、弹劾“正副总统”及议决“领土变更”案等三项权力,“国代”总额为300名,依政党比例产生;而“立法院”则享有“司法”、“考试”、“监察”三院人事同意权及听取“总统国情报告”等权力。从此,“立法院”变成了准单一“国会”。 2007年6月7日,台湾“任务型国大代表”投票通过5项“修宪”案复决,包括:一、“立委”席次由225席减为113席。二、“立委”任期由3年改为4年。三、“立委”选举制度改为单一选区、两票制。四、废除“国民大会”,改由公民复决“宪法”修正案。五、“总统”、“副总统”“弹劾”改由“司法院”**官审理。“国民大会”走入历史。)
台湾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为:普遍,平等,直接和秘密选举。
普遍:只要年满20岁,在选举区内居住年限满6个月的公民都有选举权。但被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受禁治产之宣告尚未撤消者除外;
平等:任何人 享有特权,一次选举中一人一票;
直接:公职人员一般均 选民直接投票选出。
秘密:也就是“无记名投票”。为使这个原则得以实现,投票所在地有相应的技术保障和人员监督。
政党选举中,由于一些党内职务的重要性远超过一般公职,而党内选举又往往决定对公职的提名,所以台湾各个党派内的选举也经常很激烈。提名公职方面,各党派多采用民意调查与党员投票结合的方式,如民进党党内提名县、市长候选人时,民意调查占70%,党内投票占30%。
在选举活动方面,台湾的“选罢法”对选举活动有明确的规定,选举程序中包括竞选活动,竞选活动是选举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没有竞选活动的选举都被视为愚民行动,因为选民不能是盲目投票,应该投下有价值、负责任一票。对竞选活动亦有规范。近年开始加强了对贿选舞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其它如选区划分、选民登记、计票制度及选举诉讼与处罚等,都与西方选举制度基本一致。
这些选举规则基本保证了选举活动能够正常有序的进行。即便是发生像2004年大选的“三一九枪击案”,也只有在“选罢法”框架下进行诉讼,没有酿成重大事变。
而上述一切就是被台湾朋友引以为傲的台湾“民主社会”“先进”的地方。台湾“蓝绿”双方都以美国总统称颂的“台湾是亚洲民主灯塔”而自豪。
二,选举活动频繁,政治争斗不断。
台湾大大小小的选举名目繁多,选举活动非常频繁,政治争斗不断。不妨把2000年以来的重要选举罗列一下:
2000年“总统”大选。民进党候选人陈水扁 39.3% 得票率当选“总统”,结束国民党50多年执政地位。同年5月20日陈水扁、吕秀莲宣誓就职。失去执政权的国民党主席李登辉辞去主席职位。以36.84%得票率落败的宋楚瑜组织亲民党,结合成第三股政治势力。
2001年第5届“立委”、 第15届“县市长”选举。亲李登辉人士组成“台湾团结联盟”,国民党撤销李登辉党籍。台湾政治势力重整,“立法院”中民进党跃居第一大党,国民党地位大幅滑落,亲民党崛起,但“三党皆不过半”。
2002年除举行三次基层选举(即1月26日的“乡镇长”和“县议员”选举;3月1日的县、市“议会”第15届“议长”、“副议长”选举;6月9日举行的村、里长和乡镇市民代表选举)外,12月举行台北市、高雄市“市长”“市议员”选举。台北“市长”马英九投入竞选连任,民进党推出李应元参选,马胜李败;高雄“市长”方面,国民党推黄俊英迎战寻求连任的民进党籍谢长廷,谢获连任。
2003年8月2日举行花莲“县长”补选。
2004年3月20日举行第11任“+++国总统”、“副总统”选举,陈水扁靠前一天傍晚的“两颗子弹”以不到3万票的微小差距获选连任。连宋提出“当选无效”之诉。
同年12月11日第6届“立委”选举。在全部225席中,从政党联盟来看,泛蓝阵营获114席,占总席次255席的50.67%;泛绿阵营获101席,占总席次44.89%;其他党派获10席,占总席次4.44%;其中民进党获得89席,国民党79席,亲民党34席,“台联党”12席,无党团结联盟6席,无党籍及未经政党推荐者4席,新党1席。这次选举结果太重要了,泛蓝勉强过半,确保了其后四年对陈水扁的制约。
2005年“三合一”选举正式定案。(所谓“三合一”包括原本要年底举行的县市长选举,再纳入原定次年初举行的县市“议员”、及“乡镇市长”选举,一并提前于当年12月3日同时举行。据有关方面推估,“三合一”可以减少选务成本大约八到十亿元,当然合并举行出错机率与风险也会比较大。本次“三合一”选举,全台将设立一千四百多个投开票所,每个投开票所增加两个选务人力,全岛将增加两千八百多个选务人员,为了提高公务人员参与选务的意愿,选务津贴也将比以往增加三百元。)
3日晚选举结果揭晓,在总共23席县市长中,中国国民党获得14席的过半席次,民进党获得6席,亲民党1席,新党1席,无党籍1席。国民党由原来的8席增加至14席﹔民进党则由原来的10席下降为6席。
在县市议员部分,总共901个席次中,中国民党取得了408席,民进党得到192席,亲民党得31席,“台联”得11席,无党籍人士合计得258席。
在乡镇市长方面,总共319个席次中,中国国民党得173席,民进党得35席,亲民党得3席,无党籍人士合计得108席。
2006年12月9日,台湾本年度最重要的一场选举,台北、高雄市长选举揭晓。国民党籍候选人郝龙斌当选新一任台北市长。而在高雄市,民进党籍候选人陈菊以1114票的些微优势取胜国民党籍候选人黄俊英。施明德发起“倒扁”运动,国亲三次发动“罢扁”案。扁家涉及多起弊案,台湾检方检察官陈瑞仁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因其享有所谓“刑事豁免权”而暂不予起诉,待其被罢免或卸任后再予追究,吴淑珍遭台检方起诉。马英九陷入“特别费”风波。
2008年1月12日,台湾地区举行第七届“立法委员”选举。该次选举的重大变革是采“立委”席次减半与实行单一选区两票制。“立委”席次减半为113名,全台73个选区选出73名区域“立委”、34名不分区及侨选“立委”、6名少数民族“立委” 。选举结果是,在总共113个“立委”席次中,中国国民党获得81席,民进党获得27席,其他政党及无党籍人士获得5席。与本次选举同时举行的“反贪腐公投”和“讨党产公投”因投票人数未达总投票权人数的一半,两项公投无效。当晚,陈水扁宣布辞去民进党主席职务。
3月22日,举世华人瞩目和国际社会关切的台湾2008年大选顺利举行。大选得票结果,国民党推出的参选人马英九和萧万长以58.45%对民进党谢长廷和苏贞昌的41.55%,呈现压倒性的胜选(7,658,724票比5,445,239票),成为下届的台湾“总统”和“副总统”,实现了政党“二次轮替”。
在台湾,每到选举季节,各种宣传机器全部开足马力,日夜激战。到处可见各种造势活动,菜场商店,街头田边,各色旗帜飘扬,各种看板林林总总,大喇叭宣传车巡街播放竞选文宣。参选者身着不同的“马甲”,或登台演讲,声嘶力竭,或深入市井,沿街拜票;或当场下跪,以示忠诚,祈求选民惜怜。
台湾大大小小的选举实在是太多,选举对于人民来说简直就像是家常便饭,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精神佐料,他们的业余生活也围绕选举而丰富起来。不过看到这些光怪陆离眼花缭乱的选举现象,不少民众已经非常厌倦了,很多人选择了不投票,保持中立和超然来DIZHI被滥用的选举。
三,选举机器庞杂,暴露各种弊端。
太多的选举带来诸多的弊端,简要归纳如下:
举办选举成本昂贵,政府花费惊人。
这些花费包括人员工资,选票印制,参选人的得票补贴,等等。牛毛出在牛身上,浪费的资财最后都要纳税人买单。
选举前后,政策买票。
以陈水扁为例,他上台以后,开出的“支票”主要包括两方面:
第一是经济支票。他曾先后提出多项计划,包括把台湾建设成为硅港的计划,把台湾建成全球运筹中心的计划,预算为8100亿(新台币,以下均同)的“启动台湾计划”,预算为26500亿的“六年重点计划”,1200亿的“扩大公共服务实施计划”,以及后来提出的五年5000亿的“十大建设计划”。然而截止到他下台为止,这些计划大多没有付诸实践,甚至连他自己是否还记得清楚也值得怀疑。
第二是福利开支,据台湾有关方面统计,他曾承诺的福利性开支达到12.5亿元,相当于台湾全年财政预算支出的80%。
参选者花费不少,竞相向企业或财团索取“政治献金”。
根据台湾“选举委员会”资料,陈水扁2004年“总统”选举申报竞选支出12亿元,2000年申报的竞选经费为9.49亿元,都居当时“总统候选人”之冠。而2000年有连萧配、陈吕配、宋张配、许朱配、李冯配五组参选人,除李冯配之外,恐怕花钱都不在少数。就2004年选举的情况来看,从经费方面陈水扁一次就拨出了50亿元的经费,来准备打2004年3.20选举的文宣战,那么就文宣战的阵地来讲,事实上它已经通过了强大的经费支持,政治上的压力,和某种利益的拉拢,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不少的媒体。所以,他的文宣战,占有天时、地利、经济上的优势。
一个“立法委员”的选举在所在选区这样范围内的动员,最低的估算可能也要2500万。乡下地区的候选人动辄花费上亿新台币的立法委员相当之多,包括贿选、买票,就算不贿选买票,台湾相关地区传统的选战是怎么个打法呢?是开流水席,就是选举期间他的竞选总部旁边一定有个相当大的场子,里面中午和晚上吃饭的时候,有时五次席,有时三次席,有时一百席这样开出去,相关地区选举的时候最高兴的事就是携家带眷去吃选举饭。开饭时间只要在场的人,都可以得到一个价值80-100元的便当盒饭。巨额花费哪里来?仅靠党派的竞选补贴肯定是杯水车薪,那么除个别人家财雄厚外,只有向社会索取政治献金来支应门面。这就为财团介入选举提供一个渠道。陈水扁及其家人公开或私下将权力当作商品交换,现在正在追查的二次金改,购地案等就是明证。
“贿选”花样翻新,选举风气败坏。更有黑社会的介入,给台湾选举蒙上了“黑金政治”的阴影。 贿选的名目众多,各有高招。被检举的贿选手段以旅游、餐会、送礼品等为主。什么走路工、香油钱、购物券,不一而足。据传,在一次“立委”选举时,执政党大声说要“捉贿选”,却是雷声大雨点小,最终不乏“银票DADAO选票”现象发生。台湾沿海地区买票的价码节节攀升。选举前一天晚上,一票的价格从1000元跳到3000元!桃园县观音乡一户5口的农民,日前收到某候选人的每票1000元,后来又有另一名选情告急的候选人派人造访,加码到每票3000元,要他家的5票全部改投这名候选人。由于警察加强查贿,有些奉命给候选人买票的人不敢送钱给不熟悉的村民,但已经收了好处费,竞选总部又评估选情告急,如果他的责任区开不出预估票数会很没面子,只好硬着头皮,抱着10多万元到处跑。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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